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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公安》
 
 
第二篇 人民公安
 
 
第十章 交通管理
 
 
第一节 路面管理
 
 
  一、设施与标志
  1946年哈尔滨解放初期,开始修复东北沦陷时期使用过的电气指挥灯、伞式指挥灯及横
断步道信号机等交通设施。1947年在各区繁华路口标设缓行线标志,在主要街道油画了各种
停车场标志牌,使车、马停放有序。
  1949年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东北各城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后,从3月1日起,
实行第一次交通改革,车马行人改左侧通行为右侧通行。公共电汽车左侧车门改为右侧车门,
将左侧侯车站台,改为右侧,将原来的左侧通行标志改为右侧通行标志,将左侧停车场改为
右侧停车场。交通指挥将原来的手式指挥改为红绿色旗式指挥。
  1950年新建4处自动式指挥信号灯,5处伞式指挥岗灯和5处遮阳伞。同年7月15日发布
《使用电气指挥灯指挥交通的布告》,7月24日起执行。在中央大街、靖宇街设立禁止马车
通行标志。
  1955年8月19日,公安部公布《城市交通规则》后,11月15日市公安局公布《城市交通
规则哈尔滨市实施细则》,实行第二次交通改革,实行人走人行道、快慢车分道行驶,改旗
式指挥为棒式指挥,启用木制涂红白两色指挥棒。抽调325名交通民警会同265个单位司机代
表,对全市28条主干道路设施及标志进行了勘察。并在主干道路面,油画29公里长分道线。
设交通安全标志牌126个,新建改建13处电气信号灯,设置9处街口护栏,整修12个街口人行
横道线。全市交通设施、标志的基础建设初步形成。
  1959年设立23种149个交通标志牌,在9条主干道路建设了永久性人行横道线。开始使用
交通安全夜明标志,晚间随路灯开启,指示车辆行人注意安全。
  1963年在经纬街、中央大街、景阳街、中山路、文昌街、第三中学6处交通岗楼,安装
电话机、扩音器。改装20处交通安全夜明标志,新建4处信号指挥灯,增设13处交通岗亭。
各种设施、标志经过逐年修整完善,至1965年哈尔滨市已建交通标志161个、夜明标志21处、
安全护栏10处、交通指挥岗亭29处、安装电话24部,制作铁质交通岗台25处。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影响,市区交通设施标志遭到程度不同的
损坏,幸存的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从1977年起,对“文化大革命”中损坏的交通设施标志
进行维修并逐步改革。为适应自行车按信号行驶和便于对步行道、慢行道的管理,将吊式指
挥信号改为立柱式指挥信号。
  1979年,在主干线路口指挥灯岗,安装了定周期自动指挥仪。在南岗秋林公司、哈百一
商店等路口,设置1000延长米的人车隔离护栏。1981年,南岗、道里分别安装200延长米车
行隔离护栏,新建4处交通指挥岗亭。1982年,安装29部扩音机、2部无线电台,建立了市区
交通无线电通讯网络,使交通管理的通讯联络开始向现代化迈进。并增设人行护栏200延长
米,车行护栏2805延长米,安装信号灯7处。
  1983年设立夜明标志420个,安装物体隔离桩688延长米,人行护栏550延长米。1984年
新建灯岗3处,水泥隔离护栏7221延长米,交通标志969个,画交通标线293933延长米,配备
对讲机35部。
  1987年,哈尔滨市开展综合治理城市交通秩序总体战活动。对原建700余块铁质油漆交
通标志,采用白光夜光喷漆的国际先进技术维修。此外,全市设置了各种交通标志2172个,
新建交通标志牌1000余块,新建信号灯岗13处、步道灯31处,改建灯岗13处。其中南通街信
号灯岗改为伞式指挥信号灯、和兴路灯岗改为立式多项位指挥信号灯。并且在路面施划交通
标线107万延长米。1988年,安装人行护栏6391延长米,并在北环路安装9台自动指挥仪信号
装置。
  1989年,由于北京“六·四”风波波及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区街道某些路口的交通设施
遭到损坏。一些繁华街道隔离桩被挪动,有15754延长米隔离带被推倒,横在交叉路口处,
阻碍车辆正常运行,市区交通运输处于瘫痪状态。市交警支队全体干警昼夜抢修3日,迅速
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1990年,建立了街路交通档案。档案详细记载各条道路交通流量与设施情况,为加强交
通路面现代化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占挖道与流量的调整
  哈尔滨解放初期,市区机动车辆较少,行人不多,人、车、路矛盾不突出。
  1955年,哈尔滨市实行第二次交通改革,开放通行街道13条,堵塞7条。同时,拆除妨
碍交通安全的街心岛和侯车台。同年11月15日,执行《城市交通规则哈尔滨市实施细则》。
规定各种车辆的分流线路:南岗区月牙街为单行路;道里区新阳路、南岗区中山路、道外区
大新街等禁止兽力车和牲畜通行;道里区中央大街、兆麟街、道外区靖宇街禁止载货汽车、
三轮车、手推车通行。
  1956年1月5日,市建设局、公安局发布《哈尔滨市道路管理规则》。规定申请占用或挖
掘道路,要经辖区交通警察中队审查监督。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一些单位,少数居民住户随意占挖道路,市区二、三类街道
损毁程度更为严重,直接影响全市交通秩序。为此,市革命委员会决定由市交警大队与市政
建设部门对一类街道占挖道实行统一管理。各区交警中队,与区建设部门管理二、三类街道。
经清理整顿取缔,滥挖占道行为得到控制。
  1978年,市交警大队组织人力,对哈尔滨市机动车流量深入调查。根据机动车在主要街
区路面的准确流量,参照外地经验,首次提出机动车辆按路线分流的合理措施。市公安局发
出《关于调整交通流量整顿交通秩序的通告》、《关于南岗区中山路和红军街禁止大小型机
动货车通行的通知》、《关于大直街一段禁止大小型机动货车通行的通知》。同时,规定市
区各主要街道,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哈型柴油车和畜力车通行,缓解了繁华街道路口车
辆堵塞现象。
  1982年5月,市公安局制定《关于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区域以及停车场地的暂行规定》。
规定两个禁行区域、33条禁行路、10条单行路、7条限时路、4处禁止机动车左转弯路口、
11处禁止自行车左转弯路口、20处机动车停车场、173处自行车存车点、295处通勤车站点。
在一些车辆集中地段的交叉口增划了导向箭头。
  1986年1月30日,市政府颁布《关于对货运车辆实行单双日运输的通告》。规定全市货
运车辆实行单、双日运输。自2月15日起,各单位一吨以上货运车辆,凭单、双日通行证在
市区行驶。外地进入市区的货运车辆,凭公路检查站核发的临时通行证通行。同年,市区设
立清理违章占道办公室。各区公安分局交通科与市政、工商监察部门集中行动,解决违章占
道问题。拆除违章建筑63处,整顿违章占道493处,清理占道面积14651平方米。
  1990年4月3日,市公安局下达《关于改进和加强占用道路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占用
道路,实行区审核、市批准与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严管理占
挖道路。4月15日,市交警支队印发《道路占用管理程序的通知》。并对全市18条街路机动
车辆限时分流,对17处公共电汽车站点进行迁移,提高原有路面机动车辆的通行率。
  三、交通岗勤
  哈尔滨解放初期,全市有100名交通公安人员,从事交通指挥工作。
  1950年4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制定《交通警察大队勤务暂行办法》,建立了交通
岗勤规章制度,设有交通指挥、交通整理、交通巡逻3种勤务。全市设交通指挥岗点15处,
每岗4人,两班轮流。交通整理勤务组设在交通岗勤指挥点附近方圆50平方米范围内的指定
区域里,遇有车辆、行人堵塞情况,就地指挥疏通。交通巡逻组勤务设在繁华街道规定的路
线内来往梭巡。交通巡逻勤务主要负责纠正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行人,取缔街摊随意占道,
检查巡逻区内停放的各种车辆。
  1954年6月7日午后3时,南岗交警中队民警张德山,在南岗区西大桥执勤中,发现两匹
惊马拉着一台胶轮车,从东往西飞快驶来,他立即向周围群众喊“马惊了,躲开!”然后扑
向惊马,被惊马拖出很远。在送往医院途中,因受伤过重,光荣牺牲。
  1955年,进行第二次交通改革。市交警大队组织全队外勤民警,按棒式指挥有关规定集
中训练,并要求依照规范化标准指挥车辆安全通行。
  1957年,市交警大队加强外勤管理,制定“点线结合,地区包干,上下午两班大轮换”
的勤务制度,全大队施行“2岗7人,1线2人,3岗7人”包干制勤务方法,全勤时间14小时。
全市有交通岗93处,其中指挥岗21处,线、巡岗72处。
  1960年,市交警大队调整交通岗勤、勤务,增加岗勤点。将原有的指挥、整理、巡逻三
种岗勤改为指挥岗、巡逻岗两种勤务。每种岗勤采取横编小队,竖编小组,重点加强的执勤
方法,并在全大队推广道外区太古街巡岗和道里区尚志大街指挥岗的先进经验,收到较好的
效果。此外,交通岗勤增加到96处。其中指挥岗28处,巡逻岗68处。
  “文化大革命”期间,仅保存20余处信号灯岗勤务,组织发动中、小学生参加交通安全
喊话宣传。
  1970年,市交警大队开始在市郊公路建立交通安全检查站。先后在哈黑公路6.8公里处、
哈同公路5.5公里处、哈阿公路5.2公里处、哈五公路20公里处、哈城公路零公里处等7处
地段设公路检查站。检查站执行对外地进入哈尔滨市区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以及驾驶员的安
全教育。
  1973年,恢复加强交通岗勤管理。交通岗勤分为指挥灯岗、点岗、巡岗3种。
  1980年2月22日,市交警大队岗勤民警接到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围追堵截在逃犯的命令。
在市区各主要路口加强检查。香坊中队政治指导员肖起风,在检查来往车辆中,发现持枪逃
犯,不幸被逃犯开枪击中牺牲。
  1982年,市交警大队总结设立公路检查站交通岗勤工作经验教训,制定《公路检查站职
责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各公路检查在原工作内容基础上,又增加发放进入城市车辆通行证、
卫生检查以及临时指令性各种围追堵截的勤务任务。
  1985年,为弥补交通岗勤警力不足,加强交通岗勤勤务管理,经市政府批准,在哈尔滨
市招收合同民警200余人,至1987年共计招收合同民警500余人。
  1987年9月,市交警支队为鼓励全体交通岗勤民警做好本职工作,与13家单位联合发起
首届最佳交通民警、最佳交通岗组评选活动。经全市群众投票,评选出5名最佳交警、15名
优秀交警、30名先进交警、2个最佳交通岗组。1988年根据全市交通秩序情况,市交警支队
加强交通岗勤勤务,增加了时间岗。全市共有各类岗位143处,其中灯岗32处、点岗68处、
巡岗18处、时间岗25处。1989年,市交警支队抽调50余名素质好的干警,配备专用车辆和通
讯设备,组建负责全市外勤勤务的巡逻大队。市区各交警大队也充实加强了巡逻小队(组),
按指定区域时间巡逻,执行不固定地点的交通岗勤勤务。当接到所辖区域内发生交通堵塞等
信息情况后,就立即奔赴现场,采取措施。巡逻大队的建立,标志交通管理由静态管理迈入
动态管理。
  1990年,市交警支队调整全市岗勤,按季节实行弹性工作制度。根据夏季白天时间长,
冬季白天时间短,夜晚时间长的特点,调整岗勤时间。夏季执勤,灯岗为6.30—22时,点
岗为6.30—19.30时;冬季执勤,灯岗为6.30—22时,点岗为7—19时。是年,哈尔滨市
交通岗位有149处。其中灯岗33处,点岗85处,时间岗15处,巡逻岗16处。在早晚职工通勤
时间,全支队领导、监理行政管理人员648人,到路面执勤。
  四、整顿交通秩序
  1947年,市公安总局发布《停车处管理规则》、《车辆检查暂行办法》、《陆上水上交
通管理暂行办法》、《妨害交通暂行罚法》、《市内道路禁止通行暂行办法》五项交通法规,
解决市内交通秩序管理中无法可依的问题。各区成立交通班,由原来的7人增加到100余人。
交通公安人员按新法规整顿交通秩序。
  1948年上半年,集中整顿全市交通秩序。组织市公安总局、分局、执法大队、党政军机
关、团体、学校等部门职工,广泛发动群众,历时40余天清理整顿检查机动车、马车、停车
场、自行车停放点、临街居民堆放的杂品,对交通违章行为给予取缔处理。
  1949年2月,市公安局抽调388名警员整顿交通秩序。疏导机动车辆、马车、行人右侧通
行,取缔违章行为。
  1953年1月9日,市人民政府根据东北人民政府指示,召集驻哈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
单位负责人干部会议,布置1月12日—2月12日在全市开展第一次“交通安全运动月”活动。
市交警大队组织机动车驾驶员认真参加安全行车的“交通安全月”活动。
  1955年,结合实行第二次交通改革,抽调325名交通干警和265个单位的司机代表,整顿
全市主干道路秩序。
  1965年10月,市政府为迎接柬埔寨贵宾和国家领导人参观访问,在全市开展整顿交通秩
序活动。市交警大队召集全市各单位车管干部会议,要求各单位对机动车辆严加管理,驾驶
员要遵章行驶、礼貌行车,并对发生几起驾驶员酒后驾车的典型案例做了严肃处理。
  1977年,迎接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代表和中央领导来哈视察参观访问,市交警大队成立
整顿交通秩序领导小组。从3月份开始,对全市主要街道,特别是中央领导和会议代表参观
游览路经的市区十几条往返路线,利用巡逻车检查,巡逻小组对附近单位、工厂巡回宣传,
取缔违章行车、占道等行为,整顿了这些重点线路地段交通秩序,保证了中央领导和会议代
表行车线路的交通安全。
  1982年4月11日,市政府发布了《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细则》、《哈尔滨市道路交通
违章暂行罚则》、《哈尔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暂行办法》3个法规。同时,对占挖道路、
违章行为、对警备车辆和救护车辆加强了管理,要求全市干部职工要遵守骑自行车走信号的
规定。对不按规定乱闯红灯骑自行车人员,给予罚款处理。3个法规贯彻实施后,全市24条
主干街道交通秩序好转,是年,交通事故中死亡142人,比1981年减少9人。
  1987年6月10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召开县团级以上单位负责人整顿交通秩序动
员大会。市委书记李根深主持会议,市长宫本言在会上做了《综合治理城市交通秩序总体战》
的动员报告。省长侯捷出席会议,副省长安振东作了重要讲话。会后的一个月,在全市广泛
开展宣传活动。7月开始实施综合治理交通秩序具体措施,全市实行“五包、三管、三挂钩”
为内容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以后,全市38条主要街道交通事故,交通违章比上一年减少
35.8%,交通事故死亡率下降13.7%。1988年进一步贯彻交通安全责任制。在贯彻综合治
理方针过程中,有3072名职工因交通违章在所在单位受到处罚,纠正交通违章66万余件。平
房区交警大队解决多年未解决的隐患,在韩家店道口增设了安全行车设施。1989年,市政府
把整顿全市交通秩序,列入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点目标。
  1990年9月8日,市公安局召开整顿全市交通秩序的新闻发布会。哈尔滨市20多个新闻单
位的领导、记者参加。9月10日,副市长范鹏绪发表电视讲话,就整顿交通秩序工作做了部
署,并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如何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整顿好交通秩序提出了要求。市交
警支队认真贯彻市综合治理交通秩序总体战方针,加强了路面、机动车辆的管理。在路面管
理中,各区交警大队与临街单位个体从业人员签定整顿交通秩序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定
指标、定任务。全市清理整顿一类街道27条,整顿市场摊区15处,取缔无证商贩1497人次,
取缔交通违章66341件,罚款77351元,吊扣收缴驾驶执照23本,交通事故死、伤人数比上一
年下降4.3%,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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