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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第一章 交通设施
 
 
第一节 公路
 
      
    (一)、公路建设
    巴彦县在解放前,公路建设极为落后,路面破损不堪。尤其在清末及民国时期,"政府对于路政毫不讲求","凡平治道途之事,政府概不责成,社会无人过问","至于通行大道,则一听自然,无人顾及。是以近山之处,多奇险阻,近水之处,必泥泞难行"(《巴彦县地方事务慨要》)。当时全县城乡道路状况如表(附表12-1-1)
    民国5年(1916年)由县知事委派地方士绅对旧有的道路进行"升凹平凸","补缺兴废","建桥划树",加以修补,效果甚微。伪满时期,日伪政权开始注重"路政建设","讲求改良"。伪大同元年及大同2年(1932年及1933年)在"地方治安尚未十分恢复"的情况下便做出改良道路的计划,到伪康德元年(1934年)8月末,仅一年之间,  "巴彦共完成土装街道32里,自动车专用道100里,马车专用道100里,自动车、马车共用路335里,计共长567里,平均宽28.5尺,平均高度在普通地而上O.8尺。......至于各城镇中之普通道路,及乡村间之道路,为此一年所完成者,共长约二倍于各主要道路,其宽皆24尺,高约O.5尺。所以,统计此一年间所完成之道路总长1 701里,平均路宽25.5尺,平均路高0.6尺"。道路虽经过整修,但质量低劣,多为砂土结构,霪雨天仍不能行车。就是晴天也不允许老百姓的马车上公路行走。日伪政权在修路时把同一方向的道路修成两条,一条为上道,称"国道",是敌伪政权的专用路;一条为下道,称大车道,是老百姓车马行走的便道。国道主要供F1本侵略者运送军用物资和掠夺我国财物的汽车使用。维修的比较平坦,但均为土质地面,平时有敌伪人员护路。为防止老百姓的畜力车在国道上行走,在修路时,每隔三五里在道路上挖一条横沟,沟上按汽车轮予的距离修上小桥(两轮中间为空隙),这种桥只能走汽车,不能走马车,群众称"窟窿桥"。
    1945年本县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利用农闲时间,组织群众,突击修理道路,基本上保证了交通运输的畅通。1954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不断拨出专款,投放人力物力,开辟新线,维修旧道,改善路基,加宽路面,减少弯度、坡度,提高道路质量,达到四通八达。新修及维修的公路以块石做基础,碎石填缝,砂石铺面,经过反复镇压而成,有部分路段还铺上了渣油。
    1954年9月,黑龙江省交通厅抽调1名工程师、3名技术员具体负责施工、技术指导,修建巴彦县城至巴彦港段公路,全长14公里,砂石路面。1957年,修建巴彦县城至西集镇的公路,全长20公里,砂石路面。1958年,修建西集镇至兴隆镇的公路,全长35公里,砂石路面。同年以女民工为主,修建了巴彦县城至洼兴镇的公路,全长35公里,全为砂石路面,于国庆节前建成并命名为"三八路"。1959年,以青年民工为主修建洼兴镇至兴隆镇的公路,全长38公里,砂石路面,命名为“青年路”。1960年又修建了兴隆镇至山后公社的"民兵路",长39公里,砂石路面。1964年至1967年,重修了从巴彦县城起,途经为民最终达兴隆镇的中线公路,全长49公里,砂石路面。至此,全县形成了从巴彦镇起经西集镇、康庄乡达兴隆镇(西线);从巴彦镇起经龙泉、洼兴达兴隆镇(东线);从巴彦镇起经为民乡达兴隆镇(中线)的环形公路网。
    1971年至1976年改修哈(哈尔滨)萝(北)二级国防公路巴彦段的34.8公里和从哈萝公路到巴彦港4公里的底层和渣油表处工程。1977年按照国家等级公路标准,改修了巴彦至兴隆(中线)的公路裁弯取直,重修路基,加宽路面,减轻坡度,缩短了里程(原为49公里,改修后为46.9公里,见现有干线公路情况表)。
    在公路建设中,国家投放大量的资金和物资,地方财政也在安排国民经济计划中投放了一定数量的资金发民交通事业。仪在1971至1980年的10年中,国家和地方财政投放资金修建的公路就有。
    哈萝公路巴彦段,国家投资160万元,县动员民工37.5万个工日,建勤车3万台次。哈萝公路至巴彦港段,国家投资9万元,县动员民工1.5万个工日,建勤车2 200台次。巴彦至兴隆(中线)公路,国家投资177万元,县动员民工37万个工日,建勤车5.45万台次。国家拨给民工补助粮6.5万斤,马料36万斤。
    除主要干线公路以外,在公社与公社之间,公社与生产大队之间,以及大队与大队之间还修建了地方道路,多为砂石结构。到1985年,全县共有主要公路20条,总长度442.2公里。其中,国家干线公路(哈萝公路)1条,34.8公里;县级干线公路4条(中线、西线、东线和巴彦港)166公里;地方公路15条241.4公里。在总长度中,油渣路面39公里,碎(砂)石路面403.2公里。现有的公路,路直道平,四通八达。国有公路,上伸可通呼兰,直达省城哈尔滨,下延可到木兰、通河至萝北;县级公路北可达绥化、望奎县,西北可通兰西县,直达北安市。地方公路可通往每个乡(镇)和部分行政村。交通运输业的兴旺发达,方便了群众,繁荣了经济,沟通了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四化"建设的进程。巴彦县公路基本建设情况表(附表) 1985年干线公路情况表(附表) 1985年地方道路情况表(附表)
    (二)、公路养护
    民国时期的各级政府对道路只知使用,不重养护,致使道路遭到很大破坏。民间修筑桥梁道路,也多在居住的"附近村屯,距离甚近",修筑时,也只是"草草了事"至于通行大路则"一听自然,无人问及"。到伪满统治时期,虽注重了道路的修护,也不过按春秋两季组织政府职员及学校师生铲凸平凹,敷衍塞责,仍是"阴雨泥泞难行",晴天辙深盈尺,交通条件恶劣。
    解放以后,党和人民政府极为重视公路养护工作,并委派专人进行管理,确定养护工作由沿线之区、村负责。1960年成立县养路段,1968年改为公路管理站,负责全县的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并在公路沿线的公社成立养路道班,配设养路工人。康庄养路道班1969年被评为全县公社养路道班的先进典型,黑龙江省交通局在巴彦县召开了推广康庄养路道班经验现场会。
    为适应养路事业的发展,减轻群众负担,县委决定将养路所用砂石料由社队农民负担改为养路部门自采自运。机械设备不断增加,县交通科养路段自1960年成立以后,只有1台汽车,到1985年运输汽车已增加到7台,又增推土机1台,压道机1台,运料拖拉机8台。所有公路保养用的砂石,全部由公路管理站自采、自运、自备,不仅减轻了农民运送砂石的负担,也保证了养护道路砂石的供应。1980年,全县公路养护里程达到190.4公里。其中,专业养护85.7公里,专群结合养护104.7公里。共有养路人员260人,道班工人190人,道班20个。1983年养路道班增加到33个,1985年调整后还有13个。
    公路绿化是公路养护的一个重要方面。自1975年省、地区交通部门大力提倡公路绿化以来,县委、县政府积极发动职工和沿途群众植树,到1985年,全县公路养护里程有95%完成了标准绿化任务,树木成活率占85%,保存率占80%,1985年,全县有456公里的各段公路两侧全部栽上了杨、柳等树木,现在公路两侧已绿树成荫。
    为了保证绿化成果,每隔2公里配一名专职护林员,常年负责公路两侧树木的管理工作。
    1977年7月,县革委会副主任刘仲生、交通科副科长张明范出席了国家交通部在河南召开的全国公路基本建设会议。巴彦县"把公路建设纳入普及大寨县的规划,以农促路,以路支农,农路结合,全面发展"的经验,在会议上做了交流。这一经验已在全省推广。巴彦县公路养护情况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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