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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人口主要分布在8个镇、20个乡,一个通河林业局和一个公安局直属单位。1985年城镇人口为93 24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5%,比伪满康德4年(1937年)增加55 324人,增长1.46倍。比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增加46 052人,增长幅度为97.6%。比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增加9 431人,增长幅度为11.3%,农村人口为550 70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5.5%。比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增长42.5%,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减少13 802人,减少幅度为2.5%。据1982年人口普查分析,公社(镇)人口比重比1964年增加的有14个,占48.3%;持平的有2个,占6.9%,减少的有13个,占44.8%。
本县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05.2人,比全省平均人口密度多136人,比松花江地区平均人口密度多96人。与1964年相比,每平方公里增加67人,增长32.6%。与1982年相比,每平方公里减少O.14人。从人口分布情况分析,城镇密度大于农村,8个镇平均人口密度为2 960.2人,巴彦镇人口密度最大,每平方公里4 902.9人,农村人口平均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77.3人。西部、西北部地区较密,红光乡的密度最大,每平方公里231.9人。南部、东部地区人口密度较疏,复兴乡密度最小,每平方公里只有66.9人。附巴彦县1985年人口密度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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