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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期,由于经济困难,物资短缺,走私、贩私、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频繁。有的朝
鲜族居民非法越境,从朝鲜带回毒品到图门、延边一带,利用经营行商的妇女、铁路职工将
毒品偷运到哈尔滨,秘密贮藏销售,然后再购买布匹、衣物、百货、机器等倒卖。
1946年,发现处理走私倒把案件450起,侦破诈骗案件426起。1948年市公安总局捕获诈
骗犯323人。1950年发现处理走私倒把案件149起。公安机关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走私倒把活动,
市公安局及所属各分局、派出所协调工作,同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配合打击走私倒把活
动,缉捕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分子229人。1953年11月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后,外地
一些不法分子贩运倒卖粮食,干扰统购统销计划实施。至1954年,共破获走私倒把案件3890
起,其中有朝鲜族走私贩私案280起,判刑365人。市公安局在五金电器、加工业、行商和经
济人中,了解发现经济犯罪线索1953件,破获行贿和倒卖粮食、建筑材料等案件20起。
由于对经济犯罪不断打击,1955年仅发生诈骗案件155起,比1946年减少271起。1956年,
走私倒把活动又有所抬头,特别是朝鲜人从朝鲜携带穿甲弹头、硬质合金钢、滚珠等入境,
卖给国营企业,从中牟取暴利。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成批遣送”的指示,市公安局同海关、
税务、工商部门配合,抓获遣送越境走私分子187人,逮捕判刑10人。1956年10月至1957年
末,侦破走私倒把案78起,捕获人犯115人,缴获走私手表、穿甲弹头、硬质合金钢、滚珠、
药品、仪器等,折合人民币19万余元。
60年代初,经济困难时期,有些浮闲人口和有业不就人员乘机长途贩运,套购倒卖化肥、
麻袋、轮胎、玻璃、轴承、合金铜、火石、手表、樟脑丁等紧缺物品,牟取暴利,扰乱经济
秩序。1961年末,在市委统一部署下,市、区成立清查指挥部,组织30000人次,历时9天,
对黑市黑包工等18个方面1213个单位连续进行清查,破获投机倒把案件118起,走私案件21
起,抓获走私倒把分子311人,促使501名走私倒把分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待问题。
1963年上半年组织集中破案,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02起,发现线索1400余件。
80年代,贯彻执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有些不法分子,乘机从广州、深圳
走私贩运手表、电视机、录音机、磁带、香烟、汽车等物资。社会上各种“公司”纷纷出现,
其中有的属于“皮包公司”,借经济交往之机,打着企业法人招牌,以签订合同、代购代销
紧俏商品的手段,进行诈骗活动。1980—1984年,侦破经济犯罪案件102起。1986年8月21日,
侦破以何青刚为首的骗运粮食的重大诈骗案,9名罪犯全部落网,缴获赃款17万元。10月,
在飞机场截获5名走私分子,缴获电子表6000块,打火机300个,香烟2000多条,折款近20万
元。
1987年7月7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经侦查,将走私黄金的罪犯黄任镇、黄秀娟抓获,
缴获黄金375克,现金20000元。1987—1988年,对诈骗分子易于活动和匿居的贸易商行、贸
易商场、贸易中心、贸易货栈20000余家进行调查,发现79家有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1988年烟酒调价,倒卖高价香烟活动突出。哈尔滨的走私分子与广州沿海一带的烟贩子
互相勾结,大量走私贩运倒卖高级香烟,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同年8月,查获重大倒
卖香烟团伙7个,走私分子41人,缴获高级香烟30000余条,价值150余万元。针对连续发生
走私进口小汽车的情况,市公安局对31家汽车零配件商店及148家汽车厂进行调查,查获
“官倒”、“私倒”进口汽车案件46起,发现线索120余件。10月,集中打击走私倒卖小汽
车的非法活动,抓获犯罪分子9人,缴获走私汽车39台。
1989年4月,组织全市统一清查倒卖外汇,发现倒汇场点16处,摸出倒汇分子206人,破
案8起。1988—1990年,侦破走私倒卖黄金案件50起,抓获罪犯119人,缴获黄金42540克,
折合人民币40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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