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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公安》
 
 
第二篇 人民公安
 
 
第六章 内部保卫
 
 
第四节 警卫工作
 
 
  哈尔滨解放初期,根据中央公安部的规定,对省、市级领导居住地部署警卫人员,并指
派专人随行,保卫首长安全。
  1949年11月,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处设保卫队,后改为政治保卫队,负责首长、外国专
家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对在哈尔滨协助工作的外国专家,内部安全警卫由所在
单位的保卫部门负责,外部环境的安全警卫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对到哈尔滨视察的党和
国家领导人、外国贵宾等,预先制定警卫工作方案,组织力量保卫,保证安全。1950年2月
27日,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结束对苏联的访问之后,回北京的途中,到哈尔滨视察。根
据中共松江省委、哈尔滨市委的指示,安全警卫工作,由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共同负责。由
市公安局长王化成统一指挥,共组成7个警卫组,抽调1303名专门力量,直接参加警卫工作。
警卫人员首先由单位审查提名,经市公安局人事处批准。其中公安干警603人,公安总队指
战员700人。车站组由许凤图(组长)、宋少卿、张玉成负责;住宿组由王宏伟(组长)、
龚连山、赵纯负责;随行组由张克平(组长)、姜达生、郑德兴、郭九龄负责;街道组由白
光(组长)、刘毓文、朱飒、毕生负责;点组由张晓岩(组长)、张汉斌负责;铁路组由陈
礼保(分管霁虹桥以北至江桥)、陈庆月(分管霁虹桥以南至顾乡车站)负责;便衣组由张
玉成兼管。各分局派出所普遍复查特殊住户,监视嫌疑人员,对造谣破坏分子临时拘留。同
时,加强铁路沿线和车站附近户口调查,房屋检查。增加交通岗勤与巡逻岗勤,指挥部派人
调查了解参观点的可疑对象,检查各种警卫力量的配备和警卫措施的贯彻落实。由于警卫工
作细致,措施得当,保证了首长安全。
  1955年,市公安局组建警卫处,具体负责全市的警卫工作。贯彻国家公安部的指示,收
缩警卫界限,逐步取消省、市领导随身警卫制度,至1956年5月,市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警
卫人员全部撤销。同时,对接近首长的581名工作人员和接近专家外宾等105名工作人员,进
行了严格审查,调离不可靠人员200余人。
  为改进与加强警卫工作,根据国家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规定,统一制定了甲级、乙级、
丙级警卫工作预备方案,不同的警卫方案,有不同的措施与要求。按保卫对象的不同情况,
分别执行不同级别的警卫工作方案。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组织落实路线、驻地、现场等各
项安全警卫工作。
  1950—1990年,到哈尔滨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还有林伯渠、宋庆龄、班禅额尔德尼、
邓小平、李富春、陈云、朱德、董必武、刘少奇、王维舟、李先念、胡耀邦、王任重、乔石、
李鹏、江泽民、李瑞环等。来访的外国贵宾有苏共中央委员、苏联共青团总书记哈依洛夫、
朝鲜人民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崔庸健、副委员长金应基、柬埔寨国家元首西哈努克亲王、
坦桑尼亚总统尼雷尔、柬埔寨民主团结政府首相宾努亲王、缅甸共和国总理吴奈温、朝鲜劳
动党总书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和国主席金日成、苏联外交部长谢瓦尔德纳泽、越南民主共
和国国会副主席黄文欢等以及匈牙利、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赞比亚、缅甸、日本等国贵
宾。
  由于哈尔滨是全国开放城市之一、又是黑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经常举
行全国、全省的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共执行大型会议,重要活
动警卫任务418次。1990年6月4日,中国对苏联、东欧国家首届经济贸易洽谈会在哈尔滨召
开,有中外客商8000余人参加。市公安局成立警卫组、组织部署警卫力量,承担了开幕式、
招待会、文艺晚会等大型活动的警卫任务,保证了首长、外宾和中外客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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