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巴彦县志》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第二章 运输业务
 
 
第三节 水上运输
 
 
    本县水上运输始自清同治年间。凡县内出产,外进之生活日用品,在铁路未修成之前,绝大多数由水上运进输出。据《呼兰府志》和民国6年《巴彦县志》记载,巴彦州每年输出的粮、酒、豆饼,西到哈尔滨,东至依兰,北至黑河、库玛金河、漠河等地;输入以布匹、棉花、磁铁为大宗,多来自营口、天津。输出输入货物,均由滴达嘴子(巴彦港)为装卸口岸。因航运事业被帝国主义垄断,松花江内官商轮船绝少,往来皆外国船只,中国人乘坐倍受歧视,而且运价昂贵,由巴彦州知州阎毓善、巡防统领巴英额、州民孟昭汉等出面,集资购船成立巴彦商办轮船公司,购买龙江轮一艘,于民国元年(1912年)7月15日试航,开往依兰、黑河等沿江各口岸运货搭客。为振兴航业,还发展汽船、木帆船搞航运,汽船载重量220吨,每年来往22次,木帆船14只,只在近处行驶,每月20余次,载重量8石(约2吨)左右。出境货物黄豆为大宗,杂粮次之;入境货物以杂货为大宗。每年航行约180天。伪满时,仍以滴达嘴子为主要进出口岸,其余渡口备有小船渡客,不运载货物,皆为私有。
    本县解放后,积极发展水上运输。1960年4月成立巴彦港航运公司,自己造船发展航运事业,1963年下水木驳船2艘和1艘120马力拖轮运输货物,每年从4月开江到11月结冻,航行20个航次,年运输周转量480千吨公里。1965年购置木驳船4只,增加运输航次和吨位,年周转量980千吨公里。除承担本县水上运输外,还承揽外地货物运输业务。1976年5月,船队增加到2只,添制240马力铁拖轮一艘,载重量增加到600吨位,年周转量达到1 440千吨公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航运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到1985年,7年来县内物资仅从水上输入者就达200千吨,运输周转量28 968千吨公里,输入物资主要是煤炭、木材、化肥,农药等。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