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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的通知"要求,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进行了清理。
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工作的紧急通知",认真传达了国务院和省的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积极做好思想工作,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求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针对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比较复杂,特别是关系到许多方面的切身利益等特点,加强了领导,建立了专门机构。市委、市政府对这次清理在建项目工作十分重视。市计委、建委、银行、财政、统计、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动作。市人大、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也做了大量工作,许多领导同志听汇报和深入基层,帮助研究和解决清理工作中的一些疑难问题。
在清理过程中,坚持了"先死后活"的原则,并严格控制新开项目。由于各部门严格把关,计划部门不批计划,规划部门不办理拨地手续,建工部门拒发施工执照,银行不予拨款,建委不再审批开发公司和建筑企业,城市监察大队昼夜巡回检查,不仅控制了新开项目,也有效地控制了在建项目继续扩大的势头。
在积极搞好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停缓建项目的原则和目录,要求各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对号入座,决不走过场。在清理工作中,还针对有些事业发展确实需要与清理项目压缩规模发生矛盾的问题,采取了一方面按中央要求,坚决压缩规模,该停的一律停下来;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地调整、联合、挖潜,坚持清调结合,紧中求活,争取事业的发展。经过努力,既解决了各种急需用房4 249平方米,又压缩拟建面积3万多平方米,节省了大量投资。
这次清理,既要压缩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和在建项目的规模。又要合理地调整投资结构。在清理中,首先对市属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摸清底数,经过反复调查核实,全市在建项目505项,总投资37.2亿元。按生产性质分,属于生产性项目有373项,投资占83.4%;非生产性项目132项,投资占16.6%。按所有制分,全民所有制441项,投资33.69亿元;集体所有制64项,投资1.48亿元;个体项目投资1.98亿元。在全民所有制项目中,属于基本建设项目173项,投资16.4亿元,技术改造项目268项,投资17.29亿元。这些项目,累计到1988年底,可完成投资19.54亿元,其中:工业136 630万元,占70%;能源19 71l万元,占10.1%;农林水利2 638万元,占1.3%;商粮贸6 285万元,占3.2%;科教文卫7 712万元,占3.9%;城市建设3 415万元,占1.7%;个体建房13 000万元,占6.7%;其他6 024万元,占3.1%。全部完成尚需17.65亿元。此外,市属商品房在建面积已达到80万平方米,总投资2.6亿元。到1988年底,可完成投资1.4亿元。全市在建楼堂馆所项目有47项,总投资4.6亿元,其中,中、省属28项,投资2.23亿元,市属19项,投资2.4亿元。初步分析,绝大多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好的,也是急需的,但也确实发现一些条件不具备,资金不落实,经济效益差以及重复性建设项目。经清理,停、缓建了三批在建项目,共计33项,建筑面积98 810平方米,压缩投资5.43亿元。其中,停缓建楼堂馆所6项,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压缩投资3 857万元。(朱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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