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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哈尔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又迈出较大步伐。一是加快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特别是对重点建设项目普遍试行资本金制度、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同时要求建设项目必须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才能开工建设。对苯酚丙酮、三马贸易总公司针纺织品批发市场等竞争性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增强项目法人的风险意识,加快项目建设。二是拓宽筹资渠道。对基础性项目建设资金筹资方式进行新的尝试,红旗大街工程建设的完成,成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又一范例。工程建设之初,市政府就确定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原则,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市政府和受益区政府负责征地和进行地上工程建设,地下各种配套设施的敷设由各主管部门投资建设。变原来市政府一个投资主体为多元投资主体,在完成的1.6亿元投资中市政府仅占42.5%。三是以解决危房棚户区居民住宅为重点,推进住房新机制建设。在红旗试点小区建设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住房新机制建设规模得到继续扩大,1997年在建规模达85万平方米,当年竣工30万平方米。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全年相继出台"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等,规范了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洪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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