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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1995.3(总第44期)  
  类别:史志工作  
市志总纂工作的几点思考
郭显祥 赵景新
(作者单位:市地方志办公室)
     
    《哈尔滨市志》的总纂工作是从1990年10月哈尔滨市地方志第四次工作会议以后开始起步的。市志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将《哈尔滨市志》由"两套志书"调整为"一套志书"的要求,经过几上几下,反复研讨,提出了市志总体设计方案,下发了《哈尔滨市志编纂方案》和《哈尔滨市志篇目》,确定我市本届修志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县志、区志和市志的编纂。其中县,区志12部,市志各专志71部,总计83部志书,约2200万字。到目前为止,12部县、区志已出版7部,其余5部也在付印中;市志终审定稿22部,已出版11部,整个志书编纂任务力争在1998年基本完成。
    几年来的市志总纂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城市志的总纂工作的确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艰苦细致的工作。它既包括对市志每一部专志的最后编纂合成,同时也包括对总纂工作各个环节的周密思考与部署。特别是对于总纂多卷本城市志来说,这方面筑显得更为重要。如在市志总体设计确定之后如何落实编纂任务,如何增强志书的整体性,如阿选好志书主编,如何搞好志书的审定把关以及如何搞好志书的印刷出版等等。这些都是市志总纂工作的基础与先决条件,是贯穿志书编纂全过程并且决定修志工作成败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解决好了不仅可以加快市志总纂工作的进度,而且可以提高志书的质量。反之,就将极大地影响市志的总纂进度和志书质量。正因如此,这些问题也就成为市我几年来志书总纂工作过程中,在学习和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基础上,不断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思考之一:如何调动志书承编单位的领导和修志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市志总纂任务的顺利实施。
    市志的总纂要以各专志的编纂为基础,具有涉及面广、任务量大、成书周期长的特点。因此,如何调动志书承编单位的领导和修志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市志总纂任务的顺利实施,则成为首要问题。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市志的总纂目标就要落空。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仅靠市志办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志书是官书、政书,必须依靠行政力量,采取行政措施。为此,志办领导主动建议市政府把修志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体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并由市政府与志书承编单位签订"责任状"。这一建议得到了市政府批准。90年12月由主管修志工作的常务副市长与区、县(市)和市直各委、办、局的一把手签订了修志"责任状"。
    市政府在"责任状"中规定了五方面内容:一是进度要求。规定了志书缄纂的初审稿、复审稿和终审稿三个阶段的完成上报时间。二是质量要求,提出了观点正确、资料翔实、特点突出、体例完备、文风端正、校对准确六条标准。三是保证措施。提出了志书承编单位要领导重视,把修志工作纳入日程。必须在机构、人员、经费及修志人员的政治、生活、福利待遇等方面予以保证。四是奖罚标准。规定按期完成任务的,市政府通报嘉奖,并一次性奖给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奖金1000元。拖期质次完不成任务的,市政府通报批评,并向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罚款300元。同时还要限期完成。五是考核评定。由市地方志办公室按上述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将累计考核结果做为评定奖罚的依据。
    从92年开始,市政府每年都表彰奖励一次兑现修志责任状先进单位。由市政府发通报,市财政拨款,市志办领导代表市政府给兑现责任状单位送去奖状和奖金。到94年末,共有45个单位兑现了修志责任状。这一措施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引起了各级领导对修志工作的重视。普遍反映市政府说了算、定了办,对修志工作是真抓实干。因此,晚干不如早干,被动地干不如主动地干,从而打开了修志工作局面。过去有些单位的领导把修志看成是"软任务",是"额外负担",不肯投放力量。签订"责任状"后,他们认识到修志是任期内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硬"任务。因此,把修志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了领导,健全了机构,充实了力量,并请"能人"出山,把本单位文笔最好知行情的同志从热线上抽出来,集中力量总纂考稿。好多单位主管修志工作的领导亲自审查、修改甚至编写志稿,自觉从严把关,从而保证修志"责任状"的如期兑现。过去有些单位的修志人员因工作不受重观,坐"冷板凳",一些政治福利寿遇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因而思想上有情绪,工作上打不起精神。签订"责任状"后修志工作由"冷"变"热",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而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
    签订"责任状"后,市政府对修志工作更加重视,纳入了市政府的工作日程,写进了每年一度的市政府工作报告。每年都按市政府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尽管市财政比较紧张,但对修志工作的必要经费均开"绿灯"予以保证。    
    实践证明,修志"责任状"的签订,使修志工作真正成为政府的职能,进一步激发了领导和修志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促进了市志总纂工作的落实。
    思考之二:如何解决多卷本市志多家编纂,分卷陆续出版极易造成整体性不强的问题,以保持整套志书的科学,严谨和统一。    
    多卷本市志总纂不同于县、区志的总纂。县、区志总纂一般都有一个最后总纂成书的阶段,并且可以由主编一支笔来统揽。而市志是由多部专志构成的,多采编纂,分卷陆续出版,它没有一个等各专志都上来后再进行总纂的阶段,也不可能由一个主编来统揽。那么,如阿保证市志各专志都能按照总纂意图进行编纂,以保证几十部专志在体例结构、内容详略、行文方式、文字规范、图表照片编摊、版式设计及印装要求等方面达到风格一致,具有整体性,这也是一个必须解决好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编出的志书势必"五花八门",影响志书的整体质量。
    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定和完善志书编纂的统一规范,把总纂意识贯穿修志全过程,用一套完整的规范来统一修志人员的思想,规范修志人员的行动,以此来保证市志编纂的整体性。在这方面,几年来市志办参照兄弟城市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栩继制定下定了《哈尔滨市志编纂方案》、《哈尔滨市志篇目》及说明、《哈尔滨市志凡例》,《哈尔滨市志行文规定》、《哈尔滨市志装帧设计、印刷出版的统一规定》、《哈尔滨市志内容交叉的处理意见》、《关于志书编纂出叛有关保密问题的规定》和《哈尔滨市志审稿规定》等一套规范性文件,并把这些文件做为志书编纂指导和志稿审定把关灼依据,从而使我市修志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轨道,保证了总纂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此还需说明的是,统一规范的制定不是一蹴而就,一次完成的。它要随着志书编纂工作的逐步深入来不断的丰富和完善。比如,关于《哈尔滨市志内容交叉的处理意见》。(简称《意见》),开始市志办没有制定这个《意见》。随着各专志编纂工作全面展开,我们发现各志之间因内容交叉造成的重复现象比较突出。同一事物,涉及多部志书,如果处理不好,调不开角度,势必造成简单的重复,影响志书的整体性。为此,市志办经过反复研究,制定了这个《意见》,提出了"各专志交叉,必须服从市志总体设计要求,从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的实际出发,坚持'事以类从、行业归口,明确主次、分清归属、调开角度、避免重复、详略互见'的基本原则",从而使市志内容交叉的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实践证明,制定统一规范是增强志书整体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只有在实践中把它不断丰富和完善,才能在提高志书整体质量方面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思考之三:如何选好志书主编,解决好主编工作上岗、思想到位的问题,把市志总纂工作落到实处。
    市志的质量取决于各专志的质量,专志的质量则取决于专志主编的素质。因此,市志总体设计确定之后,选好主编,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稳定的主编从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这方面,市志办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选聘市志和专志两级主编(副主编)。首先,市志办制定了选聘主编的六条标准:第一,有献身修志事业的品德,第二,有实事求是的精神,第三,有创新务实的作风,第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第五,熟悉市情和本行业情况,第六,有驾驭全书的文字能力。其次,根据上述六条标准,经过上下结合,反复筛选,由市政府选聘了14名市志主编、副主编,由市地方志编委会选聘了140名专志主编、副主编。过去,专志主编都是由各志书承编单位自己确定的,挂名的多,做实际工作的少,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素质不高,而且主编的人选也极不稳定,有的单位一年换了好几个主编,严重影响了修志工作。通过以市地方志编委会的名义进行选,聘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规定凡经市地方志编委会选聘的主编,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这样既保持了主编队伍的稳定,又增强了专志主编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是加强了对专志主编的培训,重点解决专志主编工作上岗,思想到位的问题,也就是使专志主编能尽快地进入修志工作"角色"。对于编写志书来说都是"半路出家",水平再高的人不经过修志基本功的训练也难以胜任。因此,必须加强培训。从91年开始,市志办坚持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为期一周的主编研讨会,集中研讨修志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主编的任务与职责,如何搞好篇目设计,如何搜集整理资料,如何搞好竖写,如何进行总纂,如何解决志稿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如何把握志书韵政治观点,如何搞好地方史研究,以及如何搞好志书的修改与审定等等。通过研讨,引导主编自觉地按照市志的总体设计和统一规范编纂志书,从而把市志总纂工作落到了实处。
    实践证明,修志必须先育人,而关键人物又是志书主编,只有选好主编,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主编素质,市志总纂工作才有可靠保证。    
    思考之四。如何搞好志书的审查与修改,把好志书质墨关。
    从一定意义上讲,多卷本城市志的总纂工作是以专志编纂为基础,通过多层次的审查修改来完成的。各专志是市志的有机组成部分。各专志的编纂是否符合市志总体设汁的要求,观点是否正确,资料是否翔实,专志之间在结构上、内容的安排上、行文规范上是否协调统一,共享性资料口径是否一致,有无自相矛盾和简单的重复记述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通过对志稿的审查来确定。因此,要保持一套志书的科学严谨,整体性强,把抓质量真正落到实处,除了要对全志进行周密的总体设计外,关键是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志稿审定制度。在这方面,我们建立了"三审一验收"制度。一是初审,由专志编委会负责审定。二是复审,重点是约请有关专家、学者、知情老领导和修志人员审阅,在此基础上,召开志稿评议会集体会诊,并由市志责任副主编和责任编辑审定。三是终审,由市志主编例会集体讨论审定。验收由市志审定小组负责。并由市志办根据审定小组的意见写出验收报告,报市志主编审批。主编批准签字后方可送印刷厂印刷。为了加。强对专志编纂工作的日常指导,我们还对市志办业务处和市志副主编做了明确分工,每部专志确定1名市志责任编辑和1名市志责任副主编负责,同时还明确提出市志责任副主编和责任编辑是志书的第一责任者。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严密的审稿制度,对把好志书质量关起到了重要作用。
    思考之五:如何搞好志书的印刷出版与发行。
    志书总纂工作的最终成果是通过志书的印刷出版来体现的。因此,如何搞好印刷出版,也必须是在制定总纂规划时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多卷本城市志,分卷陆续出版,如果不加强统一管理,各行其事,既不能保证志书出版的进度,也不能保证志书出版的质量。为此,市志办采取了"五统一刀的措施。一是统一志书出版管理。市志办专门成立了市志出版处,负责《哈尔滨市志》出版印刷发行的业务工作。二是统一使用出版经费。市政府规定修志经费来源原则上是谁修志谁出钱。专志承编单位将印书款拨到市志办,志书出版厨由专志承编单位包销(1000册)。对确无资金来源的单位,由市财政解决。为保证志书按计划出版,不因经费问题影响出版进度,从92年开始,市财政每年给市志办拨款50万元,做为志书印刷出版的周转金。三是统一志书的装帧设计。四是统一排版印刷。我们学习兄弟城市经验,由市政府贷款15万元,购置一套微机设备。建立了徽机宣,整个志书的排版均由微机室负责,不仅保证了志书出版进度,而且缩短了志书出版周期。同时还为市志办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五是统一出版社,我们与黑龙江人民出版社签订了志书出版协议。实践证明,通过"五统一",较好地解决了志书出版发行问题,达到了及时顺畅,既加快了进度,也保证了质量。
    总之,市志总纂工作是一项十分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哪一个环节解决不好,都将影响总纂工作的进度和志书的整体质量。因此,我们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不断的探索,才能更好地究成编修新方志这一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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