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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机械工业》
 
 
第八篇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第四章 主要生产企业
 
 
第五节 哈尔滨船舶修造厂
 
 
  哈船厂位于道外区松花江北岸航务街1号,是全民所有制中型企业。主要修造船舶,兼
造6200系列柴油机。
  哈船厂的前身是建于1928年3月1日东北造船所。该所隶属于当时的中华民国东北航务局,
以修造航行于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及额尔古纳河等水系的船只为主,兼做对外
营业。
  当时的所(厂)址(江北船坞)形似半岛,总面积为49200平方米。南、北港可卧船100
余艘,有专用铁路线直达所内。东部为造船场,可造600吨以下200吨以上船舶7艘。制造的
第一艘船只是900吨“东甲号”驳船。1928—1930年,造驳船15艘,轮船16艘。
  1932年,日军侵占哈尔滨后,东北造船所由“东三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接管,改名
为“哈尔滨造船所”,划入满铁株式会社北满江运局。日本侵略者为掠夺中国的资源财物,
支持其侵略战争,对造船所进行了扩建,增招了工人,增添了机器设备,主要生产小型运兵
艇和部分军需物品,同时修造民用船只。
  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在溃败前夕,把造船所的全部技术资料、档案等浇上汽油焚毁。
在日本人怆惶撤走、造船所无人管理的情况下,8月17日,经职工代表自发地组织起“维持
会”,并组织“自卫队”护所。23日,苏联军队一个团进驻,后将警备任务交给哈尔滨市治
安部队维持。10月16日,成立造船所职工会,开始恢复生产。
  1946年4月28日,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后,松江省政府接收了航运局,即日委派李化兰、
张由绥接收造船所,后划归铁路局管辖。同年10月,因战争需要,奉上级指示,造船所将所
有机器设备,分别运往大赉、佳木斯等地。
  1947年3月,上级决定由航运局负责修理4艘运兵艇。4月21日将佳木斯保存的机器运回,
开工修理,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1947—1948年,组织职工打捞和修理了一些沉船。
  1949年,航运局为船厂拨了一部分资金,修理所剩无几的旧设备。9月全厂职工靠自己
的力量,造出1艘125千瓦(170马力)的拖轮——“长春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
献礼。
  50年代初,铆钉造船的技术已不能适应造船工业的发展,造船工人学习和应用先进的电
焊造船新技术,制造出257千瓦(350马力)的“大连号”、220千瓦(300马力)的“吉林号”、
368千瓦(500马力)的“鞍山号”等较大型的蒸汽机拖轮。
  1953年,国家投资进行了铆工场、翻砂场、锅炉房、船台改造等项基本建设,总计11440
平方米。经交通部批准船厂更名为“东北内河航运管理局哈尔滨船舶修造厂”,年造船能
力发展到15艘13360综合排水量吨。
  为了解决生产任务不足和支援内河航运事业的发展,1954年,哈船厂在南京市下关区八
仙桥设立造船工地,开始“南船北造”,为长江航运局制造了15艘550吨级的驳船。
  1955年,自行设计,建造了662千瓦(900马力)的大型客货轮——“北京号”。1957年
又建造了“北京号”姊妹船——“上海号”客货轮。
  1958年,在职工中开展了“比思想、比干劲、比贡献”的活动,全年造船55艘,是哈船
厂建厂以来造船最多的一年。还试制成功1台33千瓦(45马力)的拖拉机和99千瓦(135马力
)的柴油机。根据黑龙江航运管理局的要求,分别在哈尔滨道外区江北松浦镇设立了松花江
修造船分厂,在佳木斯设立了合江修造船分厂,在黑河设立了黑河修造船分厂。
  1961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哈船厂工业总产值由2063万元调整到879万元。到1963年,
共精简下放职工856人。哈船厂为解决任务不足的矛盾,1962年,在秦皇岛设工地,为北京
航空学院制造300马力拖轮2艘。1963年,在梧州、郑州、三门峡,开设了3个造船工地,并
在工地组织生产大会战。梧州工地仅用6个月的时间,完成了6艘500吨驳船的制造任务。
  “文化大革命”,给哈船厂造成很大损失。1967年,工业总产值锐减到517万元,仅是
以前最高年份的三分之一左右。全年只制造了6条船,各项管理制度也都遭到严重的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哈船厂走上振兴发展之路。
  1977年,厂党委提出“一年打基础,二年变面貌,三年进行列(交通部先进企业行列)
的口号,带领全厂职工开展造船大会战、造机大会战和老厂改造大会战,并提前60天完成全
年生产计划。
  1978年,新造船68艘,成为哈船厂造船史上的又一个高峰年。在全国交通战线学大庆会
议上,哈船厂被交通部树为“全国地方造船企业的排头兵”,并命名为“大庆式企业”。同
年10月15日,从荷兰引进“海狸”2300、4600型两艘绞吸式挖泥船的全部部件,进行组装,
为国内航道建设增添了新的设备。
  1979年9月,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共同研制成功62200GZC型船用柴油机。
  1984年,工厂进行企业整顿,制定了各部门的工作标准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同年9
月,为总后勤部武备部试制成功国内第一艘982—Ⅱ型快艇。
  1985年,在四川泸州设工地,为重庆轮船总公司制造485千瓦(660马力)拖轮4艘,600
槽驳10艘。
  1986年,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和“一长三师”管理体制。
  至1990年,已制造各种类型的船舶千余艘,25万综合吨。制造柴油机200台,6万马力。
年生产能力已达到造船35000综合吨,修理船舶250艘,制造柴油机30台6618千瓦(9000马力
),工业总产值4000万元。成为黑龙江水系“冬修夏造”,修造结合的造船工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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