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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本县公立学校经费由绅民捐款和垧捐项下支出。绅民捐款办学是公立学校一大收入,"吾邑两等小学成立之始,历年经费三万余两,皆有绅商捐助"。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虽有垧捐,但绅商捐资办学的风气仍沿袭下来,"每岁皆有之",故"与各属(指呼兰府所属各县)特异,无他项杂捐"。
绅商捐资办学得到清朝政府的封典。西集的韦景文,因捐助学款赏四品封典,后又捐助校基825方丈,值银1 000两,宣统二年(191O年)十一月,巡抚周树模奏赏其子韦锡容同知衔。巴彦州训导张翼南,巴彦县丞曹毓恩,均以捐助学款加五品衔。张殿文、秦玉泉以捐助学款奖四品封典。李长龄捐助银元1 000元,巡抚周树模奏奖其子文磬布政司理问衔。巴彦州优贡李钟元、杨国瑞,附贡李绍唐,增生孟昭汉均以捐助学款给同知衔。附贡生王允恭捐银400两,邵庆麟捐银670两,巡抚周树模均为奏奖布政司理问衔。张文勋捐助荒地百垧,值银1 000两,奖同知衔。
巴彦县学费垧捐始于光绪三十二年,每垧输江钱300文;宣统二年(191O年)十月,每垧地加收60文。旗地5 997余垧,民地259 940.06垧,共计265 937.06垧,岁入江钱10万吊。
私立学校的经费全靠学生交纳学费,每人每年约出学费银2至3两,使用的简易课本由劝学所发给。
民国期间,教育经费出自地方捐款,由县署地方经征处负责征收。仅以民国元年(1912年)为例,百货五厘捐按价每吊抽钱5文;杂粮一成捐按价每吊抽10文;油榨捐商榨每盘22元,佃榨10元;牲畜捐按价每吊14文;商床捐一等月纳4吊,二等2吊;鱼捐按价每吊抽钱14文;运货捐每件收吊50文;脚行捐和妓捐头等月纳16吊,二等12吊三等8吊;戏捐每吊抽80文,合学田出产,共收制钱2 102 033吊978文。
上述款项中,用于教学经费合大洋23 889元(以江钱25吊折银1两,每两按7钱2分折合大洋1元),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24.9%。巴彦县民国时期教育经费支出表(附表)
民国14年(1925年)在校男学生1 147人,女学生162人,全年经费6.4万元,比民国初期增加26.7%。民国20年(1931年),全县中小学增加到47所,83个班级,教职员工137名,在校生2 625名,年经费大洋77 769元。
伪满时期公立学校的教育经费主要靠地方税收。伪大同元年(1932年)因战乱,只有9处学校开办,到伪大同2年(1933年)恢复到48处,经费伪国币77 581元。伪康德元年(1934年)学校增加到55所,年经费增加到82 756元,等于警察、保甲费的1/3。
另外,伪康德2年(1935年)地方乡绅共捐助校基76.5亩,伪国币1 700元。伪县公署褒奖捐助之人,送"乐善好施"、"造福青年"、"热心兴学"、"嘉惠士林"等金字牌匾。伪康德2年各社会团体建立学校简明表(附表)
社会团体办学的经费主要来自该会捐募,也有县署的补助。
解放初期,本县学校分为公办、民办公助和民办三种,统由人民政府领导。公办小学经费由政府拨给。当时部分教职员工实行"供给制",供给标准主要以高粱米计算:高级小学校长月210斤,教导主任200斤,教员190斤,初级小学校长200斤,教导主任190斤,教员180斤,校役170斤。民办公助学校教师的薪金由政府拨给,其它经费由所在区、村自筹。民办小学经费全由当地群众自筹。龙庙区民权小学属于民办,创办于1946年10月10日,经费来自土改时没收地主的财产。从1949年起,师生动手,争取自给,种校田7垧,还开办粉坊,组织学生编草帽、柳条筐等,以解决教员薪金和办公费,学生的书籍、文具费和部分贫苦农民子弟的伙食费。民权小学筹集资金办学的经验由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部向东北三省民办小学推广。
新中国成立后,公办学校的经费由国家拨给,民办学校经费由生产大队分摊或生产队自筹。国家教育拨款,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助学金、民办教师补助费和离休、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公用经费包括修缮费、公务费、业务费等。1985年教育经费支出决算明细表(附表)
为保证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利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国家向教育拨款逐年增多,仅1953至1962年,1966至1985年间,全县共拨款7 842.3万元,占县财政总支出的29%。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教育投资最大,共拨款2 972万元,是前25年教育经费总额的61%。建国后教育经费比较表(附表)
这些款项的来源,1979年以前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拨给,1979年以后,改由地方财政拨付,包干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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