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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民国时期议会选举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9月12日(八月十七日)东北三省总督徐世昌、署黑龙江巡抚周树模奏设咨议局,选举议员。巴彦州划为初选区。宣统元年三月初六日(1909年4月25日)黑龙江咨议局分配各选区选举名额,巴彦州参加选举人数161人,初选当选10人,六月二十七日(8月12日)进行复选,本州韦景文、曹福阳当选为黑龙江省咨议局议员。
民国元年(1912年)黑龙江省议会成立,选举第一届议会议员,本县赵其孝、李毓荆、荣文超、曹福阳、滕绣封、金兆庠、杨国瑞7人当选为省议员。民国2年(1913年)黑龙江省实行第一次众议院、参议院选举,本县孟昭仪、秦广礼当选为省众议院议员。高家骥、刘正堃当选为省参议院议员。民国7年(1918年)黑龙江省议会第二次议员选举,本县高玉堂当选为参议院议长,程绍濂当选为议员;赵镇当选为众议院议员。民国10年(1921年)黑龙江省参议院、众议院进行第三次选举,高家骥当选为参议院副议长,程绍濂、刘正堃当选为议员,高玉堂当选为众议院议员。民国13年(1924年)省议会进行第四次选举,程绍濂、张瑞麟当选为议员。民国14年(1925年)临时政府决定召开国民代表会议,本县高玉堂当选为黑龙江省代表出席会议。民国16年(1927年)黑龙江省议会举行第五次选举,程绍濂当选为副议长,张瑞麟当选为议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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