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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
 
 
第十八篇 文化体育
 
 
第四章 新闻广播
 
 
第一节 报纸
 
      
    (一)、《远东报》分馆
    清宣统元年(1909年)十二月设,在县城西牌楼处,由东清铁路主办,王喜广担任主笔(即主编),租赁范吴氏房尾为馆址。
    (二)、《大北新报》分馆
    伪满时在兴隆镇设一处分馆,负责向机关团体销售报纸。
    (三)、《巴彦日报》
    1956年创刊,初称《巴彦报》。1957年因缺乏纸张停刊近1年,1958年春复刊,同年10月1日改为《巴彦日报》。《巴彦日报》为中共巴彦县委机关报,它的任务是向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宣传县委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号召全县人民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按时完成县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介绍全县各条战线取得的成绩和交流他们的工作经验,宣传文化科学知识,报道好人好事等。《巴彦日报》设总编辑负责全面工作,下设编辑部负责办报业务。
    《巴彦日报》开始由《黑龙江日报》社代印,后改由巴彦印刷厂铅印。版面为8开两版周3刊。1958年10月1日改为8开两版日刊。1959年5月,郭沫若副委员长亲笔为《巴彦日报》提写刊头,6月2日正式使用郭老题写的刊头,并在刊头右侧圈栏里加了"今天本报更换的报头是郭沫若同志光荣参加中国共产党时,应邀写给我县的"字样。7月改为8开4版,每张定价4分,日最大发行量达6 000份。1962年5月1日又改称《巴彦报》,8开4版,周3刊,时间不长,仍恢复《巴彦日报》。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将《巴彦日报》改名为《新巴彦报》,到1967年秋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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