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目问题,虽然是个老话题、老生常谈,却是我们续志必须直面的新课题。尽管仁智各见、"月迷津渡",但如果能常谈常新,也不失为抛砖引玉。民国时期的方志学家瞿宣颖说:"凡志之佳恶,不待烦言,但阅其门目,便知其有无鉴裁能力"。可见篇目在志书中的地位决非小可、等同一般。正如修志同仁所总结:篇目是志书质量高低的标识,是志书能否成功的关键。
(一)
篇目设计的第一步,就是把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按照方志的体例,划分为五大板块,使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其一是概述,展示全貌:其二是大事记,纵贯古今:其三是专志,横陈各业:其四是人物,志之灵魂:其五是附录,辑录文献。图、表、照穿插其中,构成志书的整体框架。这种五大板块结构的志书,是首轮全国几千部煌煌巨著的主要特征,也是方志的七种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这既是方志的主要特征,又是方志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续志必须继承的优良传统。
把志书的总体布局虽然归纳为五大板块,但到每部志书的具体设计,一则是各显神通,不拘一格。各种结构体式也是百花齐放,色彩纷呈。如有章节体、条目体、纲目体、章节和条目结合体等等。体式虽多,也非尽善尽美,如章节体,虽统属有序,逻辑性强,但层层相辖,叠床架屋,加之没有地方特色,造成很多志书千篇一律、千志一面的弊端。
鉴于此,在续志篇目中,要极早确定志书的结构体式。在结构选择上,如何选择宏微毕俱的最佳结构体式,这对提高志书整体质量至关重要。续修哈尔滨市《南岗区志》开始时,选用大篇型卷目体两级结构的体式,进行新的探索与尝试。其框架结构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结构层次,首先设卷,一卷一篇,卷与篇构成独立的宏观层次。全志设概览篇、综述篇、经济篇、经济管理篇、政治篇、司法军事篇、建设管理篇、事业篇、社会篇、人物篇、特载、附录等12卷,主要从宏观方面展示区情的大势大略。第二个结构层次,即一级目,共设78目。如《卷二·综述篇》下设"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市场体系"、"对外开放"、"科技兴区"等9个一级目,注重记述区情大的发展脉络,反映全区的整体面貌。第三个结构层次,即二级目,就是条目体的标题,主要从微观方面展示记述的对象及范围。如"体制改革"(一级目)下设"企业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流通体制改革"等8个条目(二级目),力求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全面、系统、准确的反映区情。
这种结构体式,其优势在于:第一,优化志书结构,"事以类聚"更加突出。条目之间平行并列,减少了统辖层次,避免了拖泥带水。第二,结构简单,条目构成卷的基本要素,可直接将一个事物或某行业的发展变化,较全面的反映出来。第三,突出了志书资料性特点,增加了资料的密集度。减少了交叉重复的内容,减少了过渡性或铺垫性语言。第四,撰写灵活,不必顾及归属不当的烦恼。减少了清规戒律的束缚,为条目撰写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创造了"自由"的外部环境,可使英雄大有用武之地。
(二)
随着资料搜集的不断深入,尤其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下发了续志下限由原2000年延长至2005年的文件,并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后,我们感到压力很大,这不仅是时间下延5年的简单小事,而是资料增多、篇幅加长,任务更重了。这和原来时间短、文字量少的情况相比,己不可同日而语。特别是增加了大量资料以后,回头审视续修哈尔滨市《南岗区志》当初设计的搜集资料提纲,即大篇型卷目体两级结构体式,感到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欠缺连续性。本届修的是续志,而不是通志,因此续志必须要有继承性。首届《南岗区志》是章节体,而续志变成条目体,跨度如此之大,在体式上无法衔接,显然这和续志的目的是不相吻合的。二是应继承宝贵财富。章节体在首轮修志中,被很多修志单位所采用,取得了丰富的成功经验。放弃章节体这优良传统不去传承,却独辟蹊径,甘冒风险,似乎得不偿失。三是避免年鉴化倾向。两级条目体的设置,虽然为撰写和检索提供了方便,但统辖关系不明显,条目之间缺乏内在联系,变成互不相干的独立体,失去了地方志严谨、系统、完整的科学本色。
针对志书结构存在的如上问题,应该及时修正,进行必要的调整。特别是应该认真分析占有的资料,来构架志书的特点。为此,借志书下限延长、又增加5年资料的契机,续修哈尔滨市《南岗区志》又重新设计了篇目。这次选用了章节体与条目体相结合的结构体式。据有关资料显示,黑龙江省最早提出并使用这种结构体式的是十年前出版的《呼兰县志》。本届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志》等。为什么要选用章节体和条目体相结合的结构呢?首轮修志中,全国普遍采用的章节体式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况且用起来轻车熟路。其优点是:结构严谨、统辖有序、层次分明,符合系统分类的原理,有利于加强志书的整体性和有机联系性。其缺点是呆板有余,灵活不足,不便于组织材料,也不易于撰写。而条目体编排灵活,容量宽广,信息量多,便于组织材料,也易于撰写。将两种结构体式相结合,意为扬长避短,互为因果、互为补充、互为照应。虽然两者结合困难很大,"良弓难张,然可以及高入深"。不按部就班,勇于探索:不因循守旧,大胆革新,应该是新一代修志人的风格。
续修哈尔滨市《南岗区志》篇目调整后,全志以卷领属,分为八卷:卷一为概述、大事记,卷二为环境,卷三为政治,卷四为经济,卷五为文化,卷六为社会,卷七为人物,卷八为附录。卷下不设编。以章统节,加强宏观调控,保持逻辑严密。共设44章248节。节下采取灵活方式,特殊情况无法设条目的,可节下按段记述:节下设条目的,注重条目的特点、信息含量的价值,可适度放松条目排列的逻辑要求。这两种形式可以各显千秋,各取所长,不受清规戒律限制,不拘泥于单一形式,也不绝对化。似散而聚,似聚而散:既能轻松查到资料,又能感到体式恰当,这应是章节体和条目体相结合所产生的特殊效果。当然,这仅仅是一种设想,如何能使两种体式相辅相成,各司所长,使之天衣无缝、浑然一体,尚须在实践中检验。
(三)
志书的结构体式确定以后,如何具体设计篇目,也就是说设计篇目有什么规定和要求?1997年5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14条中指出:"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点,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强求一律"。这里边提到篇目设计的关键问题,就是"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这也是我们设计篇目的基本原则。
关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的问题,大家常常意见相左,这并不奇怪。因为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并非"同一律",有时两者相近,有时两者相远,有时两者矛盾很大。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一直困扰着篇目设计者,常常使人举棋不定,模棱两可,甚至不知所措。
一是按社会分工实际设立篇目,未必符合科学分类。比如,档案和地方志两个行业,档案行政上归市委(区委、县委)管理;去年哈尔滨市编委下发的文件,行政上将地方志由档案局管理调整到政府管理。按社会分工实际设立篇目的话,把档案归在市委系列,把地方志归在政府系列,是完全合理的、正确的。可是合理的、正确的,却不一定是科学的。因为无论是上届修志,还是这次续志,我们设计的篇目上,都将档案和地方志归在"文化"部类中。为什么两个不归文化部门管理、在行政上和文化不沾边的行业,偏偏放在"文化"部类呢?这是因为档案的编研和地方志的编纂,都属文化范畴,归在"文化"部类才是科学的。
二是按科学分类设计篇目,未必符合社会分工的实际。比如,法律服务(律师事物所、公正处)、审计、税收、广告、市场管理等行业,如果按国家统计局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来划分,都属"商务服务业"。这种分类恐怕一般人是很难接受的,也可能认为是不合理的,但确确实实是科学的。在现实社会分工实际中,法律服务(律师事物所、公正处)归司法局管理,在上届篇目设计中属《司法行政》。广告、市场管理都归工商局管理;审计归审计局管理,在上届篇目设计中属《经济管理》。税收,分国税和地税,分别归国税局和地税局管理,在上届篇目设计中属《财政·税收·金融》。如果这次续志仍承袭上届修志的篇目,没有变化,那将处在十分尴尬的地位。因为科学的分类,己将现实社会分工的一部分,肢解得支离破碎了。可见,科学分类和现实社会分工的矛盾,有时是很难协调的。
三是合理的,未必是科学的。在一些续志篇目中,常常设有基础产业或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河南省志》第三卷,是"基础设施建设",其内容主要有交通运输、信息产业、水利、城乡建设、开发区建设等。基础设施制约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各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无不在交通道路、电力、通讯等方面进行大投入、大建设,使之功能配套、环境过硬,以便更好地吸引投资者。现在社会和经济学界己明确把水利、交通、电信、电力等列为基础产业或基础设施建设,它们不仅是经济门类中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的基础,而且也是整个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之一。很多续志篇目在排序上,都把基础产业放在《经济篇》的首位。经济学界的分类,可能是合理的,但不一定是科学的。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并没有把这些做为基础产业来划分。在总共20个分类中,基础产业的内容分别含在第6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第7类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第14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应该说,国家统计局的分类是和国际接轨的,是非常科学的。而经济学界的划分,可能是合理的,但却是一厢情愿的。
从上面的事例,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设计篇目过程中,尤其在处理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问题上,绝不能僵化。既不能硬套科学分类,也不能硬按社会分工实际、归谁管就设在谁的旗下,更不能走认识上的科学性。而应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既要注意门类合理、归属得当,符合整体性,也要注意现实社会分工的特殊性和操作的可行性。两者兼顾,互相包容,不搞绝对化、不钻牛角尖,这才是科学的态度。我们不是研究分类学的专家,也不能等专家研究完了、定型了,再去工作。科学是永无止境的,成果是阶段性的,绝对科学化也是不现实的。
篇目是在实践中不断调整、日趋完善的,但篇目仅是志书的外在形式。形式必须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为现实服务,脱离内容的形式,脱离现实的形式,不管何等精妙,只能是绣花枕头--外头好看,里头一包草。志书是自然与社会、历史和现实的真实记录,修志是为了"资治、教化、存史";是服务当代,惠及子孙;是为了实用,而"非示善观"。所以,设计篇目,一定要从地情的实际出发,不好高鹜远,不标新立异,不哗众取宠,而应务实,在"修志为用"上下功夫。如何熟悉地情、吃透地情,如何突出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如何广纳资料、信息万千,如何提供服务、利于检索,如何"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才是我们设计篇目的真正目的。如果长期陷在形式中不能自拔,除孤芳自赏外,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总之,续志篇目的设计与调整,不能急于求成,也不会一蹴而就。篇目是在资料不断发掘和志稿的编纂过程中,由粗到细、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不断加工修改,逐渐完善定型的。修志之初,篇目是搜集资料的指南;修志之中,篇目是编写内容的提纲:修志之末,篇目是最后成书的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