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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
 
 
第十一篇 建设
 
 
第一章 城乡建设
 
 
第二节 乡村建设
 
 
    建国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居住条件有了明显变化。士墙茅屋逐渐减少,"一面青"房、全砖房不断涌现。1985年全县农村建房11 931间,254 20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增加O.5平方米。但是各地居住条件改善的不够平衡,经济条件较差的复兴、东胜,镇东、长山、洼兴、人和等乡(镇)的村屯,仍然是土房多,人均住房面积增加速度不快。经济条件较富裕的兴隆、万发、天增、山后、西集、永发、临城、松花江等乡(镇)的村屯,居住条件日益改善。对面炕、一屋住两家的现象明显减少。三间砖房,玻璃窗门,独门独院的居住条件,各屯均有。西集镇山前村的三个自然屯,土房减少到40%,一面青房占40%,全砖房增长到20%,人均住房面积6平方米以上。
    农村有史以来,以土井汲水饮用。水质混浊,水量不均,春季干涸,部分村屯用水困难。1966年以后随着农田灌溉面积的扩大,到1985年农村共有完好的机、电井893眼(改水井36眼、饮水井480眼、灌溉井377眼),以及小电井600眼。再结合农民自家的小井,基本改变了饮水条件,特别对地方病区的饮水问题也得到解决。在改善用水建设中,西集、永发、临城、华山、龙泉、松花江等乡(镇)的部分村屯,办起小型自来水工程130处,有5.6万人,占农村人口11%,食用上自来水。1983年西集镇的繁荣、裕民、兴旺、长兴、团结、良种场等村,利用农田灌溉的机电井,安装14个压力罐、埋设管道,有1 325户用上自来水。相继永发乡的宗和、兴和、永安等3个村、12个自然屯的692户也用上自来水。
    1980年全县实现全绿化的村屯645个,占自然屯总数45.2%。实现半绿化的村屯660个,占46.2%,宅旁绿化53 200户,占农村总户数61%,共植树319万株,水旁绿化40公里。1981至1985年,全县农村绿化建设,共造林262 113亩。其中:用材林37 612亩、经济林2 129亩、防护林191 263亩、薪炭林25 470亩、其它5 63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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