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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实行第一次交通改革。市公安局张贴布告,向市民宣传,并在广播电台播放布
告内容。市交警大队组织司机学习。
1955年11月,实行第二次交通改革。在中共哈尔滨市委、市人委的领导下,以公安局为
主,吸收宣传、教育、文化、公用、军区、工会、青年团、妇联、铁路、报社、电台等单位
参加,组织了大批宣传力量,到街头、工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街道居民委进行新交通
法规和交通安全的宣传活动。市交警大队有325名干警参加,并组织市区265个单位的司机代
表学习宣传新交通法规,后又组织全市司机学习。
1963年,市交警大队运用交通安全宣传车,采取定点、定时间巡回宣传的方式,开展了
对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的喊话宣传活动。哈尔滨市6处交通岗楼、13处交通岗亭都
安装了扩音器、岗勤民警结合指挥交通,向司机、行人做喊话广播宣传交通法规。
1969年,结合贯彻中共中央“七·二三”布告,“八·二八”命令,利用岗楼,岗亭喊
话宣传交通安全法规。
1974年,各区中队配备交通安全宣传车,采取定点定线的方法出动宣传车宣传交通法规。
维护辖区主干线路的交通秩序。此外,各区交警中队在所辖区主要交通路段街口处,制做巨
幅交通安全宣传油画或横幅标语。共设置宣传油画400余幅。
1981年,市交警大队创办《城市交通安全报》。向市区各个交通运输部门以及机动车辆
较多单位发行,做为内部宣传材料,供驾驶员学习。
1982年,市交警大队举办全市机动车驾驶员,车管干部学习班和训练班,学习市政府颁
布的《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则》、《哈尔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和《道路交
通违章暂行罚则》。并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向影视广播。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领导在广
播电台向全市居民听众发表交通安全专题的讲话。在电视节目中,播放新法规宣传提纲、电
视剧《车祸之后》。1988年,鲁波、胡光荣等组织编著《交通安全适用大全》。汇集交通管
理理论以及实用常识等,发行20余万册。
1989年7—8月,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为重点,组织开展交通安
全宣传月活动。利用各单位广播站、黑板报进行宣传,在交通信号灯岗周围处,悬挂标语2400
余幅。在公共娱乐场的影剧院,俱乐部放映录像,幻灯片和录音。向居民委印发交通安全宣
传材料。在繁华街道人群经常聚集处,设临时交通法规咨询站17处,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
在中小学校,组织65万名学生开展交通法规知识的竞赛活动。此外,交警支队宣传科与广播
电视部门合作,编排了电视小品9辑17部、电视剧《一个交通民警的日记》、8部电视专题片。
还利用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的《早餐前后》、《千家万户》节目,宣传交通法规。
1990年,市交警支队与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剖析交通事故实例,编写出《滴血的警钟》
纪实文学。哈尔滨电视台播放《专项治理出租车》、《冰城鱼水情》等13部电视专题片,播
放电视新闻56条。广播电台播放专题交通新闻节目69条。电视播发照片90余幅,报刊杂志发
稿117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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