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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第三章 邮政
 
 
第二节 函件包裹
 
 
    (一)、函件
    民国16年(1927年)巴彦县邮政局开始承办平信、挂号信、印刷品等函件业务,还办理包裹、货样及快件业务。到伪满时除办理信函、包裹外,又增加了明信片、邮筒、书籍、贸易契类、像片、字画、瞽者文件、印刷品等类,同时增加办理回执业务。1945年解放后,邮政局除开办上述业务外,还增加办理新闻纸、挂号函件、快递函件(1953年1月停办)、代收货价、保价信函(1961年8月停办)等项业务。1955年开办联行挂号信,对带有红边标记的专用信件实行专路分拣,提前投递。1960年1O月开办特种挂号业务。1962年6月设立巴彦县兴隆镇邮件转运站,负责巴彦、木兰、通河三县函件包裹的中转任务。1978年机械邮路除有汽车外,又增加摩托车13台,开辟华山、龙泉、富江、临城、松花江5个公社的机械邮路,信函由原2日送到缩短为当日到达。到1985年有1个县邮电局,6个支局,7个邮电所,10个邮政所均受理函件、包裹业务。另外,全县还设157个邮票代售处。从1953年以来,全县共办理函件出口计费业务量2 187.1万件,年平均66 2 757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函件出口量大幅度增长,年均90万件以上,1985年达到990 301件。
    (二)、包裹
    民国16年(1927年)邮政局同时开办包裹业务。伪满时,增办普通包裹和军事包裹。解放后,邮政局只限收寄小包。当时因处于全国解放战争时期,关内关外交通中断,1949年3月前只能办理东北境内市县以上普通包裹业务。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办理全国各地包裹业务。种类有普通包裹、甲类保价包裹、快递小包三种,1979年7月增加乙类保价包裹。包裹计量工具也有改进,建国前用木杆钩子秤和盘子秆,1950年增设2公斤信函秤和一台50公斤台秤,1966年县邮电局和兴隆支局各增设一台扇面计算台秤。1979年县邮电局增设一台包裹自动收寄机(1981年停用)。巴彦邮政局寄发各地包裹邮费标准是,寄往哈尔滨、齐齐哈尔1公斤普通包裹收费0.2元,寄往佳木斯、黑河1公斤收费0.3元,寄往北京1公斤0.6元,寄往上海1公斤1元,寄往成都1公斤1.3元,寄往济南1公斤O.65元。1953年到1985年包裹出口量为56.7万件,年平均出口量17 182件。
    (三)、国际邮件
    1950年开办国际邮件业务。巴彦县邮政局办理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小包、保价信函、普通包裹、保价包裹;农村支局(所)只办理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及盲人读物4种。1985年全年出口包裹46件,进口包裹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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