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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家电力引入后,迅速普及各地,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1980年全县总购电量5 501万度,其中:用于工业1 637万度,占总购电量29.8%;农业2 585万度,占47%;交通运输28万度,占O.5%;市政用电1 251万度,占22.1%。1985年总用电量增加到6 185万度,比1980年增加684万度,年均增加136.8万度。全县人均拥有电动力O.165千瓦,户均电灯1.9盏,71瓦。巴彦、兴隆两镇计有:家用电动吹风机20 434台、洗衣机3 546台、电熨斗3 659台、电风扇217台,收音机11 038台、电视机5 634台、其它家用电器4 044台。由于电力事业的发展和实行改革、电量承包,每年节约用电300万度左右,为各项经济建设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按当前形势发展与用电量比较,尚不足30%。1985年乡镇主要供电、用电设备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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