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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人员甄审"
哈尔滨市警察局长余秀豪,接管伊始即以贯彻"市政府之人事方针",清除"挂名不上班"、"能力不佳"、"有鸦片嗜好者"等为名,进行"甄审调整",意在排除异己,建立亲信,培植国民党的势力。通过"甄审",将中共接管留下的白光、郎平等人陆续免职,一些有左倾嫌疑的人,也被免职,共清除免职301人,采用伪警察366人。
二、扩大警察武装
苏军管当局限制发展武装力量,国民党警察局便将1945年"八·一五"后维持会组织起来的警备队改为保安警察总队,在2个大队的基础上,又增设工个直属中队,大量充实人员,到1946年1月末,保安警察总队已达820多人。苏军警务司令部发现其发展公开武装,便将保安总队全部缴械。后经国民党当局一再交涉,苏军允许保留106人,并返回一部分枪械。为保存实力,将被解散的保安警察队员变为警察,安插到各分局内。3月,又以增设机构的办法,扩大警察武装力量,增设了新阳、马家和东傅家3个警察分局。
三、策谋刺杀民族英雄李兆麟
1946年1月13日,余秀豪召集滨江本组特务于国胜楼饭店开会、宣誓,策谋进行暗杀活动。滨江本组别动队长阎钟璋等,经过多次谋划准备,于3月9日,在道里水道街(兆麟街)9号,将东北抗日联军将领,曾任滨江省副省长的中共滨江工委委员、市委委员、哈尔滨中苏友好协会会长李兆麟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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