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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同治三年(1864年),呼兰厅同知文祺在原西太平街(今人民大街)西牌楼西路北(今利民大车店一带)建呼兰厅理事同知衙署,十月同知从呼兰城移入新衙署办公。光绪元年(1875年)三姓(今依兰县)挖金工人孔广才率起义队伍攻陷县城,将同知衙署烧毁。光绪八年(1882年)重建同知衙署和巡检衙署,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七日(1901年6月3日)"占北"率农民起义队伍800余人进城烧毁同知衙署。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在原向阳街桃花巷(今工贸市场南侧旧物商店一带)原协领署废墟建知州署63间,民国3年(1914年)被焚,同年在旧址建县公署62间,民国6年(1917年)增建头门、二门、门房、上房、厨房、养病所、女监舍各8间,男监舍6间,罪犯习艺所9间,印刷室、成衣室、瞭望楼各1间,民刑看守所7问。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大刀会进城将县公署烧毁。1932年4月伪县公署迁至县城西北隅原同升广商铺宅院,伪康德2年(1935年)伪县长程绍濂呈请拨款伪国币1.37万元将同升广宅院翻修成伪县公署(即今县政府所在地),共建厅舍40间,计有前门房7间、公厅11间、县长厨房8间、职员宿舍、浴池7间、马棚3间、厕所6间、大门和井房3间,砖院围墙45丈(核148.5米)、院内花墙1O丈(33米)。
1945年11月5日巴彦县人民政府诞生后,即将原伪满县公署改为巴彦县人民政府。经多次维修与扩建,到1985年县政府宅院四周为砖墙,东西长66.2米,南北长496米,总占地面积32 835平方米,共有砖瓦正房8栋5 602平方米(院内7栋,其中第2栋为三层办公楼,第5栋为县长办公室,院外第8栋是水利局二层楼房),砖瓦厢房4栋1 530平方米(东厢房为锅炉房)。院外路南有1栋砖瓦结构的会议室和机关食堂,院东侧有1栋汽车库。
粮食局、税务局、外贸公司、广播电视局、商业局、林业局、供销合作社、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农机总站、物资公司、电业局、教育局、计量局、气象局、二轻局等单位在县政府院外择地自建平房或楼房做为办公地址。
同治十二年(1873年)于呼兰厅衙署路西择空地建协领署兼武营衙署46间,计有大堂5间、军械房3间,火药房2间、大门3间、头门5间,官房12间、营房10间、教场、堆房各3间。光绪元年(1875年)该两处衙署均被孔广才率领的农民起义队伍进城烧毁。光绪七年(1881年)拨款重修,共有房42间,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又被入侵的帝俄军队烧毁,遂成一片废墟。光绪三十一年在此建知州衙署。
光绪五年(1879年)在县城中南隅文庙西侧建学正署,有房17间,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改为劝学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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