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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机械工业》
 
 
第十一篇 机械工业管理
 
 
第三章 各项专业管理
 
 
第三节 质量管理
 
 
  一、产品质量考核
  从50年代开始,在机械工业企业中,实行了产品质量指标统计考核制度。每年由主管部
门下达产品质量考核指标,将产品质量做为考核企业和厂长的重要内容,实行奖励与惩罚。
这种制度和办法是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逐步充实和完善的。
  1957年,市第一工业局在产品质量考核中,主要考核机械加工件合格率和铸铁件成品合
格率两项指标,并确定了指标值。
  1972年,每种产品分别考核成品合格率、成品一次合格率、关键件合格率等1—2项。各
厂根据市机械冶金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统计分析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按月、
季、年上报质量统计分析报表,重点产品按旬上报。
  1975年,产品质量考核指标为成品装配一次合格率、单件产品合格品、机加件合格率、
铸铁和铸钢件合格率。要求在考核产品质量时,各类产品都要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性能试验。
  1976年,根据省机械局的要求,产品质量考核指标增加了成品性能(精度)抽查合格率
和主要件主要项目抽查合格率。
  1977年,产品质量考核指标值为:品种合格率86%,成品合格率成批大量生产的85%、
单件小批生产的100%,主要件主要项合格率75%,铸铁件合格率机械行业90%、农机行业
86%。
  1982年,产品质量考核指标为成品抽查合格率,主要件、主要项目抽查合格率,铸铁件
和铸钢件废品率。
  1989年,产品质量考核指标为产品质量等级,成品抽查合格率,主要件主要项目抽查合
格率。考查指标为铸铁件和铸钢件废品率。定型产品和成批生产的产品为重点考核产品。
  1984年,根据机械部《关于改进产品质量考核工作的意见》,着重考核产品的内在质量
(包括产品使用寿命,精度保持性、性能稳定性等),并将企业的主导产品及量大、面广、
有长远影响的产品做为考核重点。
  1989年,市机械电子冶金局制订并实施了《哈尔滨市机械电子冶金工业企业产品质量考
核及奖惩办法》,确定质量考核指标为:主要产品稳定提高率、废品损失率、成品一等品和
优等品率、铸铁和铸钢件综合废品率。有关奖惩的规定是:凡经国家定价,又获国家、部、
省、市优质奖的产品,按省有关规定,实行优质优价或在税收上予以照顾;凡获国家、部、
省、市质量管理奖企业和各级优质产品的企业,按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奖金;在提高质量、
创优、改善质量管理和质量考核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年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在
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下降或不合格的,除对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外,还要按比例扣
发奖金;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除扣发奖金外,对直接责任者、厂级领导
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法律制裁。
  二、质量检验与监督
  质量检验与监督是提高产品质量,改进质量管理的有效形式和方法。从1951年以来,在
机械工业企业中,组织开展质量检验与监督的主要作法是:制订与实施质量检验与监督的规
定;开展群众性质量大检查;组织专业技术组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会诊和鉴定;下达限期
改进产品质量的指令;开展“质量月”活动;对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通报批评;建立质量监督
站,任命质量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
  1951—1952年,在全市机械工业企业中开展了质量大检查和质量补课活动,进行质量教
育,初步树立“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观念。组成工程技术人员和老工人参加的专业技术小组,
以会诊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质量问题。
  1963年,市冶金机械局组成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老工人“三结合”小组,按技术
标准、工艺规程对规划升级的45个品种49个规格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人民日报《好字当头》
社论精神,在企业自查的同时,组织两个专业小组,深入企业重点抽查了水泵、阀门、电炉
等10种产品。对哈第一电炉厂、哈机械厂、哈阀门厂等9个工厂生产的箱式电炉、除尘器、
普通锉刀、汽车蓄电池、安全阀等12种产品,下达了限期由等外品上升为合格品的指令。
  70年代,在机械工业企业中认真传达贯彻了周恩来总理、李先念副总理关于产品质量的
指示,以及一机部在长春召开的提高产品质量,整顿企业管理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计委《关
于开展质量大检查,切实抓好产品质量的通知》和一机部《关于机械工业产品质量问题的通
报》,发动群众对质量检查机构,质量检验制度,计量和化验工作,质量统计分析进行了普
检。在普查中,对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已出厂的做到包修、包换、包退。根据全国“质量
月”广播大会精神,市机械局于1978年9月做出了《关于严格出厂检查的十条规定》,主要
内容有:厂长对产品质量完全负责,保证做到不合格产品不能出厂、不报产值、不顶合同;
所有产品必须严格贯彻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经上报批准的企业标准;产品出厂前,由质量
管理部门对成品精度、性能、外观、包装、随机部件进行检查;出口援外产品还要由厂长和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做好服务工作,出厂产品如不符合质量标准,限期实行“三包”,
严明奖惩。
  1982年7月,哈市委批转了汽轮机厂《关于富拉尔基第二电厂一号机组发生严重质量事
故的检查报告》,市机械局有组织地在所属企业中,对产品设计、工艺装备、计量、化验检
测,技术服务等进行了全面检验。同时,建立了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和17个分站,任命192名
经营监督员。1983年8月,机械部在电话会议上,对哈重型机器厂与日方合作为秦皇岛码头
二期工程提供的堆取料机质量问题提出批评,省机械厅发了《关于阿城继电器厂产品质量问
题的通报》,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质量第一观念,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起到了促进
作用。
  三、全面质量管理
  全面质量管理是1978年从日本引进,首先在机械工业中推行的一种先进的管理方法。
  1979年6月,市机械局举办了有厂长、总工程师、质量检查科长、车间主任等170人参加
的培训班,为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培训了师资和骨干。1980年,组成专业小组,参照一机部有
关规定,制订了《全面质量管理试行条例》,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机构的职责、质量检查
员的职责、车间和科室的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管理教育与培训、协作和配套产品的质量管理、
用户服务、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奖惩制度等9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要求,对企业开展全
面质量管理起到了指导作用。同年,还编制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计划,在哈制氧机厂、哈第
二工具厂、哈印刷机厂进行了试点,总结交流了经验。
  1982年,在机械工业企业中,贯彻落实市经委提出的“三抓、五有”的要求,并按验收
标准,从1982—1983年,分三批进行验收,推动全面质量管理的深入开展。
  为推动全面质量管理更有成效地开展,市机械局于1985年制订并实施了加强质量管理的
10条措施,其要点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同志有关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在推
行现代化管理中,突出全面质量管理,充实和加强质量管理部门;坚持实行“五不准”的规
定;维护优质产品信誉;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严格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开展质量检查;加
强理化计量和产品质量考核工作。
  1986年,根据一机部的有关通知,在哈电机厂、哈锅炉厂、哈汽轮机厂、哈轴承厂、哈
第一工具厂、哈量具厂、阿继厂、哈重型机器厂、哈制氧机厂、哈空调机厂、哈第二工具厂
等11个工厂,进行了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试点。
  1987年,制订了《质量管理试行办法》,对合格品质量等级评定,机电行业产品许可证,
产品质量抽查做出15条规定。
  1989年,市机械电子冶金局在哈轴承厂举办了GB/T13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系列标准培训班,有70多人参加学习,并在哈电机厂等10个单位进行试点。制订了《企业质
量管理等级评定办法》,根据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状况,划分为深化、达标、普及、起步四
个阶段,并提出了各阶段的标准。处于深化阶段的企业有权申报国家、部质量管理奖;处于
深化和达标的企业,有权申报各级优质产品、申请出口生产许可证,有评选各种质量先进集
体和个人的优先权;处于达标阶段的企业,有权申报省市质量管理奖;处于普及阶段的企业,
有权申创部、省、市优质产品和申请出口生产许可证,参加评选各种质量先进集体和个人;
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无权申报各种优质产品,不能申请出口生产许可证,无权参加各种质
量评选活动。每年评审一次,达不到评审标准的给予降等,凡降等的企业一年内不能申创各
级质量管理奖和申报各级优质产品,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在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中,哈轴承厂、阿继厂、哈第一工具厂、哈印刷机械厂、哈齿
轮厂等单位起了带头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他们的经验在全市、全省以至全国机械工业系
统进行了交流和推行。1989年5月,在机电部和中国机械工业质量协会召开的推行全面质量
管理经验总结会上,哈尔滨市机械电子冶金局受到表扬。
  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即QC小组活动,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QC小组有攻关
型、管理型等类型。参加小组活动的有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其活动
程序是:选定课题、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发表成果。每年国家、部、省、市、局都召开QC
小组成果发布会,层层评选优秀QC小组。从1979年以来,市机械局共评选出优秀QC小组6947
个,其中省市级631个、部级79个、国家级26个。
  从1983年起,在机械工业企业中,开展了争创质量管理奖企业活动。国家经委、机械部、
省计经委先后制订了国家级、部级、省市级质量管理奖企业评审条件,其中明确规定:达到
全面质量管理验收一级企业的标准,才可申报市、省质量管理奖,获得省市质量管理奖后,
才可申报部质量管理奖,获得部质量管理奖的,才可申报国家质量管理奖。
  争创质量管理奖企业的工作程序是,先由企业按创奖条件进行整顿,针对缺项填平补齐,
经主管局认定后,提出申请,列入主管局创奖规划;在主管局帮助下,整理申报材料,达到
哪一级条件,即向哪一级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呈报本企业在创奖过程中所进行的
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查认为基本达到条件后,列入当年创奖规划,中间组织专家
现场考察,咨询指导,再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评审,然后向评审委员会汇报,经评审委员会
通过后,在各自涉及的范围内予以公布,广泛听取意见;在三个月内无任何疑异时,再正式
宣布评审结果,颁发证书和奖牌。1990年,市机械局系统有22个企业获得市级以上质量管理
奖,其中省级15个、部级10个,国家级2个。
  四、产品创优
  在机械工业企业中,争创各级优质产品,是在产品质量分等评定和开展“产品质量信得
过”活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质量分等评定工作,开始于60年代初。1962年,市冶金机械局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将
机电产品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不合格品。1973年,市机械局将产品分为优等品、
一等品(稳定合格品)、二等品(基本稳定合格品)。1976年,又变为优等品、一等品、二
等品、三等品。每次分等都制订了分等的具体条件。1976年在《产品质量分等规定》中,优
等品条件是:产品设计结构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产品经过试验,公认性
能优良;其余均达到或超过一等品要求。一等品的条件是:全面达到技术标准,质量稳定;
成品经过试验,性能正常,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用户反映良好,油封包装达到规定要求;
主要零部件的主要项目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一般零部件主要项目合格率达到85%以上;附
件和配套产品的结构性能具有相应的质量水平,随机附件齐全,技术文件正确完整。二等品
的条件是:成品主要性能(精度)100%达到技术要求,全部性能(精度)检验项目达到85%
以上,成品经试验性能正常,安全可靠,外观基本良好,内部整洁,油封包装基本符合要
求;主要零部件的主要项目合格率达到85%,一般零部件的主要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75%以
上,易损件、备品配件达到互换,内部整洁,外观良好;附件及配套产品不能低于同级产品
质量水平,随机附件齐全,技术文件正确完整。三等品:凡达不到以上条件,但还有使用价
值,能保证安全的为三等品,即不合格品。
  1987年,市机电冶金局在《质量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企业所生产的机电产品,必须
进行合格品的等级评定。合格品的条件:不是国家已宣布的淘汰产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签发的营业执照;有上级机关组织鉴定的全部资料;常年生产的产品执行现行标准;有上级
机关批准的质量分等规定;关键部件有完整的工艺文件;有完备的检测和测试手段;关键件
的项次合格率达到100%,主要项次合格率达到85%以上;有检验机构。当年12月,该局组
织合格品等级评定组,对18个企业的产品标准、工艺文件、检验机构、分等规定、工艺装备、
外协配套件、用户服务、定置管理等逐项做了检查。在检查基础上,对27种产品进行合格品
评定,其中23种产品合格,4种产品未通过。
  产品质量分等评定的程序是:先由企业提出申请,列入主管局计划,逐级上报,随之对
申报产品进行检测,认定产品合格后,再按各级的评定权限派专家到现场验收,评定发证。
  产品质量分等评定的权限是:合格品由主管局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的依据评
定;一等品由主管局评定后,报部审核发证,优等品由部派员到现场审定后发证。
  “产品质量信得过”活动开始于70年代。1977年,参加一机部“提高产品质量,整顿企
业管理经验交流会”的5个先进班组提出倡议,在机械行业中立即开展一个班组“产品质量
信得过”的活动,坚持做到:产品质量自己信得过,检查员信得过,用户信得过,国家信得
过,不合格产品不出班组,优质高产低消耗。当年11月,市机械工业局发出《关于开展班组
“产品质量信得过”活动的通知》,在全局系统内组织职工学习五个先进班组的倡仪;各厂
结合实际制订开展“产品质量信得过”活动的措施;选择部分班组有重点的首先开展这一活
动;将“产品信得过”活动同劳动竞赛,工业学大庆结合起来,统一进行。
  1978年,在全市机械工业中贯彻执行了一机部做出的关于颁发“质量信得过产品证书”
和进一步开展班组“产品质量信得过”活动的两项决定。1980年,一机部颁发的《产品质量
信得过班组条件》,主要内容是:坚持“质量第一”,树立为用户、为下一工序服务的思想;
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以优异的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坚持文明生产,精心维护和使用设备;开展岗位练兵和质量管理教育;积极进行技术革新活
动。通过贯彻落实,推动了“产品质量信得过”活动深入开展。1978—1982年,市机械局系
统有68个班组被评为“产品质量信得过”班组。有11种产品获一机部“质量信得过产品”称
号。1983年,机械工业部发出通知,将1982年前评选的质量信得过产品更名为部优质产品。
  从1979年开始,在全市机械工业中,先后贯彻了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委发布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励条例》、《评定国家优质产品的几项补充规定》,机械工业部颁发的
《机械工业部优质产品管理办法》,省经委颁发的《评选黑龙江省优质产品条件》和《黑龙
江省优质产品评选办法细则》,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了争创国家、部、省、市优质产品的活
动。凡是按分等规定,达到一等品以上的产品和质量管理条件的,可以创市、省、部级优质
产品;必须先获市、省级优质产品奖的,才可创部优质产品;按产品质量分等规定获得优等
品证书和部优质产品奖后,才有条件创国家优质产品奖。
  1979—1990年,在机械工业中,共有673种产品被评为优质量产品,其中国优35种,部
优134种,省优406种,市优98种。
  五、生产许可证和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
  在机械工业中,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是从80年代初开始的。
  1981—1983年,一机部及部的专业局,先后发出《低压电器产品许可证试行条例》、
《机床电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安排》、《工业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风机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小型拖拉机、柴油机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对电工、机床、工
具、通用机械、农机行业的产品,实行了生产许可证制度。1983年3月,国家经委、机械部颁发
《机电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统一了在机械工业中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办法。凡属机械
部归口管理的机电产品,需要实行生产许可证的,统由机械部逐步颁发。首先是对量大面广
并涉及安全、计量、节能、环境保护的机电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凡已公布颁发许可证的机
电产品,无生产许可证的工厂不得进行生产和销售。
  按照《条例》的规定,工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是: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工厂,必须是
国务院各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认定的工厂;工厂生产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标
准或机械部部颁标准;随产品出厂的附件、易损件和必要的随机工具,应配备齐全并符合标
准要求;工厂必须具有正确、完整、统一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工厂必须具备保证产品零
部件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与测试手段;工厂必须有一支保证产品质量的正常生
产专业技术人员、熟练的技术工人及检验人员队伍,并能严格按图纸、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
生产、试验和测试;对申报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已经建立了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由机械部各专业局和中国汽车工业公司组织实施。各省、市、
自治区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组织和预审。市机械局进行的主要工作是:宣传贯彻
国家和部颁发的有关实行生产许可证的条例和细则,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指导和帮助所属
企业按要求做好技术和管理工作;对申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予审;参予上级派来的现场评
审组到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和评定工作;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抽查和复查。到1990
年,哈拖拉机厂、哈电表仪器厂、哈新生开关厂、市熔断器厂、市暖风机厂等26个工厂的小
四轮拖拉机、自动空气开关、齿轮滚刀、内燃发电机组、多级离心清水泵等28个品种、104
个规格获得生产许可证。
  1983年3月,国家商检局、机械部联合发出《机床工具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和检验管理
试行办法》,在机床工具行业中实行了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制度,随后,扩大到其他行业。
此项工作由国家商检局和一机部领导,由归口所和地方商检局组织审查。市机械局主要是配
合归口所和商检局开展工作。1983—1990年,哈量具厂、哈第一工具厂、哈第二工具厂、哈
锻压机床厂、哈电缆厂的直柄麻花钻、锥柄加长麻花钻、直柄立铣刀、联合冲剪机、聚脂漆
包圆铜线等19种产品,取得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
  六、计量工作
  计量工作是机械工业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计量管理包括计量机构的设置,
规章制度的制订与实施,计量器具的检定,企业计量工作的定级升级等。
  1962年,市冶金机械局根据国家科委和一机部关于加强机械工业计量工作联合通知的要
求,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加强了计量工作。为保证精密仪器的准确度,决定以局技术研究
所为中心,对所属企业开展测量工作,包括精密测量、电工测量、热工测量。还决定:研究
所的精密测量室为局的中心计量室,保管基准计量器具,并进行观察、比较和测定;各厂供
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用的标准计量器具,由中心测量室进行法定检定并监督使用;正在使用和
修理后的计量器具,由各厂计量机构进行法定检定并进行登记;凡检定不合格的或没有检定
的计量器具,不得在生产中使用;建立标准计量器具清册,由测量室规定日期,进行法定检
定;对使用中的标准计量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有目录可查,并编制检定日程表;检定周期由
工厂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周期;凡因忽视和放松计量工作,产生严重产品质量
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1964年,市冶金机械局根据省机械厅、省标准计量局关于加强地方机械工业计量工作联
合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维护、保养制度,保证了计量器具的一
致性、准确性和正确使用。同年,还制订并实施了硬度计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是:由研究
所材料试验室对各厂硬度计管理负责技术指导,每季度由中心试验室对各厂硬度计进行一次
检查;凡未经省有关部门检定的硬度计,不准使用。硬度量值的传递以国家检定的标准硬度
块为基准。各厂制订和执行硬度计使用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
  1973年,对计量管理进行了整顿。市机械局所属的28个国营企业,有23个整顿和重新建
立了计量管理机构,计量人员由63人增至76人。1980年,市机械工业局为了贯彻国家经委、
科委、计量总局颁发的《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分析了计量工作的现状态,针
对存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组织干部和职工学习《实施办法》;组织小厂与大厂挂钩协
作,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对现有房屋设施,计量测试器具,进行了普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
题;制订周期检定计划,严格计量器具检定制度。在哈重型机器厂、哈空调机厂、哈第二工
具厂建立了3个计量中心。其业务范围是:对长度、热电、衡器等计量器具的修理和检定;
对金相、机械性能、表面形状及化验等项的试验;对计量检定、测试化验人员进行培训;对
企业的计量工作,进行检查和评定。
  1984年,依据国家计量局颁发的《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在机械工业企业
中,开展了计量定级升级工作,促进了计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1988年,市机电冶金局为认真贯彻国家机械委颁发的计量管理办法,提出:凡是局属企
业及行业归口企业的计量定级、升级,未经本局审查的,在产品创优、发放生产许可证、企
业升级等方面,不予承认。
  至1990年,计量定级的机械工业企业共有39个,其中1级9个,2级25个,3级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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