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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公安》
 
 
第二篇 人民公安
 
 
第四章 刑事侦查
 
 
第一节 打击刑事犯罪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一些地痞流氓乘混乱之机,公开抢仓库,结伙作案。由于
国民党推行武装土匪的政策,更助长了抢劫、“绑票”等刑事犯罪的气焰。有的罪犯兵匪难
分,公开持枪抢掠烧杀,对群众威胁很大。
  解放初期,根据刑事犯罪活动特点,市公安局把侦缉盗匪作为安定社会秩序的重大措施。
1946年5—12月,捕获刑事犯罪分子5830人,其中有“穷王”、“哈尔滨”、“大锅盖”等
出名的扒窃头目。1948年,市公安总局侦破于兴随绑票匪团等,将44名人犯一网打尽。至
1949年6月,共打击处理刑事犯4万余人。
  1951年在开展镇反运动的同时,查获搜捕一批刑事犯罪分子,刑事犯罪活动明显收敛。
1952年结合开展“三反”、“五反”运动,重点打击破坏经济建设,破坏工农业生产的刑事
犯罪活动。1953年1月,根据东北公安局的指示,对盗窃分子开展专项打击。哈尔滨市成立
打击盗窃办公室,在侦察和调查的基础上,集中统一行动,逮捕盗窃犯和窝主125人。8月,
侦破以王为首的强奸抢劫团伙。
  1955年,在中共哈尔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委宣传部等单位,
组成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委员会,开展打击流氓盗窃活动。全市统一行动搜捕严重刑事犯罪分
子285人。1956年,侦破“八一”抢案,捕获作案分子王英魁兄弟3人。经过打击,发案率明
显减少,是历史上发案最少的年份。
  1957年,流氓、盗窃案件增长。全市连续开展3次大搜捕,捕获违法犯罪分子600余人,
重大流氓犯张忠秀落网。1958年5月22日,哈尔滨地区(含双城、阿城、呼兰、宾县、肇东、
五常县、哈尔滨铁路分局)组成打击流窜犯罪领导小组,连续10天在全市搜获刑事犯罪分子
53人,收容246人,破案92起。“大跃进”运动中,浮夸风泛滥,公安工作提出实现“三清”、
“十无”,即三清:把全市成年人的出身、成份、职业、服务单位、政治历史、经济来源、
社会关系、政治表现查清,把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调查掌握处理清,把间谍特务线
索随时调查清。十无:无残余漏网的历史反革命,无漏网潜伏特务分子,无盗窃案,无强奸
和流氓滋扰活动,无抢劫案,无火灾,无巫婆大神和求神讨药事件,无破坏事故,无赌博和
暗娼,无吸毒分子。层层分派破案指标,刑事案件破案质量降低,劳改和劳教人员提供线索
破获的案件有30%失实。
  60年代初,国家经济暂时困难,各种犯罪活动抬头,大要案上升。期间,连续侦破平房
畜牧场死5人,伤3人特大凶杀案、“五·一”式手枪被盗案、伪造全国粮票案等一批大要案,
打击了犯罪气焰。1961年12月13日,根据东北公安局“对刑事犯罪搞一次堵截、打击统一行
动”的部署,在中共哈尔滨市委统一领导下,成立清查指挥部,历时9天查获违法犯罪分子
3799人,破获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358起。1964年,大批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有些犯罪分子混
在其中,导致流窜犯罪突出,盗窃、抢劫、流氓案件上升。1965年市委决定由公安、检察、
法院、民政等部门调集干警1600人,连续10天开展大清查,收容“盲流”700余人,从中发
现犯罪分子152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刑事侦查工作受到干扰,社会治安混乱,青少年犯罪突出,对刑
事犯罪打击不力,刑事案件破案率明显下降,在10%—20%之间徘徊。1971年10月1—28日,
在中共哈尔滨市委统一部署下,全市连续7次开展大清查,查获盗窃、流氓犯200余起。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刑侦工作获得了恢复和发展,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
恶劣影响,刑事犯罪活动仍很突出,大要案的发案率居高不下,拐卖人口,“绑票”案死灰
复燃,盗枪持枪作案连续发生。1978年6月1—5日,道里区集中打击流氓犯罪活动,摧毁流
氓犯罪团伙5个,抓获流氓罪犯79人。
  1980年11月起,历时3个月,对刑事犯罪集中打击,捕获罪犯800余人。1981年6—8月,
集中打击流窜犯和逃犯,捕600余人。一举侦破以田树光为首的砸撬金库集团案。1982年1—
5月,东北各省组织3次联合行动,全市捕获流窜犯、逃犯900余人。而青少年犯罪仍显突出,
大要案有增无减。
  1983年8月,在中央、省、市统一部署下,以搜捕流氓团伙头子,流窜犯,杀人、放火、
爆炸、投毒、强奸、抢劫和重大盗窃犯,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
犯罪分子,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会道门头子,劳改逃犯、刑满释放劳教解除重新犯罪分子、
通缉在逃犯,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7种对象为重点,开展了为期3年的严厉打击严重
刑事犯罪的斗争(简称“严打”)。全市成立“严打”指挥部,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领
导亲自参加指挥作战。期间,市委先后召开常委会、办公会10次,召集县团以上党政干部会
议14次,听取汇报研究行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发动群众,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
市到处摆开“严打”的战场。至1987年2月,历时43个月,连续开展了3个战役,组织11次战
斗(仗)。1983年8月26日—1984年7月为第一战役,侧重扫荡浮在面上的犯罪分子,全市捕
获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为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9月2日召开有7万人参加的严厉打击
刑事犯罪分子大会,惩办一批犯罪分子,其中判处死刑的47人,死缓4人,无期徒刑和有期
徒刑27人。震慑了犯罪分子,鼓舞了群众斗志,壮大了“严打”声威。1984年8月—1986年2
月为第二战役,重点深挖了隐藏在各个角落的犯罪分子,搜捕流窜犯、在逃犯。战役开始连
续组织大清查大搜捕,破获了以黄庭利为首的流窜盗窃集团,《人民日报》作了报道。1985
年4月集中打击、摧毁犯罪团伙17个,捕获罪犯中有刑满释放、劳教解除重新犯罪的百余人。
8—11月又捕获一批刑事犯罪分子。1986年3月—1987年2月为第三战役,侧重开展专项打击,
集中打击了赌博、流氓、流窜犯等和有针对性地打击对人民危害大的犯罪活动。市政府发布
《限令刑事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限令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战役打响40天,就破获刑
事案件944起,其中大案134起,打掉犯罪团伙百余个,查获违法犯罪分子千余人。有455名
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群众扭送违法犯罪分子147人。“严打”中,共破获各种刑事案件
16000余起,其中大案2000余起,摧毁犯罪团伙700余个,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30.3%;捕获
刑事犯罪分子万余人,有6000余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依法起诉判刑近万人,送劳动教养
4000余人,缴获军用枪支17支,其他枪支379支,各种凶器6000余件,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
571万余元;查处治安案件36200余起,比“严打”前同期减少7100余起。治安秩序大有好转,
好人怕坏人的不正常局面得到扭转,群众增强了安全感。
  1987年4月1日,全市组织打击扒窃的专项斗争。全局总动员,历时2个月,破扒窃案183
起,捕获扒窃900余人,其中惯犯300余人,打掉扒窃团伙百余个。9月10日,全市组织打击
“撬盗”扒窃,内盗的专项斗争。历时50天,仅刑侦处就捕获扒窃分子300余人,破案40余
起。9月25日—11月25日,全市集中打击流窜犯、在逃犯,共捕获罪犯300人,破案200余起。
  1990年5月21日—6月20日,为迎接“洽谈会”召开,全市开展专项打击流窜犯的斗争,
共捕获流窜犯90余人,破案70余起。8月,一举打掉具有黑社会色彩的宋永佳、郝伟涛、王
伟范、杨德贵、陈建斌5个重大流氓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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