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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公安》
 
 
第二篇 人民公安
 
 
第二章 队伍建设
 
 
第四节 教育训练
 
 
  1946年5月,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所建立,7月,改为公安干部训练所。7月下旬至9月下旬,
审查和短训175名学员,分配到各分局、派出所。9月,训练所改为公安干部学校,以培训班
的方式招收学员118人。开设课程分基础、军事和业务课3个部分。基础课有抗战史、社会发
展史、新人生观、政治常识和根据地介绍等,军事课有制式教育、战斗训练、游击战术等,
业务课有公安业务、公安概要、治安、交通、司法、户籍等。1947年4月结业,补充公安队
伍。
  1948年6月,正式招收第一期学员115人,其中有在职职工、毕业学生和社会青年。经过
3个月的培训,充实到公安队伍。10月,又从在职干部和学生中招收第二期学员92人,专门
进行锄奸保卫业务培训。1949年3月,招收第三期学员132人,经4个月的教育培训结业,学
员一部分随军南下,一部分充实公安队伍。
  1952年9月,市公安局建立业余政治学校,副局长许风图兼任校长,组织干警学社会发
展史、政治经济学、哲学、辩证法等。50年代,公安干校,除向社会招生外,还不断举办在
职干警和保卫干部各类培训班,其中有经保班、基建保干班、交警班、俄文班、民警班、防
空班等。
  1957年11月,市公安干校合并到黑龙江省公安干校。50年代末,本着“干什么,学什么”
的原则,对干警普遍进行业务教育,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总结推广了道外分局东莱派出所
外勤民警“百家熟”的经验。
  1972年5月,市公安局成立民警训练班,负责对在职干警短期专业培训。至1980年,共
办班30余期,培训干警和保卫干部2000余人。
  1980年6月,市人民警察学校经省教委批准为市属中等专业学校,承担社会招生和培训
干警任务。每年招生100人,女生占15%。设政治理论、公安业务、文化3个教研室。开设政
治理论、语文、法律、公安业务、军体、外语6类20门课程。
  1986年,户籍民警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涌现出东莱、六顺派出所等一批典型。1988年
起,委托市警校举办在职干警成人教育中专班,每年招生100人。
  1990年,市公安局各业务处从实际出发,制定练兵大纲,对户籍警、治安警、交通警、
消防警和刑警等,分别提出岗位练兵的指标和要求,共举办岗位培训班21个,轮训干警1640
余人。市人民警察学校,开设3类22门课程,至1990年,共招生11期,1012人。1990年,有
干警1800人参加成人高等教育,有干警6300人参加了《行政诉讼法》的学习考试。市局、分
局举办政治理论学习班,有90%的处级干部、60%的科级干部受到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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