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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
 
 
第八篇 农业
 
 
第八章 畜牧
 
 
第二节 饲养方式
 
 
    (一)、饲养管理
    大牲畜的主要饲料是草、料、水、盐四种,传统的饲养方法是寸草三刀,夏季放牧,冬季舍养。
    1947年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农民分得的大牲畜,由于家底子薄,手头空和连年灾害,草料不足,马无棚,牛无栏,全县死马859匹,占马总数2.7%;死牛363头,占牛总数2%,给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困难。
    1950年对个体家畜发给执照,确定畜权,大牲畜得到保护。全县盖起能挡风遮雨的简易马棚1 500栋。
    1952年开始组建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饲养的大牲畜入社归集体所有,由合作社统一饲养和管理。因农业生产合作社缺少集中养畜经验,牲畜瘦弱、死亡、流产现象时有发生。1956年1~6月份全县死亡大牲畜3 500头,占大牲畜总数的5.5%。4月24日寒冷夜雨,死亡590头。复兴乡的7个高级社,因无马舍,全年被狼咬死马23匹,牛28头;临江乡通江高级社9月1日夜,被狼吃掉马驹6匹。是年下半年各乡、社采取"包膘头、包繁殖、包头数、超额奖励"的方法,牲畜疫病和死亡率大为减少,母畜不空怀,孕畜不流产,成活率有了提高。
    1958年8月23日在安达县萨尔图全省赛畜大会以前,县举行了有史以来的赛畜大会。以乡为单位选出牲畜尖子做为参加赛畜会的预赛。赛畜大会开始时,全县有30多个乡,1个镇,256个高级社,21个乡的畜牧站,县牧养场、繁育场,6个学校等单位的领导干部和饲养员、使役员,共600多人出席。参加赛畜的马567匹,牛65头和改良猪、羊、鸡、鸭、兔等十余种。预赛时,马、牛戴花,猪、羊披彩,领导检阅,大街游行。赛畜受奖的单位有复兴、松花江、太平、西集、山后等5个乡;松江乡的五一,复兴乡的兴国,西集乡的山前,振平乡的爱民,龙泉乡的方正,镇东乡的东升等21个高级社和机关食堂,巴彦镇的公私合营饭店,巴彦镇社会福利生产合作社等3个企事业单位;获奖的个人有乡长、饲养员、使役员30名。赛畜会上,选出山后乡的两匹本地马与苏联重挽马杂交的改良马(称巴彦红),西集乡的两头黄牛,复兴乡的一口民猪与约克夏猪杂交的改良猪为畜中之首,参加了省举办的赛畜会。
    1962年受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饲草饲料日益不足,畜牧业降到建国以来的最低点。大牲畜下降到53 520头,比1949年减少1O 312头;生猪年末存栏43 148头,比1949年减少29 815头,其它畜禽均下降。
    1965年畜牧业生产有所恢复,饲养管理有所改善。人和公社高峰大队积累了一套在饲养上是圈舍勤起垫、马体勤刷毛、马蹄勤修理、喂马勤看槽、平时勤淡盐;对老弱马、种公马、孕母畜和幼驹偏草偏料;在管理上实行饲养员、使役员、配种员、防疫员长期固定;在使役上采取专人、专车、专畜,规定“按畜定活,零活定专畜,弱畜不上长途,五成膘以下的不使役,装车不贪载,行车不撵路";在保胎上定为"孕马不上井台、不推碾、不拉磨、不出长途、不拉爬犁、不拉穿套、不架辕、不打冷鞭、不喂变质料、不饮冰碴水";对幼驹早补料,四岁驹上套使役等饲养管理经验。7年来坚持把使役、饲养、繁育三者列为同等重要地位。全大队94匹母马年均配种率和准胎率都在70%以上,成活率90%,共得驹280匹(改良驹91匹)。卖出多余马250匹,增加收入6.94万元。四队老饲养员孙相武,夜守槽头18年,精心饲养49匹马,其中1匹入社时作价17元的老骒马连续产驹14匹。1973年孙相武被评为省劳动模范、县畜牧饲养标兵。
    1978年12月27日县革命委员会召开公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参加的畜牧工作会议,总结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遗留下来的大牲畜下降,老弱畜增多,役畜负担过重的问题。全县役畜担地百亩以上的生产队有139个,占生产队总数7%。松花江、临江、临城、永发、华山、龙泉等6个公社的大牲畜,15岁以上的占20%;瞎马占34.6%。临江公社的富乡、前程两个大队,临城公社的金星大黄牛退化尤为严重。三个队共买马、牛167头,花了17.76万元,除公积金全部支出外,还缺额5 000元。乏过总结,解决了"重农轻畜、重役轻繁"的倾向,落实发展畜牧的饲养管理措施。
    1980年以来加强了牲畜的饲养管理,全县有1 847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90%,建马舍6 801间,有饲养员3 058人;全县社办黄牛场6个,养牛239头(母牛121头),大队牛场12个,养牛253头,其中母牛164头,计有饲养员966人。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的有2个牛场,以产计酬的4个牛场,基本工分加奖励的25个牛场。在1 111个养牛的生产队中,有牛棚的生产队359个,621间;县办奶牛场1个,养奶牛20头(全是母牛);社办奶牛场2个,养奶牛15头(母牛8头);大队奶牛场2个,养奶牛15头其中,母牛12头。县办羊场1个,养羊150只,其中,母羊120只;社办羊场7个,养羊276只;大队养羊场13个,养羊651只,其中,母羊349只;生产队养羊场292个,养羊2 901只,其中,母羊2 394只,计有饲养员109人。实行大包干的羊场14个,以产计酬的羊场4个,基本工分加奖励的羊场21个。有羊舍的生产队80个,240间。1981年以来由于生产队对社员养黄牛每头给地5分,养奶牛每头给地1亩,交售1头商品猪给地2~3分,养母、公猪每头给粮300斤,仔猪每头给粮20斤。有条件的生产队还对社员养羊、养禽也给一定数量补助粮的做法,当年全县出现"两户"1 489个(专业户312个、重点户1 177个),占农业总户数1.2%。其中:养猪"两户"804个,占社员养猪户2.2%,共养猪7 193头;养黄牛的"两户"111个,占社员养牛户15.6%,共养牛454头;养奶牛的"两户"82个,占社员养牛户54.8%,共养奶牛197头,养羊的"两户"277个,占社员养羊户32%,共养羊7 261只;养禽的"两户"183个,占社员养禽户1.4%,共养禽13 037只。因而全县社员养黄牛发展到2 530头,比1980年增长34%;养羊21 064只,增长94%;养禽905 851只,增长11%。
    1982年因农业受灾,为解决大牲畜饲料不足和安全越冬问题,全县复种谷子1.32万亩、稗子3 290亩、糜子56 613亩,扣青草1 500万斤,贮豆秸5 400万斤,苞米秸500万斤,氨化麦秸6万斤,共计代用饲草10 599万斤,占需要量48.5%。全县有 1 975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93%,有马棚6 345间,其它149个生产队也有挡风墙。全县实行马匹越冬责任制的生产队有1 413个,占养马生产队数66.5%,实行养牛越冬责任制的生产队有495个,占养牛生产队数49%,使大牲畜年末存栏达到52 218匹(头),比1981年增加976匹(头);养猪的集体单位,青贮饲料900窖,1 000万斤,备冻干菜400万厅和各种秸秆、豆毛1 400万斤,共计2 800万斤,加之部分青绿多汁饲料,每头牲畜平均储备代用饲料1 000斤。
    生猪饲养管理新中国成立前后,完全是农家饲养。农业合作化后,实行集体养猪。到1954年仍然延续粗饲散放的习惯,生猪发展缓慢。1962年受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生猪饲养量下降到建国以来的最低点,三年平均存栏为46 795头,比1949年减少26 138头,人均O.14头。
    1970年纪念毛泽东《关于发展养猪业的一封信》发表11周年之际,各社队掀起养猪高潮。普遍采取"见母猪就留,先留后选,余缺调剂,留足留够;留足精饲料,贮备粗饲料;建设猪舍,确保越冬;确定专人,.加强管护"的办法,是年生猪年末存栏96 912头,集体养猪上升27.1%,社员养猪下降到68%,其它占4.9%。到1972年12月实现"一人一猪"的有西集公社山前大队,兴隆公社东旭大队,红胜公社红星大队,天增公社胜天大队和84个生产队。涌现出122个先进单位和196个模范饲养员、积肥员和防疫员。山前大队认真解决集体和社员个人养猪的饲料问题,全大队留有饲料地152亩,利用田间隙地135亩种植饲料,粗、精饲料常年不断,社员交售商品猪,除国家奖售外,生产队每一毛斤还补助半斤饲料粮;集体仔猪以保活六头为基础,多活一头奖给饲养员1O个工分;还制定了"以猪定肥,以质记分,以分带粮"或"以肥换粮"的社员投肥制度,连续两年实现"一人一猪"。
    1976年1O月,全县有公社猪场29个,大队猪场255个,生产队猪场1 787个,共计2 071个。养猪员2 891名,饲养员1 449名,防疫员1 758名,共计6 098名(内有妇女396名)。集体饲料地,春种69 558亩,有1 862个生产队复种107 421亩;有1 477个生产队种绿萍79 748平方米;有1 790个生产队青贮12 062万斤;有373个生产队干贮豆叶4 430万斤。全县共有粉碎机1 072台,打浆机100台。社办大型饲料加工厂3处,大队粉碎厂71处,生产队糖化饲料室78个,粉坊185个,豆腐坊1 391个。集体养猪70 338头(队均36.4头),其中母猪36 073头。猪舍27 506间,其中,砖舍4 074间,木制的42问,暖舍11 082间。社员饲养母猪12 467头,比上年同期增加24%。集体积肥101万立方米,社员投肥43万立方米。
    1979年1月1日起试行生猪超交加价收购政策,农村社员和非农业户,每年每户向国家交售一头肥猪,按牌价收购,多交加价25%。集体平均每10户交售一头肥猪,按牌价收购,多交加25%以后,集体和社员交售商品猪73 590头,比上年多交13 748头,为有史以来交售商品猪最多的一年,而且生猪体重平均达到240斤,比1954年提高43斤。
    1980年全县集体养猪基地发展到1 698处,其中,县办1处,社办11处,大队办21处,生产队办1 665处。猪舍增加8 346间,其中,有暖舍的生产队592个,2 188间。共计养猪17 483头,其中,可繁母猪8 975头。订立合同的猪场1 050个,其中:大包干的256个,包产到户的91个,队有户养的279个,以产计酬的89个,基本工分加奖励的335个,共有饲养员1 828人。饲料贮备:青贮的生产队195个,324窖,990万斤,干贮564万斤,豆叶33万斤,冻贮136万斤。饲料地留粮1 889万斤,投肥粮1 740万斤。还有粉碎机1 842台,打浆机252台。是年各地由于加强饲养管理,生猪生产出现第二个高峰年。全县生猪饲养量367 119头,年末存栏246 752头,集体养猪减少到6.7%,社员养猪上升到91.6%,其它单位养猪占1.7%。
    1985年生猪饲养量达到367 457头,比上年增长24%,出栏145 319头,年末存栏222 147头(母猪32 412头,公猪801头,育肥猪53 254头,克郎62 535头,仔猪73 145头)比上年增长3l%。养猪专业户和重点户已发展到2 650个,共养猪12 076头,占年末存栏的5.4%。(畜禽发展详见343页畜牧生产统计表)
    (二)、放牧
    民国6年编《巴彦县志》记载:"县无公共场所,凡不宜耕种者皆是,只要是不践踏禾苗,不分疆界也","同群共牧,家各一人,俗日牛倌。牧猪另择草地,多用小儿充之,俗名猪倌。皆早出暮归,视天气寒温而休息之"。此种牲畜牧放形式,一直延续到1952年,农业互助合作时则有所改变。农业合作化后,集体和社员的猪一般是拢群放牧,视猪多少,确定一至二名半劳力社员统一放牧,其报酬是按一年基本工分标准,由生产队和社员养猪头数分担工分,付给放牧员,参加当年集体分配。牛马放牧按季节临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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