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县适宜渔业生产的江、河、泡、沼、水库等水面31 890亩,已利用15 850亩,占资源的49.7%。
松花江清朝时期,水质清澈,河床开阔,流速缓慢,自然生长各种鱼类。道光十二年(1832年),黑龙江与吉林两省派员查明"以江流定为界限,南岸就近滩面作为阿城网户捕鱼,北岸就近滩面作为呼兰(包括巴彦、木兰等地)网户捕鱼,以免争端,倘有滩面冲毁,仍在所有界限捕鱼,不得擅自越江捕打"。从此捕鱼区域稳定下来,也是本县唯一的渔业生产基地,历代渔民依此生活。本世纪60年代后,江水逐渐污染,加之酷捕无度,自然繁殖的鱼类大量减少。1980年以来,由于加强环境保护和渔政管理,鱼类繁殖量有所恢复。
河流全县有大小河流13条,水面6 630亩。少陵河为较大的河流,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安设网场捕鱼。解放后,因水源污染,干流筑坝,只捕不养等原因,仅下游尚有鲫、鲶、泥鳅等少量自生鱼。漂河、泥河均是县之界河,下游尚有鲫、泥鳅等杂鱼。五岳河自伪满康德5年(1938年)以来,因亚麻厂、化工厂、造纸厂、制药厂,以及县城内所排出的污(废)水,均流入该河,污染严重,鱼类绝迹。其它小河多系季节性河流,不利于鱼类生存。
水库塘坝现有中小水库18座,塘坝52处,共计水面22 959亩,已利用11座。
泡沼约200个,水面5 949亩和沼泽地5万亩,1974年后部分改造利用,人工养鱼。截止1985年,全县共利用上述条件,建立商品鱼基地58处,建成水面10 516.6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