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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哈尔滨市公安局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伪满洲国也随之解体。伪哈尔滨警察厅的伪警察,在哈尔滨地方临时治安维持会监督之下维持地方治安。20日,苏联红军第一集团军司令А.π.别洛鲍罗多夫,就任苏军驻哈卫戍司令官、军管会主任。21日发布命令,对哈尔滨实行军事管制。23日伪哈尔滨警察厅改称哈尔滨市公安局,各警察署改称公安分局。
苏军进驻后,在抗联干部和中共地下工作者协助下,先将日本特务机关、日本宪兵队、在哈日本关东军、伪军武装解除,随后将日伪军司令官、日本特务机关长和日本驻哈尔滨领事馆的领事、副领事、秘书等主要战犯抓捕押往苏联,并开始抓捕日伪汉奸。9月2日,设在公安局内的苏军警务司令部",以阅兵为名,将全部伪警察召集于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局,解除武装遣散,摧毀了伪哈尔滨警察机构。
苏军警务司令部将伪警察武装解除遣散后,苏军直接执行维持地方治安任务。此时治安混乱,各类案件不断发生,苏军难以维持社会治安,遂于9月下旬,命令市长张廷阁重新组建公安局。9月28日,在苏军授意下,滨江省政府任命舒秋实(伪军官)为公安局长,陈禹山(伪警察)、赫文苏(伪军官)、梁成之为副局长。局址设于南岗山街伪哈尔滨警察厅址,后迁至道外南马路(工业先进技术交流馆址)。局设4个科,辖7个公安分局。公安局的人员成份复杂,大部系伪警察,又新招募了一批,其中有些伪军官和地痞流氓。
10月14日,中共中央东北局派钟子云等到哈尔滨成立中共滨江地区工作委员会,并亲自领导接管公安局的准备工作。24日,在苏军同意之下,派周维斌等人接管了哈尔滨市公安局。由滨江省副省长李兆麟任命周维斌为哈尔滨市公安局长,张晓岩、刘世范等为分局长。11月,中共延安干部大队干部到哈后,中共哈尔滨市委又派王文科为副局长,马亮为秘书长,白光为司法科长,并先后派进20余人。
12月23日,应苏军要求,中共哈尔滨市委决定,周维斌等人撤出公安局,推举无党派人士全广江(曾任伪肇东县协和会理事长)就任哈尔滨市公安局长。马亮仍留公安局任督察长,张晓岩、崔志林、刘世范、李景荣等没暴露中共身份的人,继续留在公安局,坚持地下工作。同时,把一部分靠近中共的群众积极分子,吸收入党,组成情报小组。留在公安局搞地下工作的人员,由中共哈尔滨市委社会部领导。
二、哈尔滨市警察局
1946年1月1日,国民党接收大员余秀豪偕接收专员黄仗之、孙肇、余国雄等人接收了哈尔滨市公安局,改称哈尔滨市警察局,各公安分局改称警察分局。余秀豪任警察局长,伪哈尔滨警察厅长宫文超任副局长。局设秘书室、督察处、警务科、治安科、司法科、外事科及侦缉大队、警察总队、交通警察队、消防大队、警察训练所,辖道里、顾乡屯、西傅家、南岗、香坊、太平、松浦7个警察分局,87个派出所。至1月末,共有长警1 741人。3月,又增设了新阳、马家、东傅家3个分局。局址设于南马路48号。
国民党接收大员,在苏军撤离哈尔滨之前,于4月23日逃离哈尔滨。余秀豪等逃离之前,委任袁功瑾为市警察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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