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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第三章 邮政
 
 
第四节 报刊发行
 
 
    清朝及民国时期,本县邮局没有报刊发行业务。伪满时,日伪政权实行奴化教育,一些书刊不能通过邮局邮递。伪康德2年(1935年)邮局仅办理自行发行的报刊及印刷品1.5万件。本县解放后,于1948年2月巴彦邮电局开展办理报刊发行业务,发行的主要报纸有《东北日报》、《松江日报》、《光明日报》,《实话报》4种。新中国成立后,其它报纸、杂志发行量逐年增多,1956年又增加了《巴彦日报》发行业务。1958年全县共发行各种报纸(期发份数)11 754份,各种杂志(期发份数)19 220份,达到全县有文化人口平均每人一份(册),发行量占全省第一位。"文化大革命"期间报刊发行量急剧下降,1966年全县报纸期发行份数仅有7 600份,杂志6 430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推行搞活开放一系列经济政策以来,报刊发行量大幅度增加。1980年全县报刊发行有1 831种,630.9万份,到1985年已增加到2 049种,928.4万份。
    自1982年2月起,县邮电局在县城和兴隆镇青年商店开办报刊零售业务,出售地方报纸9种,《人民文学》、《中国青年》、《大众电影》、《人民画报》等各种杂志344种。
    过去报刊、信函均由邮递人员投递。1959年县城百人以上的机关单位设报刊发行站,百人以下的单位设报刊发行员。1985年报刊发行站经过多次调整尚有72个,还在松花江乡试行报刊插箱投递,此法已在全县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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