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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企业的筹建、开业、歇业、停业、合并,分立、转业、迁移进行登记、审批、发照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建国后,根据国家颁布的工商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全县不同所有制的工商企业进行了登记。将680多户私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百货行业,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给予鼓励和发展,第二类:饮食服务业,它方便群众,可自由发展,但要经过登记审查I第三类:工商行业,是属于对国计民生利害各半的行业,不予发展,维持现状,第四类。粉磨行业,是属于逐渐减少的行业,第五类:金融首饰业,加以限制,逐渐取缔。
合作化时期,县对公私合营和合作社企业进行了登记。1963年,对国营(包括供销社)、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以及个体手工业户进行了清查整顿和登记。配合各业务部门,重新化分行业的生产经营范围,调整网点布局,取缔无证经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国家关于"工商企业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规定,1979年以来还奖励发展了个体工商业户并进行企业登记,到1985年全县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已发展到1 602户,其中,独立核算企业1 195户,分支机构407户,从业人员54 288人,固定资产净值21 508万元,自有流动资金7 426万元。工商企业登记表及工商企业行业明细表。(附表)
个体工商业户1985年末发展到5 018户,从业人员6 361人。按行业划分:工业和手工业1 416户,1 622人,运输业112户,135人,建筑和修缮业11户,120人,商业2 885户,3 132人,饮食业282户,860人;服务业92户,142人,修理业191户,303人;其它29户,4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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