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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公安》
 
 
第二篇 人民公安
 
 
第十一章 消防管理
 
 
第二节 设施、装备
 
 
  一、设 施
  消防水源设施 1946年市公安局接管国民党警察局消防警察大队时,哈尔滨市的消防水
源设施,仅有8座消防水塔(总容水量84吨),25处地下贮水槽,173处消火栓,且年久失修。
8座水塔,都是20—30年代修建的,仅有3座可勉强使用,电井装置均已淤塞锈死,靠自来水
管上水,出水口径太小,仅有2半,不适应灭火战斗的需要。173处消火栓,除22处归单位
自管外,余下的大部分已经锈死或遭破坏。地下贮水槽,基本都不能使用。接管后,招收了
部分技术人员,集中力量进行修复。同年9月,市政府将原由市政府管理的这8座水塔,交消
防队管理。1947年,将水塔出水口一律改为6口径,缩短了水车上水时间。至1949年末,
经过修整和清理,25处地下贮水槽,已有14处可以使用。消火栓经修复,半数可以使用,并
在水厂新建1座消防专用水塔。
  1950年,市政府拨款80亿元,装备消防水源设施。在太平区新设1座水塔;全市增设19
处消火栓;修复了部分残存的水槽。全市26个水槽,全部掏净洗刷更换了部分破损零件,使
贮水量达1922吨。
  50—60年代,消防水源设施建设,只增设一些消火栓。70年代初期,全市508处消火栓,
不能使用的达80%,25个地下水槽,也都程度不同的被损坏。为此,市政府于1973年拨款14
万元,进行维修。由于消防用水与工业、居民用水使用同一管线,压力不足,上一车水需10
分钟,不能适应灭火战斗的需要。在扑灭废品物资回收公司火灾时,消火栓没压力,地下水
槽年久失修,不能使用。当时高压线断电后,附近水塔也不能使用,消防车只好到道里、道
外江边从松花江中抽水,严重影响了灭火战斗。同年10月20日,市公安局、城建管理局联合
制定了《哈尔滨市消防水源设施暂行管理办法》,对消防水源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等作
了具体规定。
  为了解决消防用水与工业、居民用水同一管线,消防用水上水缓慢的问题,1985年,开
始修建上水鹤。至1990年,共有消防专用上水鹤58个,工企内部上水鹤10个。此外,经过维
修保养,有6座消防水塔及75个单位内部的水塔,可以用来补充消防供水,在一定程度上缓
解了火场供水不足的问题。
  消防通讯设施 1946年,哈尔滨市共有5座望火楼。接管后,建立健全了望火楼勤务制
度,无论严寒酷暑,各分队日夜轮流观望,每小时换1次,望火楼上的消防队员,每3分钟巡
视1周,发现火警,立即利用火警报警钟或电话报警。随着电信事业的发展,报警通讯设施
逐步完善,高层建筑不断增多,望火楼勤务逐渐失去作用。
  1950年起,建成全市火灾报警网络,一旦发生火灾,群众即拨打“119”电话报警。1958
年,改为“09”电话报警。
  1982年,按全国统一规定,火灾报警台为“119”。群众拨打报火警的电话,全市各消
防中队同时都接到报警,发生火灾地区的消防中队,立即奔赴火场,其他中队则待命。如遇
大火,由市消防支队组成火场指挥部,调动其他中队,共同灭火。指挥车的电话,到达火场
便成为指挥台,自然形成通讯网络,随时和基地“119”总调度台保持联系。
  随着消防通讯设施的现代化、科学化、系统化建设,至1989年,公安消防系统通讯设施
形成了一套体系,有自动电话、专用电话和无线电台。同年4月,与煤矿机械研究所共同研
制了“哈尔滨市消防计算机大屏幕指挥系统”。该系统贮存了哈尔滨市1∶1000的航测图,
当接到火警时,火警受理台通过接口箱与计算机系统接连,使指挥系统自动开机,投影火场
录像,显示火场位置,出动中队最佳行车路线、停车位置及最近水源位置,绘制火场立体结
构图和平面水战图。
  二、装 备
  1946年,哈尔滨市有各种消防车辆34台。其中机车10台,水罐车20台,梯子车、运输车
各1台,另有2台日常检查、火场指挥用的三轮摩托车。这些消防车辆多数是20—30年代外国
出产的,或改装拼凑的车,经常发生故障。由于得不到器材补充和更新,消防车辆处于应付
局面。接管后,成立汽车修理部,采取自力更生的办法,克服困难修理汽车,完成了灭火任
务。
  1949年,消防大队车辆增至45台,虽然只有通过不断地维修、改装和拼凑,才能使用,
还是抽调3台消防车给了鞍山钢铁公司消防队,支援了鞍钢的建设。1950年3月,消防大队按
“巩固内部、整顿车辆、迎接秋季大检查,准备冬防工作”的精神,开展了车辆修理工作。
各分队及修理部,对所有车辆彻底检查,采取大、中、小修的办法,全部进行了整修,还从
废弃物资中找出旧车架和2台水车,改造了所有车翅子,并将木质水桶架改成铁制的。1951
年起,消防装备逐年加强,车辆不断更新。增加了西德产的云梯等特种车辆,增强了灭火力
量。
  1958年,在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动中,消防干警人人动脑,大家动手,试制成功了
“火灾自动灭火报警器”、“机器预热装置”等11项消防装备和工具的改革。此间,将10人
的修理部扩展为“消防器材制造和汽车修配厂”。
  6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逐步配备了泡沫灭火车、二氧化碳灭火车和干粉灭
火车,提高了技术效率。
  “文化大革命”期间,消防装备建设处于停滞状态,车辆一直未得到更新。国家定型生
产的泵浦水罐车,容水量只有1.8吨,在北方很不适用,特别是哈尔滨水源缺乏,只能靠水
罐车运水,而当时10个消防中队仅有26台水罐车,适应不了灭火战斗的需要。
  1984年,市政府拨款700万元,1985年,又拨款770万元,用于更新消防设备,共购置容
水量9.5吨的日本五十铃水罐车20台、曲臂云梯车1台、高喷车1台、照明车1台。
  至1990年,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共有各式战斗车辆88台,其中有特种车25台(泡沫车
10台,干粉车6台,高喷车2台,曲臂云梯车1台,直臂云梯车4台,照明车2台),灭火战斗
力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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