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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饰
境内居民,生活俭朴,不尚奢华。解放前,农民及市民男多穿布衣,上袄下裤,圆口布鞋,且喜穿青、蓝二色。春秋衣服用白或蓝色布做里,名为夹衣。夏天则下穿青、蓝单裤,上穿白色单衫或布做背心。冬天穿棉袄棉裤,脚穿轨辙或草鞋(用蒲草编织而成);妇女春秋在衣裤外罩长衫(俗称旗袍),夏穿短袖长衫、短裤,冬穿棉衣、棉裤,外套棉袍,冬夏都穿家做布鞋。成年妇女(婿后)梳发髯、戴首饰,多为银质,有钗、环,上带玉石、玛瑙等饰品。由于生活拮据,往往没有换洗之衣;公职人员、商人多穿长衫、皮鞋、戴礼帽;官吏着公服;学生穿校服,男为黄色,女为白衫蓝裙。经济富足之家,夏则绫罗绸缎,冬则毛衣皮裘,三脱三换,用之不竭。
1941年后,日本帝国主义扩大太平洋战争,加紧对东北的经济封锁,棉花、布匹均被征做军用。伪满政府便用回收的废旧物品织成"更生布",按人口配给,做衣穿在身上,不出月余,便破烂不堪。
解放后,人民政府大力提倡发展生产,繁荣经济,解决就业,增加收入,人民生活大有改善。五六十年代,人们多以棉布为衣(斜纹、华达呢居多),款式也有改进,多为学生装、中山装,长衫已不见穿,而且已无职业之分。进入70年代,衣服花样、品种、布料逐渐增多,不论干群农工,男女老幼,均以的确良、涤卡、花达呢等为日常衣服。生活较优裕者,则添置毛哔叽、呢绒等服装。冬天、穿皮衣者颇多。近年来,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许多青年人着西装、戴茶色眼镜者也屡见不鲜。解放前那种“冬夏一套衣,常年没换洗”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了。
本县少数民族,杂居汉族之内,衣饰大同小异。唯朝鲜族有明显之区别。鲜族男穿白短上衣,黑色坎肩,青布裤,戴礼帽;女穿白短上衣,青布长裙,青年妇女为丝绸制彩裙。裙之长短,视年龄而言,未婿女子穿短裙,婚后改穿长裙,彩色居多,进入老年则为黑色。男女均喜穿胶质船形鞋。
(二)、饮食
本县人民多以粗粮、蔬菜为主副食品,平时很少食肉。
主食粗粮有小米、玉米(粮为糖、粉为面),秫米(即高粱米),黄米数量较少,小豆、芸豆杂于粗粮中混食;细粮有白面、大米,但数量不多,计划食用。
蔬菜多为园中自种,品种齐全,有白菜、生菜、菠菜、韭菜、香菜、芹菜、萝卜、南瓜(窝瓜)、角瓜(西葫芦)、芥菜、黄瓜、茄子、辣椒、豆角等。冬春食用秋贮之白菜、土豆。民间尚有吃渍菜(白菜用沸水烫后用冷水浸泡,空干缸贮)的习惯。夏季尤喜吃蘸酱菜,即小白菜、萝卜菜、香菜、生菜、葱蘸酱生食。
50年代之前,城乡均夏三餐冬两餐。三餐之时早、午为小米干饭,熟荣,晚餐为玉米粥(苞米楂子粥)、咸菜。两餐时早为干、晚为稀,菜相同。60年代后,城镇四季均为三餐,农村仍沿用冬两餐之习。
每逢客至,则买肉沽酒,主客共食。逢年过节,饮食颇丰,酒肉蔬菜,样样俱全。饺子为县内人民喜爱吃的食物之一。殷实之家或沿江河居住之户,开江河之后,最喜吃生鱼,并以此待客,为最佳之品。近年鱼少,吃"生鱼"者见稀。入冬后买卖商铺、富有之家,或在春节,或有客至,常食火锅(现称涮羊肉),其方法是将牛、羊、猪肉冷冻后,切成薄片,在火锅内用鸡汤调以蟹肉、虾仁、海参、蓝片、紫菜、蛎黄、粉丝、味精等20余种调料,燃以炭火,将汤煮沸,家人客友围坐桌前,将肉片在锅内沸汤中稍涮少许,夹出即食,其味可口。
(三)、住宅
解放前,本县城乡,住室简陋,多为土木结构,草泥拉哈的泥土草房。富有之家,买卖店铺、机关学校则为青砖瓦盖的砖房。
居民住房,以3间(一间灶房、二间住室)或2间(一灶一室)者居多,多数为一家一户,独门独院。因县境地处寒带,房屋建筑以保暖为原则,室内用土坯搭火炕,烧火取暖,炕分南北,长幼有序,长辈居南,晚辈居北。解放后,生活逐渐好转,居住条件有很大的改善。新建房屋多为砖瓦结构、而且住室宽敞、明亮,老幼分居,淘汰北炕。城镇近年来有部分居民自建二层楼房,有20%的人家冬季以土暖气取暖,其余户均烧火炉,室内温暖如春。住屋均多朝阳正房,另建有仓房棚舍,为堆放杂物之所。除此之外,厕所均建于房侧,鸡架、猪圈多建于窗前,此为本县农村之陋习,颇为不雅,也有碍卫生。且不喜栽杨植柳,故农户庭院多秃光房舍、少有树木花草点缀、生活颇为乏味。
(四)、交通用具
本县地处半山区,距铁路较远,交通多有不便。解放前,政府不注重路政建设,且交通工具落后,每次外出办事,近则步行,远则坐马车(俗称斗子车),百里之遥,需行一日。
解放以来,各级政府对县、乡道路逐年维修,积极发展交通运输事业,增加车辆,人们外出往返较为方便。过去的马车不见了,有县城通往哈尔滨、县城通往各公社的公共汽车,沿途设有若干车站,农民进城办事,买卖贸易,十分方便。加之国家轻工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行车成为代步的必备工具,城镇平均每户至少有一至二台自行车,上下班、外出办事,多以自行车代步。农村也有70%的户购买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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