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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在发挥计划部门综合协调职能,适当下放管理权限的同时,集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计划部门面向全社会,加强投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重点保证全市基础性和公益性大项目建设,特别是强化了对重大项目从论证立项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一条龙跟踪管理,缓解“瓶颈”产业制约,促进了经济正常运行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抓大项目,合理引导固定资产投资方向,主要是按照重要原材料、邮电通信、能源工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的重点行业等投资重点序列,进行投资倾斜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安排固定资产投资上,克服了过去那种“有人决策,无人负责”、“先上项目,再找市场”的急功近利的思想误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事关全局的重点建设项目方面。对自筹资金不落实、不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不明、外部建设条件不落实、回报率低的项目,坚决防止盲目上项目。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投资责任主体。由项目法人自主立项,对项目的策划、集资、设计、建设直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及债券本息等全面负责并承担风险。同时,开始着手建立项目资本金制度。对新建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落实资本金,打足投资,不留缺口,杜绝搞无本经营。
(洪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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