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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聋哑学校 1959年10月1日由县民政科创办,文教科负责管理,1962年改由文教科、巴彦镇双层领导,1981年归属教育科领导。
1959年3月筹办巴彦县聋哑学校,李文德任主任教师,夏庚礼任班主任,后又配备两名女教师作为班级辅导员。当年1O月份,招收第一批学生22名,分成两个班。1967年重建校舍,1973年从民政费中拨款5 000元购买成套木工工具和2台缝纫机,成立了木器厂和缝纫组。1983年又新建218平方米教室。1985年校园占地1 596平方米,建筑面积720平方米,有教室16间,办公室2间,木工厂房7间,缝纫厂房2间,宿舍4间,食堂2间。设备有缝纫机5台,码边机1台。全校设8个班,在校生78名,专职教师20名,职工5名。
1959年10月到1984年期间,学制为六年(达到小学4年程度),课程按全国聋哑人统编教材设置。五、六年级学生半日劳动半日学习,男学生学木工,女学生学裁缝。1970年将巴彦镇内居住的11名毕业生分别安置在木工社和建筑社当工人。哑人魏新英(女)参加黑龙江省油漆工技术表演赛,荣获第二名。从1985年开始,学制改为八年,增设律动课(跳舞或游戏)。七、八年级学生改为整日劳动,仍为男木工,女缝纫。
在教学上,注重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相结合,特别注重口语教学。1983年开办口语教学试点班,全班1O名学生,有6名看化能力比较强,生活用语能对答。在实践的基础上,邵淑珍和耿志芹两位教师,在省特殊教育学会的年会上,分别宣读了《低年级聋生形成和发展语言的作法》、《口语教育初探》两篇论文。1985年,邵淑珍光荣出席了全国特殊教育先进个人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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