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公安》
 
 
第二篇 人民公安
 
 
第五章 审理管教
 
 
第二节 看  守
 
 
  1946年4月,市公安局设拘留所。1947年7月,为使反革命和刑事犯分押,市公安总局在
道里区工厂街副78号另设看守所(政保处办公大楼后身)拘
  留反革命犯。1953年11月,拘留所、看守所均由原地搬迁至道里区中央大街246号(原
战犯管理所使用的监室)。东侧监室做为看守所,关押反革命案犯,隶属预审处;西侧监室
做为拘留所,关押刑事犯,隶属刑侦处。
  1964年7月,拘留所、看守所合并,对外称哈尔滨市看守所,隶属预审处。关押的对象
仍按原监室分押。每个所的看守人员最多不超过15人,少时只有10人左右。在人员少、任务
重的情况下,看守员认真执行收押犯人登记和提审押解犯人出入所的人身检查、犯人的财物
保管、监室的安全检查、生活卫生管理以及昼夜24小时轮流值班等看守所工作制度。
  “文化大革命”时期,看守所机构依然存在。工作任务由执行军管的人员和转业军人承
担。1970年下半年,在看守所工作的军人撤走,经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招收郊区部分青年并
接收消防队转业兵56人做看守警工作。1978年,市公安局根据中央关于看守所由现役武装警
察担任警戒的决定,原招收的民警,分配其他工作;现役武装警察上岗,同留在看守所工作
的管教员,按照《看守所工作制度》、《看押、逮捕勤务》等规定互相配合,共同执行看押
依法逮捕、拘留的反革命犯,女犯和已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以及一审判处死刑待省高级
人民法院复核的案犯的任务。
  1983年“严打”斗争开始,市看守所坚持执行对普通在押罪犯2人提审,对杀人、抢劫
等特大案犯须4人提审押解的规章制度。管教员和提审员认真执行犯人出入监室的人身检查
措施,防止将凶器或危险物品带入监室内。1987年9月14日,重大盗窃犯刘玉林乘提审之机
拾得半截铁锯条匿藏起来,企图带进监室,在入监室前被管教人员搜身查获,有效地防止了
意外事故的发生。据此,预审处采取了每月定期清监与突击清监方式,加强了对监所的管理。
重大杀人犯张振刚乘南岗分局提出住院治病之机,从医院偷出1个注射针管,3个针头,隐藏
鞋里混过了入监检查,后被搜查出来。经一审判处死刑的重大贪污犯王精一(已处决),企
图在终审判决后割断动脉自杀,管教人员将其隐藏在棉衣领内刀片查出,避免了一起恶性事
故的发生。
  看守所每月召开1次全体干警会,对人犯可能出现的问题加以预测,预谋寻死和逃跑的
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采取监控措施。一审判处死刑的强奸犯孟照
明,平时不服管教,突然表现异常,整天唉声叹气。分析其可能存有死念,便排为第一号危
险人物监管。一天下午,孟犯突然洗脸净身和更换新衣新袜,引起管教人员的注意,秘密观
察5小时,就在孟照明往脖子上套绳索自缢时,被及时制止。看守所还不间断地打击牢头狱
霸,1983—1990年,对牢头狱霸依法起诉给予加刑的3人,加戴戒具教育的68人,批评教育
的近百人。在教育人犯的同时,组织开展“家属给在押犯人写一封信”的活动,印发了通知,
让犯人家属给在押犯人写规劝信。惯窃、强奸犯刘文彬看完规劝信后,即向管教员补充坦白
交待强奸、抢劫等重大余罪7起,由于其主动坦白,经向法院建议从轻判了死缓。一审判处
死刑的杀人犯陈彦宏,在家属规劝促动下,也交待了捕后一直隐瞒的在外流窜期间进行抢劫
杀人、盗窃6起的罪行。
  为便于看守所对人犯监管,有针对性进行审讯,在对在押犯公开看押监管的同时,看守
员与办案人坚持联系,互通监内外情况,迫使罪犯尽快交待罪行。抢劫盗窃集团首犯王长儒,
伙同其兄王金生等人先后抢劫、盗窃作案34起,被一审宣判死刑后,求生欲望较强,管教员
针对王犯的心理,一面对其进行政策教育,一面把王犯的心理活动及时转告给办案人,在管
教员配合下,王犯补充交代了自己的余罪,还检举王连仲、李永利(该2犯均被判处无期徒
刑)等6名犯罪分子的重要线索。经调查核实后,捕获了这6名人犯,并破获轮奸、抢劫、盗
窃案件22起。
  1990年8月,市看守所接受关押轰动全省、全市的以宋永佳(绰号乔四)、郝伟涛(绰
号郝瘸子)、王伟范(绰号小克)、陈建滨(绰号小飞)、杨德光(绰号杨馒头)等为首的
5个特大流氓团伙案47名主要罪犯的艰巨任务。看押时,严格坚持监管制度,有力配合了审
讯、起诉、审判工作进行。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