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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9年起县计委配两名专职人员做标准计量管理工作。1959年11月成立县计量检定所(地址在今物资局位置,仍为计委内含单位),专职工作人员3人(所长1人、检定员2人),1960年到省举办的训练班集训,学习标准计量检定技术,在全县开展衡器检定和修理工作。当时管理检定由计量所负责,修理业务由巴彦镇白铁社承担。1960年下半年,改称标准计量检定所,增加检定工人3名,负责全县衡器管理和检修业务。1962年成立标准计量管理局,有管理干部3人,检定工人4人,局址搬迁至印刷厂路西文选镶牙社处。"文化大革命"期间,标准计量局撤消,标准计量检定工作由城关公社负责。1971年,检定工人增加到6人,为提高工人技术素质,分期分批地到省和松花江地区举办的标准计量学习班学习。1978年撤所设标准计量管理科(地址在县广播事业局北侧),检定人员增加到10名。除负责标准计量的管理检定外,还担负社会宣传,缴销不合格的衡器及监督不法商贩的短斤少两,克扣群众的任务。1984年湖南省岳阳县三合公社联合大队沙漠生产队来巴彦县销售不合标准的酱油,被县标准计量局查出,按照计量管理条例做了处理。1985年县认真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确定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本县办了47人参加的系统骨干学习班,利用广播搞了两次普及宣传教育。是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公布后,县政府召开了宣传贯彻计量法动员大会,利用临街画廊搞了计量法的专题宣传。1985年还注重了在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对8个城镇农贸市场及商、粮、供销主要企业进行抽检抽查37次,协同工商、物价、卫生防疫、税务等部门开展5次联合大检查,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及时做了纠正处理。根据省和松花江地区对标准计量定级升级具体实施精神,重点抓了纺织厂、橡胶厂、锅炉厂、水泥厂、巴彦白酒厂、兴隆酒厂、绣品厂、胶水厂、龙江鞋厂、兴隆林业局等1O个单位的计量定级升级工作。经松花江行署标准计量局考核验收,巴彦橡胶厂、兴隆纺织厂获三级计量管理合格证书。从1984年开始在全县294个工商企业中开展了"计量工作信得过"单位活动。有22个单位被评为"计量工作信得过"单位,县政府发给红色牌匾(金属制)悬挂门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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