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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市公安总局制定《公安人员奖惩暂行条例》,对有功的公安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同年5月,哈尔滨特别市政府,通令嘉奖太平分局和东傅家分局破获于兴随匪团,并对太平
分局、东傅家分局全体人员记集体大功1次。太平分局长张广信、东傅家分局长张晓岩、副
分局长姜达生各记大功1次。21名公安人员获奖。
1953年,市公安局组织干警开展“一技之长、一得之功、一孔之见”活动,年终评选出
254名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1956年,贯彻公安部制定的《人民公安机关创模运动试行
办法》,号召干警开展立功创模活动。1958年,执行公安部印发的《人民公安机关开展先进
工作者活动试行办法》。1959年,在干警中开展评选红旗单位、红旗手活动。
1962年,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创“四好单位”、“五好干警”活动。1963年,开展学雷锋
活动,号召干警结合实际工作学雷锋树新风,当好人民的勤务员。东莱派出所以雷锋为榜样,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受群众赞扬。同年3月,省市政法工作组经过考核,写出《一个革
命化、群众化的派出所的考察报告》,经中共省委市委批准树为典型。省公安厅授予东莱派
出所为“四好派出所”的称号。市公安局做出学习东莱经验的决定,全市公安系统掀起学东
莱的高潮。1965年,号召干警开展学王杰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止了评选先进活动。
1973年市公安局恢复建制后,又恢复了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的制度。新华社记者
报道了东莱派出所“反腐蚀、顶歪风、拒腐蚀、永不沾”的经验。公安部对东莱进行考察后,
号召全国公安战线开展向东莱学习,各地有8000人次到东莱参观。中共哈尔滨市委推广东莱
廉政建设的经验,组织东莱派出所干警去各单位做巡回报告,号召全市各行各业学东莱。
1975年召集全市公安系统43个学东莱先进单位座谈,把学东莱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1984年,执行公安部制定的《人民警察奖惩条例》,坚持每年年终结合对干警的民主评
议,评选嘉奖立功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制度。
1990年,市公安局党组做出《关于开展学雷锋精神、做雷锋式干警活动的决定》,全局
干警为人民办好事2万余件,树立表彰学雷锋先进集体标兵5个,学雷锋先进个人标兵17人。
道里分局民警杨光的廉政爱民事迹被编写成电视剧《送你一束阳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李瑞环为该剧题写片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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