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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
 
 
第三篇 政党 社团
 
 
第三章 社会团体
 
 
第八节 教育团体
 
 
    (一)、教育会
    清宣统元年(1909年)4月,成立巴彦县城教育会,选正副会长各1人,委员10人,皆由各校教员兼任,经费由劝学所支给,每星期日由教育会召集各校教员及学生家长会议,研究教育方法。民国4年9月16日召开会员代表会议,到会代表21人,第一次用无记名投票方法选举高等小学教员王维纲为会长,劝学员长孟广岱为副会长;第二次用连记投票法选举教育社长蔚文芳,县视学刘万鉴、张克慎、高等小学教员刘干卿为评议员;又公举张克慎、刘万鉴、郝占卿、曲阳春、王廷钧为调查员,夏逢昌、陈广启为编辑员。拟定教育会章程23条。
    "九·一八"事变后,教育会停办。
    (二)、教职员联合会
    解放后,由县政府文教科领导,于1949年春成立教职员联合会,各区设有分会。主要是以提高教职员学习及工作效率,办好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为教职人员谋福利为目的。每到假期,教职员联合会组织所有会员集中学习政治、文化、娱乐活动,政治空气颇浓厚,会员假期生活十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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