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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社会文化
 
 
【语言文字工作】
 
      2007年,哈尔滨市完成了对延寿县、木兰县、宾县、五常市的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全市所辖10个县(市)全部达到“普通话基本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城市”标准。
    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对区县(市)申报的70所学校进行逐一检查评估和指导,最后认定55所学校为市级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并推荐24所市级示范校申报省级示范校。9月9~15日是全国第10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制发了《关于开展哈尔滨市第10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部署了全市第10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并对宣传活动的主题、宣传重点等提出要求。各区县(市)及直属学校相应的制订了活动方案。
    9月13日,在南岗区召开了语言文字工作现场会。期间,南岗区展示了近几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的成果,南岗区教育局、156中学、继红小学、第二职业高中分别从不同层面介绍了语言文字工作经验。
    2007年,哈尔滨市开展了十佳特色活动评选,增设了特别奖和组织奖。十佳特色活动奖:道里区的“啄木鸟”小分队活动,南岗区的南岗区文字工作成果展示,平房区的“推普宣传走进农村学校”,呼兰区的老师普通话干净培训测试活动,双城市的自行车环城宣传,宾县的老师普通话大赛,巴彦县的推普宣传知识卡片,延寿县的第10届推普周活动启动仪式,木兰县的“五个一”宣传品征集活动,市第二职业高中的推普周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特别奖:南岗区语委。组织奖:道里区语委、平房区语委、呼兰区语委、五常市语委、宾县语委、延寿县语委、木兰县语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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