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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
 
 
第十六篇 教育
 
 
第三章 普通教育
 
 
第二节 初等教育
 
 
    (一)、学校沿革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知州王廷槐同木兰县知县领得省拨开办费银3 000两,又向地方绅商募捐,在原呼兰厅试院(即考棚,今巴彦体校一带)办起"巴兰学堂"。本年七月十三日开学。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因木兰县开办学堂,遂改"巴兰学堂"为"巴彦高初两等小学",内设高等3班,初等1班,校舍70余间,容纳学生200余人。
    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元年(1907年~1909年),在州城先后成立官办学堂4处,有西彦初等小学(今黎明小学地址,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办),东彦初等小学(今兆麟小学地址,光绪三十三年七月办),北彦初等小学(今兴让小学地址,光绪三十四年一月办),简易识字学塾(今教育局地址,宣统元年一月办)。
    另,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开办巴彦州第三幼女学校。
    宣统三年(1911年),有官立学堂33处,教员45名,学生1 200余人。
    民国时期教育有所发展。从民国4年到民国6年(1915年至1917年),县城内设国民学校4处,女子国民学校1处;西集、兴隆两镇增添国民学校2处,女子国民学校1处。
    民国5年(1916年),全县官办高初等男女小学32处,42个班,学生1 392名,教职员49名,由个人集资组织的私立初等小学81处,学生1 365名,教员81名。
    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本县拥有男女初高等小学45处,83个班级,2 625名学生,教员137名。"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入侵,各学校均停课。伪大同元年(1932年)城镇仅有9处学校勉强开学。第二年春,由省拨款3万元,除恢复原有学校外,又增设1处小学,增添3个班级,本年城乡计有学校48处(含中学1处,乡村师范1处),班级86个,学生2 814人,教职雇员129人。伪康德2年(1935年)增设小学13处,添日语专修科1个班级,全县计有官立小学校64处,其中男女高级小学9处,男女初级小学55处。另有长期民众校1处。此外,有私塾73处,团体办立小学5处,总计211个班级,在校生9 691人(含中学和男女师范学生数)。本年全县有学龄儿童29 729人,入官学者5 397人,占学龄儿童18.2%。伪康德5年(1938年),全县有国民优级(高小)学校6处,16个班级,640名学生,19名教师,国民(初小)学校85处,161个班级,5 682名学生,182名教师;由私塾改成的国民学舍30处,30个班级,800名学生,28名教师。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因大部分财政资金充做军费,而无力增添学校的设备,只得在原有学校内增添班级,学校数量相对减少,到1945年解放前夕,学校只有94所,在校生8 036名,占全县学龄儿童的21%。
    本县解放后,人民政府积极恢复和发展教育事业。经过一年的整顿和恢复,县城、兴隆、西集等地小学陆续开学。1947年上半年,全县在校生为14 062名,下半年上升到16 128名,贫雇农子女占学生总数的60%以上。
    这一时期,各学校均贯彻"进一步肃清敌伪奴化教育和封建法西斯主义教育的遗毒和影响,建立民族主义的大众的科学的新民主主义教育,使教育服务于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斗争,服务于东北人民的和平民主建设事业"的教育工作总方针,小学教育重点在"改造和普及"上。为便于儿童入学和学习,采取多种办学形式,如早学、午学、夜学、半日班、全日班等。人民政府试行"民办公助"的办法,倡导群众办学。龙庙区民权小学校长马华动员群众集资办学,吸收贫雇农子女入学,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减轻农民负担的做法,受到东北人民政府的重视,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部副部长董纯才视察了这所学校,《东北日报》于1947年9月18日至20日连续刊载了巴彦县民权小学的办学经验。
    1948年,全县初等小学发展到313所,完全小学校9所,在校学生达到23 587人,教师447人。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事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在1950年到1952年的三年恢复时期,本县教育工作,从普及小学教育的总目标出发,调整和加强了城乡小学管理工作,贯彻"教育向工农开门,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总方针。1952年小学教师已达851人,比1948年增加90.4%;完全小学发展到19所,比1948年增加1倍多;初级小学275所,在校生29 073人,比1 948年在校生增加23.3%。
    在全面进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采取合并学校,增加班级的办法,节省教育经费,解决教学的问题。1954年,小学校比1953年减少84所(实剩210所),班级比1953年增加182个。1953年至1957年普通小学发展比较表(附表)
    1958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小学达到376处,比1957年增加93处,班级达到1 054个,比1957年增加166个,教师比1957年减少232名。1959年小学校又跌落到285处,班级987个,而教师却达到1 227名,比1958年增加328名。
    1960至1962年,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教育事业基本得到了恢复。1962年全县有小学校334处,1 486个班级,在校生61 573名。
    1965年至1966年,农村小学实行半农半读的有315个班级,学生14 165人。
    十年动乱时期,小学教育受到严重摧残,"停课闹革命"持续一年之久,全县有3.1万名小学生失学,50余间教室和1925套桌凳遭到破坏。稍后,出现了小学附设中学(小学戴帽),二部制、三部制,复式班等办学形式。
    小学附设中学起自1974年,1977年达到217所,占全县小学校总数的32.1%;设初中473个班级,初中在校生18 695人。1978年以后,逐步取消"戴帽"中学,1985年小学附设初中班只剩下41个班,在校生1 694名。
    小学实行二部制和三部制,起自1975年。本年实行二部制教学的有195个班级,占全县总班级7.4%,三部制的有3个班级。第二年取消了三部制,实行二部制教学的班数占总班数的10.8%。1978年,二部制教学的班级下降到1.7%,1979年,全部取消了二部制,实现全日制教学。
    复式班起自1974年,1976年达到320个班级,占全县小学总班级的11.8%。1980年以后,对全县小学设校布点进行了调整,凡不满25人的实行了并点合校,以减少各级复式班,1985年,全县有复式班60个,占总班数的1.9%。
    1985年,全县有小学校339处,3 115个班级,在校生102 621名。全县7至11周岁的学龄儿童74 153名,入学71 183名,入学率为96%,县城为97.7%,农村为93.3%。
    (二)、学制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高等小学修业年限为三年。
    民国4年(1915年)1月1日,《教育纲要》规定:初等小学堂修业年限四年,高等小学堂七年(初等四年,高等三年)。
    民国14年(1925年)改革学制,将七年制改为"四、二制”,即初级小学四年,高级小学两年。
    伪康德5年(1938年)实行"新学制”。小学仍采用"四、二制",即初级小学四年制,称初级国民学校,完全小学六年制,改称国民优级学校。
    新中国成立前后,仍实行"四、二制"。1951年改秋季结业。本年下学期取消农村小学放农忙假,寒暑假与城市小学相同。
    1970年小学改为五年制,1983年暑假起,小学恢复六年制。
    (三)、课程设置
    清末,初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课程设置分别为修身、读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等9门。初、高两等小学堂虽设课程一样,但教材不同,如"读经"一课,在初等小学堂只能读《孝经》、《论语》、《大学》、《孟子》,进入高等小学堂开始读《诗经》、《书经》、《易经》、《礼记》。其进度也不一样,初等小学一年级,每节课读经40个字,进入二、三年级后,每节课也不超过百字,进入高等小学堂后,每节课读经120个字。
    民国4年(1915年)1月1日,教育部《教育纲要》(丙)项规定,初高等小学堂应开设课程:国文、历史、地理、体操、图画、修身,而高等小学堂又增加读经、格致、博物(含理化)等课。
    国文教材按照不同年级,由教育部统一编定,称"国订制"。此外,教师还选讲《国语》、《国策》、《尚书》中的一些文章。
    读经一科由地方选读,报上级审定,称"审订制"教材。初等小学讲读《孟子》,高等小学讲读《论语》。
    民国11年(1922年),取消"读经"一科,改设"课外公民训练"。民国13年,对高级小学开设课程作了一些修改,改格致为博物,增设英语课。民国14年推行新学制后,改修身课为公民课,改博物课为自然课。
    民国17年(1928年),高年级小学开设的课程有国文、历史、地理、算术、自然、英语、三民主义、音乐、图画、手工、卫生、体育等;初年级小学只有国语、常识、音乐、算术、体育、图画6科。
    伪满初期,废除原有的课程和教材,代之以日伪的课程和教材。伪大同2年(1933年)宣布,所开设课程不按规定内容教授的,一律强制学校停办,还按“情节轻重”,对主办人或教员进行惩处。日本侵略者为培养“驯民",在小学设有"国民道德"一科,以灌输"日满亲善"、"日满一德一心"、"王道乐土"、"共存共荣”等奴化思想,取消历史、地理课;把日语、满语(汉语)合称为国语,规定为必修课,进行奴化教育。凡是学好日语的,便认为是"好学生",毕业时优先优职录用。
    日伪当局为强制奴化教育,规定学生在每周一、三、五做建国体操前,都要向皇宫(即日本首都东京,天皇所在地)遥拜;二、四、六日要向帝宫(新京,即长春市,伪满首都,皇帝所在地)遥拜。遥拜时师生必须行九十度鞠躬礼,遥拜后齐声朗颂"国民训"。小学高年级学生还须在"重大庆祝节日",敬听校长宣读皇帝"诏书"还强令学生到野外打兔子,交纳废钢铁,以支持所谓的"东亚圣战"。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至新中国成立前,因处于解放战争时期,全国没有统一的教材。小学课本都是省政府及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部编的临时教材,初级小学设国语、算术、体育、音乐、图画等科;高级小学增设历史、地理、自然常识3科。建国后到1951年,高小每周授课30节,即国语10节(讲课8节、作文2节)、算术、自然、历史各4节,地理3节,体育、劳作各2节,音乐1节。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统一教学计划,将国语改称语文,劳作改为美工。课程设置与建国前基本相同。各年级均设周会。一、二年级每周24课时,三、四年级每周25至26课时,五、六年级每周29课时;课外活动,一、二年级每周40分钟,三至六年级90分钟。1955年,课程设置稍有变化,五、六年级在算术课内抽一节作珠算课,同时各年级均设置手工劳动一科。1958年,全县小学开设农业常识课。
    1965年,本县试办半工半读小学,其课程未按统一计划设置,以上语文、算术课为基本要求。
    1966年至1976年,小学只开设毛主席著作("老三篇"及毛主席语录等),农业知识课,文化课(语文、算术),军事课等4门课,另有辅助课,如请贫农讲家史,开展忆苦思甜,到工厂、农村参观,种试验田等。1976年教育秩序走上正轨,课程混乱状态得以纠正。从本年起,小学三年级增设英语课,后因师资不足,1978年停办。
    1978年以后,小学开始使用全国统一教材。五年制小学所设课程有: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5科,四、五年级增设政治和自然常识课。
    (四)、教学
    清朝末期兴办的小学堂,其教学方法仍沿袭私塾的读、背、写、讲、罚,整日将学生禁锢在教室里读"死书"。
    民国时期,教学方法有所改进,改旧私塾读"死书"为教师讲授。教材统一,教学有计划、实行按节授课,课间有休息,学生学习生活有张有驰。
    伪满时期实行的是先生在上边讲,学生在下边听的"填鸭"、"注入"式教学方法。
    解放后,废除了旧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废除体罚学生的坏习气,提倡师生平等,尊师爱生的新风尚。建国后,曾在较长时期内推行苏联的教学经验。教师学习凯洛夫的《教育学》和冈查洛夫、叶希波夫合著的《教育学》,试用五大教学环节(组织教学、检查提问、讲授新课、巩固复习、布置作业);同时学习毛泽东的《十大教授法》,加强和改进了课堂直观教学。1958年进行了全县性的教具大展览,师生自制教具千余件。克服"满堂灌"、"注入式",提倡少而精,精讲多练,搞启发式教学,进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951年,为提高教学质量,注重教学研究,各小学都成立"教学研究组",教师实行"坐班制"。并以镇(乡)为单位统一排课,搞"观摩教学"、"示范教学"。1953年至1965年,巴彦镇每年都在兆麟小学举行二至三次教学研究会。教师杜玉兰等多次举行语文、算术等学科的观摩教学。杜玉兰多次被评为省、县的模范教师,50年代曾出席全国群英会。她的"低年级识字教学法"和"班主任工作经验"曾在全县推广。
    十年动乱期间,教学无秩序,讲课无计划,学"语录",开"批判会",参加生产劳动,荒废了学生的学业。1974年以后,又实行"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实践活动多于理论与知识的讲授,减少了教学研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学受到重视,大力加强课堂教学和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学。
    (五)、重点小学
    巴彦镇育新小学  建于1955年,初名"太平高小",设五、六年级;1956年易名"太平小学",设初小班、高小班,成为完全小学校;1961年改名为育新小学。1974年8月,附设初中班,1978年下学期裁减初中班,1980年列为县重点小学。1985年有20个教学班,1 481名学生,教师47名(具有大专文化程度1人,中专39人,高中7人),职工20人。
    教学上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加强教学研究。1983至1985年,连续被评为县主办的"十月金秋音乐会"优秀代表队。音乐教师林宝珊在23年执教生涯中,培养出300余名文艺骨干,连续十几年被评为县里优秀教师,1984年和1985年又被评为省优秀教师。该校1984年荣获全国中小学基层足球赛第一名,全省改善办学条件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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