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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1年6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南岗、平房、利民3片开发区域组成。1992年5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前进开发区、成高子出口加工区划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岗、平房开发区域由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利民、成高子、前进开发区域在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下工作,并由所在区(县)政府设立相应的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各自区域,享受省、市地方权限内的优惠政策。5片区域总面积28.56平方公里。其中,南岗开发区占地1.66平方公里,主要发展商贸、金融、旅游等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平房开发区占地10.8平方公里,主要发展轻工、纺织、电子、汽车、机械加工、办公设备、建材、食品、医药等工业项目,将兴建一批标准厂房和附属服务设施;利民开发区占地7平方公里,为工业投资区;前进开发区占地6.6平方公里,是集工业、房地产、商贸、教育、仓储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开发区;城高子出口加工区占地2.5平方公里,是由韩国企业包片开发的工业加工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机构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管理办公室行使政府职能,负责开发区日常管理工作。开发区在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财政、工商、税务、规划土地等分局和银行、保险、商检等服务支撑体系已全部组建并开展工作。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和经济贸易公司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的两家直属公司。开发建设总公司成立于1991年6月,本着开发区内为主、开发区外为辅,境内开发为主、境外开发为辅的方针,从事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土地综合开发,集规划、设计、开发、施工、装修为一体。在一年多时间里,开发建设总公司先后与外商合资成立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恒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双龙大酒楼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公司成立于1991年11月,主要开展对俄罗斯、东欧国家的易货贸易,对世界各国的现汇贸易,利用外资组建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利用开发区各项优惠政策与国内外客户建立广泛的联系,为区内企业发展国内外经济贸易服务。1992年在建立经贸网络、开拓市场、扩大合作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果:易货贸易成交额达2 200万瑞士法郎,现汇贸易成交金额达228万美元,签订经济技术合作项目8个,组建2家合资企业,引进外资350万美元。(刘连瑛 李颖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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