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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市初期,为根除旧警察作风的影响,对干警加强组织性、纪律
性的教育,要求公安人员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48年末,参照《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结合公安工作制定《民警业务条例草案》,规定了八项要求,要求干警奉公守法,忠于职守;
立场坚定,大公无私;艰苦朴素,谦虚和蔼;服从指挥,团结同志;诚恳坦白,勇于悔过;
爱护群众利益,不准危害人民;勇敢沉着,刚毅果敢;遵守制度,积极工作,努力学习。同
年,还制定了《公安人员奖惩暂行条例》,对典型违法乱纪的案件公开处理,公审处决了混
入公安队伍,利用职权之便杀人抢劫的司法科侦缉队员李万春。1949年11月,根据中共哈尔
滨市委指示,开展民主检查活动,发动群众上下结合,揭露和批判特权思想、官僚主义、拖
拉作风、工作不负责、违法乱纪、脱离群众、生活腐化等不良思想作风。
1950年1月,市公安局党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3月,制定《公安人员奖惩条例》,对
违犯者规定批评、警告、记过、禁闭、减薪、降级、撤职、开除8种惩戒办法。2月11日,在
新阳路道口附近发生辎重营战士与公安总队战士因口角,互相开枪射击事件,死4人、伤1人。
3月16日经军法处处理,对参与事件人员给予判刑或行政处分。1952年5月4日,市政府通报
表扬商务派出所副所长刘元贵廉洁奉公拒贿巨款的事迹,号召全市工作人员向刘元贵学习。
6月,镇反中处决混入市局三处和太平分局的反革命分子夏云涛、徐采亮。
1958年8月,市公安局组织干警学习贯彻全国第九次公安会议关于《公安人员八大纪律
十项注意》的决议,联系实际对照检查,揭摆违纪、特权思想等问题,并向人民群众广泛宣
传,主动接受监督,增强了干警遵纪守法的观念,违纪有所减少,1959年违纪干警比1958年
下降14%。1961年6月,贯彻全国公安会议关于政治工作决议精神,开展以“三查”为内容
的整纪教育,对执行传讯、拘留收容、教养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解决特殊风、命令风
和违纪行为。1962年,局政治部推荐六顺派出所典型,向全市公安保卫干部提出贯彻政策,
遵守纪律的10项倡议。
1970年,市公安局开展“两反一打”运动,揭露出重点对象30余人,各种问题943件。
1973年5月,全局开展整纪活动,发动干警自我教育,普遍揭摆违纪问题,并公开处理一批
严重违纪触犯刑律的典型案件。
1978年,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指示,在全局系统开展“两打”斗争,组织干警揭露违
法乱纪的行为,公开处理14起典型的违法乱纪案件。
1979年5月3—5日,市公安局召开纪检工作会议,要求在新形势下搞好纪检工作。对干
警普遍开展纪律教育,严密组织生活,开展批评自我批评,领导带头遵纪守法,主动接收群
众监督。处理了违纪典型案件。5月21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张永发、韩福录在道外新丰实
验饭店就餐时,与市第二运输公司胡凌云发生争吵。张、韩滥用职权将胡带到道外分局胜利
派出所殴打致死(后被判刑)。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发出通报,以此事为反面教材,对全
市公安保卫干部进行法制教育。10月,以正面教育的方式,开展整纪活动。领导走访群众征
求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改进纪律作风。道外分局联系实际制定教育干警自觉遵守法纪7条
措施,重点要求学法守法,严格执行枪支佩带使用规定。12月,消防支队义务兵司机王忠臣
枪杀支队长庄占田及参谋任殿臣,中队指导员刘忠财等3人,并杀伤2人,被依法处决。
1980年6月25日,市公安局政治部转发《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干警酗酒的通知》,要求
公安干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酗酒,对酗酒闹事者,要予以纪律处分。1982年开展以狠煞
“四股歪风”为内容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1985年制定《防止干警违纪七不准》。
1986年3月15日,市公安局召开端正党风动员大会,推广东莱派出所反腐蚀顶恶风的经
验。1987年11月,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部署,市公安局决定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入手,组织
干警开展6个方面的揭摆,端正警风,促进廉政建设。交警支队揭摆出纪律作风问题千余件,
查处以权谋私接收贿赂等严重违纪案件11起。1987年末开始,陆续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
市政协等领导机关和新闻机构,个体劳动者协会,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和离退休公安干部中,
聘请警风监督员180余人。1989年,纠察队通过检查警容风纪,查处冒充警察40人。
1990年,加强警容风纪纠察活动,违反警容风纪的行为下降50%。根据省公安厅部署,
全面开展“三查一清”活动,纠正处理各种问题6000余件。12月10日,市局监察室制定关
于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干警发出警告书的制度。各处、分局每季进行1次纪律检查,有奖有
惩,赏罚分明。预审处、治安管理处、道里分局、南岗分局、动力分局等单位,还根据各自
的业务,制定了约束干警遵纪守法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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