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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
 
 
第十八篇 文化体育
 
 
第五章 体育
 
 
第三节 群众体育
 
 
    旧社会,本县群众体育活动没有一定的形式,都是群众自发的体育锻炼。最常见的体育活动是成年人以摔跤、跑步、拔河、做体操、下象棋为主,青年男女则喜爱跳绳,踢毽子、掰腕子,打秋千、跳八圈、赛跑;少年儿童喜爱玩滚铁环、拍皮球、打瓦(半尺见方的木板块),冬季则愿玩打冰滑、打冰猴(俗称"打嘎")、堆雪人等。农村则玩捉迷藏、扯"拉拉尾"、丢花手巾,玩"猫抓耗子"等。
    本县解放后,群众体育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由于体育设备比较简陋,活动的项目也比较单一。主要体育活动形式由跳远、跳高、单杠、跑百米、接力赛跑等,逐渐往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等团体体育活动方面发展。1954年县工会(地点在今广播电视局车库)设游艺室,每周六、星期日开放,县城职工群众到游艺室活动,打乒乓球、下象棋。1954年县体委成立以来,有系统地抓了城乡群众体育活动。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每逢"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农村在挂锄期都要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文化大革命"前,县武装部每年还开展一到两次有职工和学生参加的小口径步枪射击比赛。1965至1967年开展群众性游泳活动,游泳场设在巴彦港松花江北岸,每次参加千人左右。1977年以来,在城镇广泛开展投弹、射击、球类、象棋等项比赛活动,每次参加1 500人左右。1984年县直各系统、农村乡(镇)共举行田径、球类、象棋、射击、滑冰比赛150余次,有3 200多人参加各项竞赛活动。全县涌现出一批被誉为"体育乡镇"、"体育村"、"体育之家"的先进典型。龙泉镇被评为全国体育工作先进单位,1982年参加了国家体委在福建省漳州地区召开的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1983年9月又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运动会授予先进集体银盾一枚。1985年团县委在"五四"青年节的晚上,举行有上百名男女青年参加的火炬环城赛跑。每年春夏之交,县老干部局还组织一到两次离退休老干部体育活动,项目有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托球跑、穿衣跑、拨球跑、自行车慢赛、钓鱼等,还组织花展比赛。
    群众自由体育活动开展的也比较广泛,每日晨都有数以千计的男女老壮年在街上跑步,到体育场,西郊公园打拳、散步、练气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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