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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机械工业》
 
 
第十一篇 机械工业管理
 
 
第一章 管理体制
 
 
第一节 管理机构沿革
 
 
  1946年5月3日,哈尔滨市政府成立后,由市政府社会局负责管理包括私营铁工业在内的
工商业。
  1947年6月24日,市政府增设工商管理局,下设工商科和合作指导科,并将社会局实业
科和财政局合作指导科的有关工商业的管理工作,划归工商管理局负责。
  1948年初,适应工商业发展的需要,工商管理局内部机构重新做了调整,设置秘书室、
军需生产科、工业科、调研科、商业科、侨商科、生产合作总社。
  工业科下设商标登记组、行政组、行业管理组、加工生产组、技术登记组、登记统计组。
同年7月1日,成立哈尔滨市企业公司。公司初期着重商业活动,1950年后专营工业生产。组
建的公私合营企业有农具厂、小五金厂等11个。1954年,工厂全部移交工业局。
  1948年10月2日,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工商管理局一分为二,成
立工业局和商业局。原工商管理局局长陈一凡、副局长李桂森任工业局正、副局长。同时,
将财政局领导的制材厂、建设局领导的农机厂等9个工厂移交给工业局领导,工业局设置秘
书室、军需生产科、行政科、侨商科、农业科、企业科、生产合作社。
  当时,公营工厂的人事、工资、会计、生产计划、供销等工作,由企业科具体负责,私
营工厂的管理由行政科负责。
  1949年2月,为加强对公营企业的领导,成立了隶属工业局的实业公司,负责组织管理1
5个公营企业。7月27日,工业局机构做了调整,设置秘书室、企划科(下设公企股、调查股、
统计股、会计股)、行政科(下设注册股、商标股、外侨工业股)、农业科、农需工业科,
领导实业公司、企业公司。
  1950年5月23日,市政府决定工业局与商业局商政科合并,恢复工商管理局,设置秘书
室、工业科(下设工业注册股、商品检查股、侨商管理股)、商业科、调查研究科。
  1952年7月,市政府决定撤销实业公司,组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工业局,并在局内
设中共党组。9月24日,根据东北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各市地方国营工业领导机关名称的规
定》,取消“地方”两字,改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工业局。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业局系地
方国营与公私合营企业的管理部门。年内,根据政务院有关决定,接收了26个机关兴办的企
业,经过调整、合并,至1952年,工业局所属的工厂有24个。
  1954年,工业局所属的企业增加到43个,其中有农具厂、电影机厂、小五金厂、制钉厂、
印刷机厂。
  1955年6月,经省委批复,哈尔滨市工业局撤销,分别成立第一工业局和第二工业局。
第一工业局设置秘书科、人事教育科、劳动工资科、计划统计科、财务科、基建材料科、机
械电器生产科、技术保安科、公私合营工作科、质量检查科、供销科、监察室。所属企业53
个,其中机械工业企业31个。
  1956年,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后,成立了隶属第一工业局的机械制造、五金电器、建筑
材料3个工业公司,分别组织管理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企业。
  1957年,根据市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编委)下达的机构编制,撤消局属的机械工业
公司和五金电器工业公司,设置秘书室、重工业生产科、五金电器生产科、人事工资科、计
划科、财务科、技术科、技术保安科、供销科、私企办公室、机械生产科、建筑材料公司。
  1958年,第一工业局组建了技术研究所、工业学校、无线电工业学校。9个部和省属国
营企业下放哈尔滨市,划归第一工业局领导。当年,第一工业局所属企业56个,其中机械工
业企业50个。为适应管理范围和职权的扩大,调整为办公室、调度处、供销处、基建处、人
事科、工资科、计划科、保安科、财务科、林业生产科。
  1960年8月,第一工业局一分为二,成立机械工业局和冶金工业局。分局后,市委批准
撤消分党组、试行党委制。机械工业局设置办公室、无线电工业处、电机工业处、机械工业
处、基建处、生产科、质量检查科、劳动保护科、财务科、计划科、劳动工资科、人事教育
科、党委办公室。当时,下放到市的国营大厂又上收到省工业厅和一机部领导,划归市机械
局管理的地方机械工业企业31个。
  1961年3月1日,市编委下达了经市委常委会讨论批准的新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市机械局设置办公室、无线电工业处、电机工业处、机械工业处、基建处、材料计划统计科、
质量检查科、劳动保护科、劳动工资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计划科、党委办公室。
  1962年3月7日,市委决定机械局和冶金局合并,成立市冶金机械工业局。局党委设办公
室、组织科、宣传科。5月21日,市人委党组批复,为紧缩编制,精简人员,同意冶金机械
工业局撤消试行中的党委制,恢复党组。7月,市委决定农业机械局与冶金机械工业局合并,
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冶金机械工业局设置办公室、计划科、财务科、人事教育科、劳动工
资科、生产调度处、技术室、劳动保护科、监察室、生活管理科。
  1963年3月4日,经市编委同意,市冶金机械工业局设置办公室、监察室、技术室、生产
调度处、基建设备科、技术检查科、劳动保护科、劳动工资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经济
计划科、供销科。
  1964年,根据市委的决定,市冶金机械工业局正式实行党委制,并建立了政治部,撤消
人事教育科和监察室,行政机构设置办公室、生产处、技术处、供销处、基建科、劳资料、
保安科、检查科、计划科、财务科。政治部下设组织科、干部科、宣传科、监察室、团委。
当年,市冶金机械局所属的企业有46个。
  1965年1月18日,市人委决定,市冶金机械局改为市机械局。2月,根据市委的决定,为
加强科学技术情报工作和科学实验工作的领导,成立“科学研究科”。5月18日,市编委同
意市机械局成立军工生产处(对外称第二生产处)。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5月6日,市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革委)批复,同意成
立市机械局接管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接管委员会取消了局机关原设的16个处、科、室,
成立了综合、政工、计划、生产、技术、供销、信访、勤务8个组。同时,取消了局、处、
科长及书记、主任、工程师等职衔称谓。同年7月11日,市革委生产委决定成立市机械电器
工业公司革委会筹备小组。9月,市革委决定成立市机电仪表工业公司革委会。
  1969年10月4日,市革委决定撤销市机电仪表工业公司,成立市机械冶金工业局。
  1971年3月31日,市革委政治部批复,同意市机械冶金局增设冶金工业生产组(对外挂
钢铁指挥部牌子)。
  1972年7月4日,中共哈尔滨市机械冶金工业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
共哈尔滨市机械冶金工业局委员会。8月和10月,市革委政治部、市编委批复,同意成立市
冶金机械局供销处、市冶金工业公司。
  1973年4月2日,市编委批复,市机械冶金局设立政治部。行政机构撤销大组、小组建置,
改为室、处、科。设置办公室、生产调度处、技术处、供销处、计划统计科、军工生产科、
财务科、劳动工资科、保安科、质量检查科、设备动力科、基建科。政治部下设组织科、干
部科、宣传科、纪律检查科、工会、团委。7月11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市机械冶
金局一分为二,分别组建市机械局和市冶金局。划归市机械局领导的企业有33个,局内机构
仍保留原市机械冶金局的建制。1975年12月28日,中共市机械工业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召
开,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委员会。当年,局所属企业32个。还成立了汽车会战指挥部。
  1977年10月,市编委批复,同意市机械工业局撤销基建处,成立基建工程处。
  1979年1月20日,为加强对从各区上收的集体所有制机电工业企业的领导,市委工交政
治部、市经委批复,同意市机械工业局成立通用机械工业公司、电气工业公司、机床工具工
业公司、汽车工业公司、标准件工业公司、农业机械工业公司。9月5日,市委通知,根据党
章规定,市机械工业局党委改为党组。
  1980年3月10日,市经济委员会(简称市经委)批复,同意撤销机床工具工业公司和标
准件工业公司,将两个公司所属企业分别划归通用机械工业公司、电器工业公司和标准件厂
领导。
  1981年5月29日,市委决定,市机械局党组改为党委,并由常委制改为委员制,同时撤
销政治部。
  1982年3月10日,市经委批复,同意将通用机械工业公司、电器工业公司、汽车工业公
司合并,组成哈尔滨市机电工业联合公司。
  1983年10月25日,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机械局机构改革后的内部机构设置。行政机构设
办公室、生产处、技术处、计划处、劳资技安处、企业管理处、人事教育处、财务科、质量
管理科。政工机构设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工会、团委。
  1984年初,市政府决定成立哈尔滨市锅炉工业公司,将有关局、区所属的工业锅炉厂移
交锅炉工业公司管理。9月4日,市政府决定,市机械局改为市机械工业总公司。行政机构设
办公室、生产处、技术处、基建处、人事教育处、劳安处、企管处、计划处、财务科、质量
管理科、供销处以及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管理办公室。政工机构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纪委、工会、团委。总公司直属企业28个。还有机电工业联合公司、标准件工业公司和除尘
设备工业公司。
  1985年8月,在体制改革中,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市机械工业总公司、冶金工业总公
司和市锅炉工业总公司,组建市机电冶金工业局,做为市政府统管机电冶金行业的职能部门,
并将原3个总公司所属企业和电子仪表总公司所属仪表企业,以及部、省下放的12个企业划
归市机电冶金局领导。为适应开展行业管理的要求,市机电冶金局行政机构设置办公室、生
产处、劳安处、质管处、企管处、科技处、人事教育处、经协处、冶金处、财务处、规划处,
政工机构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委、老干部处、工会、团委。局所属企事业单位
202个,其中全民预算内企业46个。
  1987年,根据市委的决定,企业党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机电冶金工业局党委所属的
大中型企业党组织上交市委领导,小型企业党组织交由各区委领导。1988年初,市机电冶金
局党委及其工作部门撤销。
  1988年5月,在深化政府机关机构改革中,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市机电冶金局和市电
子仪表局,重新组建机械电子冶金工业局,作为市政府管理全市机械电子冶金工业的职能部
门。其主要任务是对全行业实行统筹规划,综合平衡,组织协调,监督服务。同时,继续承
担对原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主管局职能。当年所属企业186个。局设置办公室、生产管理处、
经济协调处、科技管理处、质量管理处、体改企管处、财务处、规划技改处、审计处、人事
教育处、对外经济贸易处、政策法规处、电子仪表处、劳资安全处、冶金处、监察室、信息
统计中心、供销处以及集体企业管理办公室。
  1989年2月16日,成立哈尔滨市汽车工业公司,生产汽车及汽车配件的企业移交汽车工
业公司领导。
  1990年10月,市委、市政府决定重新组建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原属市机械电
子冶金工业局的电子仪表企业划归电子仪表总公司领导。市机械电子冶金工业局又改为市机
电冶金工业局。局的机构设置除撤销电子仪表处外,其他机构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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