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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第四章 电信
 
 
第一节 电信设施
 
      
    电信通讯为近代通讯工具。巴彦县继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黑龙江省电报局成立后,也于同年成立官立文报局。民国2年(1913年)11月又成立巴彦电报局,地址在县城原北文治街(现粮食局北侧),为二等乙级局,民国3年将文报局裁撤并入邮局。电报局于民国2年冬架设线杆180根,由县城西南行经刘家船口、松鸦山、三合堡等处,逾漂河30里出县界,入呼兰县电报局。民国13年(1924年)奉天(即沈阳)设无线电台58座,本县可直接与其办理收发报业务。
    "九·一八"事变后,日伪政权强化电信事业,对电报的利用严格控制,集中使用。电报局设局长、报务员、工手(即机务人员)各1人,从县城到省城(哈尔滨)通报仅用5分钟,县城与伪新京(即吉林省长春市)通报只需15分钟,每年电报业务收入达伪国币4 500元。新中国成立后,加强了通讯业务,于1952年在一个县局、二个支局和一个营业所内,设报务员2人,到1961年则增加到9人。除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电信业务外,在群众中也直接开展电报、长途电话业务。1978年全县又开通省内电报电路2路,县内电报电路2路。到1985年电信通讯业务大为加强,已开通电报电路4路,省内、县内各2路,其中有线电路3路(省内1路,县内2路),省内无线电路1路。进入20世纪80年代,电信通讯设备更加完善,在电报电路总数中,有电子传真电路2路(省、县各1路)。有长途电话电路18路(均为有线电路)。交换机台数36部,标准电子交换机械14柜,交换机总容量2 940门,实占l 715门,电话机台数达1 643台。在全县一个县邮电局,27个支局(所)中,都能办理电报、长途电话业务,而且昼夜营业,随时收报发报,接纳长途电话,较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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