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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
 
 
第八篇 农业
 
 
第七章 水利
 
 
第五节 防汛
 
 
    1950年根据东北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各级防汛机构的决定》,县、区政府于6月至10月成立防汛组织。县成立防汛指挥部,县主要领导兼正、副指挥,区为防汛领导小组。以民兵为骨干,组成防汛队伍。1953年是本县自建国后松花江第一次发生较大洪水(哈尔滨最高水位119.30米,比1932年最高水位低42厘米)的一年。县防汛指挥部组织人力、运力抢运巴彦港积存待运的物资,洪水过后,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及时组织灾民打鱼、编织、采伐等生产自救。1956年,松花江第二次发生洪水(哈尔滨最高水位超出1932年最高水位24厘米),巴彦段洪水漫过当年未修完的堤防。沿江一带的刘扁头屯、唐轱辘屯.裴家屯、谢家屯、王家屯和3万亩农田及大片草原被淹。县、乡党委带领民政、粮食、财政、文教、卫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灾区解决实际问题,对6 800名灾民发给衣服,拨救济款5万元,贷款9万元,并对患病灾民免费治疗。1957年松花江第三次发生有水文记载以来的特大洪水(哈尔滨最高水位达到120.30米,超出1932年最高水位58厘米)。这次洪水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春季降雨,全省大小河流处于枯水状态。从7月末开始,嫩江降雨较多,中下游水量急剧增加,松花江上中游降雨250毫米。又因长白山一带受台风影响,集中降雨。丰满水库从8月18日至30日,连续13天放出水量41亿立米,比上年同期多放7.2亿立米,最大流量是8月29日以6 000立米/秒的水量持续14个小时。当洪峰到达松花江干流时,恰与嫩江洪峰汇合,加之拉林河以1 190立米/秒的流量灌入松花江干流,又因本县8、9月份集中降雨,从而形成松花江特大洪水,最大流量1.22万立米/秒。又因黑龙江洪水顶托,持续20多天,使巴彦沿江一带直到结冻,洪水尚未完全回落,沿江一带村屯,农田、草原均遭其害。
    1963年春雨较多,5月下旬全县发生内涝,农田成灾面积42万亩,占农田总面积15.6%。县、社干部深入涝区组织群众挖壕排水,补种庄稼,芒种前两天完成救灾任务。国家下拨种子46.15万斤,社员自行解决41.5万斤,以及从外地串换部分种子。由于抗灾措施抓的得当,粮豆产量不但没减少,反而比上年每亩增产22斤,平均亩产达到194斤。1973年6月21日兴降公社,一次降雨166毫米,农田内涝29 089亩,占全公社农田面积30%。由于防汛队伍奋力抢救,把灾害压缩到最低程度,全公社粮豆产量高于往年,平均亩产443斤。1985年因受第6、第8号台风影响,县内各地普降暴雨,低洼农田发生内涝。因排涝工程发挥作用,内涝面积减少到44.9万亩,占全县农田面积16.6%。是年松花江汛期水位也超过警戒水位,但由于及早完成堤防工程,而安全渡过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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