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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市机电冶金局在所属企业中实行了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这是企业领导体制和
企业管理体制相结合、厂长负责制和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制度。1986年4月11日—5
月17日,该局制发了《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试行办法》、《厂长(经理)任期目标
指导提纲》。实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基本目的是,在国家总任务、总目标的指
引下,坚持“三上一提高”的方针,把人财物和产供销统一起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
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工作,增强自我改造、自我消化和自我发展能力,保证完成“七五”计
划,积蓄后劲,推动全市机电冶金工业的振兴发展。
厂长(经理)任期目标,分为任期内总的奋斗目标和年度阶段性目标,包括工业总产值
和利税、产品质量、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新产品研制开发、人才开发、精神文明建设、现
代化管理、集体福利事业。
制定任期目标的程序是:由厂长(经理)提出任期内企业的经营战略和最终实现的各项
目标以及分年度的具体目标,还要提出保证目标实现的各项措施,经组织全厂干部、群众讨
论,工厂党委审议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局审定,由局长向厂长(经理)颁发
任命书。
对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重点考核工业总产值、实现利润、上缴利税、资金利
税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主要原材料利用率、产品升级创优、产品综合
质量指标、设备新度系数、新产品开发及老产品更新换代、工程技术人员净增率、职工“四
有”教育、“三废”治理、安全综合指标、实现现代化管理成果及所创效益等16项指标。考
核方法是平时由局有关处室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各企业每半年自检一次,每年1月下旬对上
年度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局于3月末对上年度厂长(经理)任期目标执行情况进行
全面总结,实施奖罚。年度奖由基本奖和加分奖两部分构成。获“最佳”评语,得奖金500
元;获“优秀”评语,得奖金300元;获“良好”评语,得奖金200元。对获得合格以上评语
的按三个档次计算加分奖,“最佳”、“优秀”的加分分值20—40元,“良好”为15—30元,
“合格”为10—20元。1987年考核的48个直属企业中,得“最佳”评语的有哈锅炉厂、哈第
一工具厂,厂长、党委书记分别得奖金1880元和1260元;得“优秀”评语的有哈制氧机厂、
哈第二电机厂、哈空调机厂等9个企业,厂长党委书记各得奖金1240—500元;得“良好”评
语的有哈汽轮机厂、哈第二工具厂、哈变压器厂等12个企业,厂长、党委书记各得奖金890
—240元;得“合格”评语的有阿继厂、哈龙江锅炉厂等16个企业,厂长、党委书记各得奖
金300—20元;获“不合格”评语的有6个企业,扣罚厂长、党委书记当年全部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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