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县解放后,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全县扶持处于困难的私营商业509家,对活跃市场起到一定作用。但有少数私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国民经济。1955年春至1956年1月22日完成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接受改造的私营商业有百货业、医药业、饮食业,服务业和摊床等984家,从业人员1 318人,占私人商业总户数94.7%。其中,成为公私合营的有266人,成为合作商店的526人,成为合作饭店的20人,成为理发业合作社的84人,代购代销的422人。公私合营的商店,派公方代表一人与私方代表共同经营,合作商店由合作总店照理。巴彦镇百货业、饮食服务业(饭店、旅店)实现公私合营的82家,服务业(理发、管相、旅店、浴池)实现合作社或合作小组的103户,过渡到供销合作社的45户,经销代销的小商贩248户,计478户,从业人员648人,占全镇私营商户的91.6%。归百货公司领导的有,日用百货、糕点糖果、五金交电等行业49户;归食品公司领导的肉食、食杂等行业241户;归医药公司领导的药店2户;归专卖公司领导的烟,酒业36户,归供销合作社的下杂,旧物业95户;归商业科领导的理发、旅店、庆吊、杂商等55个。这些行业重新设立网点53个,商店名称之前都冠以"公私合营"或"合作小组"等字样。兴隆镇实现合作化的有:百货业37户、45人,食杂业46户,51人,中药业17户、20人,饮食业43户,90人,下杂业3l户,35人,糕点业16户、35人,文具业1户、2人,西药业2户、3人,陶瓷业1户、1人,牛羊肉业2户、4人,锅坊1户、4人,旅店业8户、22人,理发业13户、20人,游商50户、50人,计268户、382人。中西药店归属县医药公司兴隆药材站,饭店、旅店、理发、照相等归属兴隆饮食服务业办事处,其他商业完全归县供销社领导。西集区实现合作化的有:百货业G户、8人,食杂业30户、35人,中药业6户、16人,饮食业18户、39人,下杂业8户、11人,糕点业1户、3人,牛羊肉业3户、7人,旅店业6户、13人,理发店9户、28人,游商44户、44人,其他15户、16人,计146户,220人,完全归县供销社领导。洼兴、龙泉、华山等3个区共有接受改造的私营商店92户、从业人员92人。对思想进步,奉公守法,积极维护社会主义改造的私商代表,在政治上、经济上都给一定的地位。原百货业振昌号经理刘振西,被选为县人民委员、省工 商联执委、县工商联主任委员、百货总店经理。原丁家馆掌柜丁国丰(回民)被选为县人民委员、县工商联执委、回民饭店经理。原凤梧中医诊所经理岳凤梧,被选为县人民委员、县卫生协会主任、药材公司董事。伪康德12年初巴彦镇坐商情况表;巴彦镇商业企业参加公私合营明细表;巴彦镇社会主义改造后的商业网点表(附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