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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配的煤炭、石油、钢材、木材、水泥、汽车等由物资公司提出计划,经县计委核准,物资部门供应。其它统配物资,由各专业公司按省下达的指标,安排供应。计划外的物资,由各公司采取直达供应、直拨供应、划片供应,从而减少了多层次运输、装卸、储运等环节,减少损失,降低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物资公司直接经营的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机电、化工、轻工、建材等六大类物资,1 100多种。除统配物资计划分配以外,其它物资采取计划与市场调节供应,基本能满足各项经济建设的需求。1961年至1985年,物资公司销售额4 946.2万元,年均197.8万元。1961年销售额50.7万元,1970年比1961年增长3.7倍,1978年比1970年增长53%,1985年销售额592.5万元,超出年均额1.1倍,比1978年增长61%。
煤炭供应 经营初期,敞开供应。随着工业发展,城乡人口增加,购销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1957年实行计划供应,生产用煤物资部门供应,生活用煤原商业系统的煤建公司供应。1963年工业用煤,评定供应。生活用煤,以户凭证不限量供应,两年后,改为限量供量,1973年以来改为以户、按人口凭票供应。是年工业用煤,则按批准的生产计划,以产值或单项产品核定凭证供应。对饮食业和机关食堂按加工主食数量核定供应。1952年至1985年,煤炭销售总量212.2万吨,年均6.2万吨。1952年全年销售7 558吨,1978年113 936吨,1985年131 097吨。(附表)
木材供应 1956年以前,敞开供应,此后计划供应。1964年木材列入国家统配物资以后,主要供应计划内的工业,基本建设,适当照顾其它之用。1952年至1985年,木材销售总量41万立方米,年均1.2万立米。1952年销售3 603立米,1959年17 244立米,1970年19 820立米,1977年10 724立米,1983年9 439立米,1985年7 011立米。
石油供应 历年均按省下达的指标调入,县则定量供应,1950年至1985年,石油销售总量182 222吨,年均5 061.7吨,其中:煤油14 081吨,汽油46 692吨,柴油114 982吨,润滑油6 467吨。煤油,过去以照明为主,1950年销售550吨,1970年以后,由于电力发展,到1985年减少到112吨。汽油1952年销售15吨,随着汽油机械(主要汽车)的发展,1985年已增加到4 198吨,比1952年增长279倍。柴油,1955年,销售18吨,1985年增加到8 061吨,比1955年增长448倍。润滑油,1970年销售175吨,1985年478吨,比1970年增长1.7倍。
1985年国内纯购进额599.6万元(平价油520.4万元、高价油79.2万元),国内纯销售额789.7万元。全年购进量:汽油3 900吨(平价3 023吨、高价877吨)、平价煤油176吨、柴油7 104吨、汽油机油72吨、柴油机油141吨、机械油52吨、汽轮机油12吨、齿轮油43吨、冷冻机油3盹、润滑油31吨,其它油1吨;全年销售量:汽油4 198吨(平价3 104吨、高价1 094吨)、柴油8 061吨(平价7 742吨、高价319吨),平价煤油141吨、汽油机油126吨、柴油机油214吨,机械油64吨、汽轮机油4吨、变压器油14吨、齿轮油49吨、冷冻机油2吨、润滑油32吨,其它油1吨,全年调出:汽油75吨、煤油41吨、柴油300吨;年末库存量:平价石油2 294吨、高价柴油24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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