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巴彦县志》
 
 
第八篇 农业
 
 
第九章 农业机械
 
 
第五节 农机管理
 
      
    自1954年7月建立兴隆拖拉机站以来,就加强了对拖拉机的管理工作。
    从1954年到1957年的4年中为"国有国营"时期。主要服务于第二良种示范场和附近农业社。拖拉机实行定额管理,规定1O小时为一个工作量,翻地2.6垧,每垧耗油16公升。1954秋季作业情况表(附表)
    从1958年至1962年6月为"社有队营"时期。1958年春把22台混合拖拉机分散到兴隆、太平、一心、榆树、团结五个乡,使用权归管理区(生产大队),机车人员由公社管理。拖拉机由过去的代耕改为定点使用,这是农机系统的一次体制改革。据1958年7月统计,全县22台混合拖拉机共完成8 733.5标准垧的作业,超过原定作业计划数,比上年同期超额2.4倍;每标准台机车完成284.5垧,比上年提高92.3%;班次利用率平均达到76%,比上年提高1倍多。
    1962年7月至1968年,拖拉机又划归为"国有国营"时期。县建立兴隆、太平、红光、松花江、洼兴、西集、天增7个农机站,将分散到乡的拖拉机又收归为国家经营。全县共有拖拉机73混合台,农机人员407名,超过10台机车的有松花江、兴隆、红光、太平4个农机站。兴隆、太平、红光、松花江、西集5个站设15个机耕队,其中有5台车的队5个,4台车的队7个,3台车的队3个。1965年建立16个农机站,共有链轨拖拉机79台,胶轮拖拉机12台,由于管理不善.亩成本和耗油量都有所增加。1963年亩成本为1.88元,1966年为0.85元。6年平均成本为1.18元;1965年亩耗油量1.15公升,1964年亩耗油量O.89公升,6年平均亩耗油量1.03公升。
    1969到1982年是拖拉机又恢复到社队集体经营时期。撤销国营拖拉机站,1969年将112台拖拉机全部投放到生产大队经营。各公社相继成立农机管理站,负责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机耕收费等管理工作。
    1983年到1985年,随着农业生产体制的改革,大多数生产大队将集体经营的拖拉机承包或变卖给个人经营。1985年,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 213台,其中国营农场14台,集体283台,联户388台,独户528台;小型拖拉机总计3 937台,其中,集体5台,联户1 789台,独户2 119台,国营农场15台。巴彦县几个年度拖拉机工作情况表(附表)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