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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新区》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
 
 
【完善管理体制】
 
 
    年初,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开发区搭台、全社会唱戏、按照"一章到底"的原则,合力共建开发区的工作目标。3月,经市政府批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正式更名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市长朱胜文兼任管委会主任,6月,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小组成立,市委副书记、市长索长有任组长朱胜文、岳玉泉、张德楠、张文科、刘国良、金乃鹏任副组长,8月,管委会内部机构由部(处)更名为局(室),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在办公室、招商局、经济合作局、规划建设局、人事劳动局、计划财务统计局和政策研究室的基础上,增设企业管理局和科技发展局,加强对进区企业的管理与服务,促进进区企业间的横向联系,推动高新科技项目落户开发区。开发区管委会致力于直属公司的建设和发展,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和经贸公司发展迅速,1993年陆续又组建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公司和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手"筑巢"。一手"引鸟",不断壮大开发区自身实力。
    根据"一章到底"的管理模式的总体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加快开发区建设的"意见",在原有的项目审批,计划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管理等权限基础上,市经贸委、市建委、市建工局等部门,相继把相关的货源公司的审批权限,建设管理及建筑市场管理权限等划拨给开发区。市电业局、市政局等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开发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使开发区服务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电业分局、人才交流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和企业协会、开发区工会相继成立。《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出台,为开发区按市场经济要求及国际惯例,提供了法律保障。
    (李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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