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经济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与管理
 
 
【打假工作】
 
 
  2002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打假工作"八大战役"实施方案》,组织了7次较大规模的打假活动,重点对食品、农用物资、建筑材料、成品油、土炼油、土炼钢等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标值近千万元。1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方正县质监部门的反映,在香坊某市场内有8个制售假冒方正富硒米的窝点。这些黑窝点采取前店后厂的方式,将收购来的原料米经二次抛光加工后,装入印有"黑龙江省方正硒优香米基地""产于松花江畔方正富硒优质香米生产基地,引进日本良种"等字样的包装袋对外销售。当场查获假冒"方正富硒大米"42.5吨,包装袋7.5万条。3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市公安局五处的配合下,根据企业的投诉,对位于道里区买卖街的化妆品批发市场里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5家销售点及其库房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近6 000瓶(支)"美宝莲"、"欧莱雅"、"兰蔻"、"妮维雅"等20余种"进口"化妆品假冒产品。依法进行了处罚,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人。3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获一起利用电子汽车衡作弊售煤案。当事人利用藏在司秤室地板革下的脚踏开关向电子汽车衡的显示器叠加重量,踩一脚多累计重量竟达3吨多。当事人利用该手段获取的违法所得近5万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4月,根据司机举报,在道里区某加油站发现该站6条油枪付油量有克扣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的罚款。6月,木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投诉,某化肥经销站购买的硫酸钾复合肥有质量问题。经调查,经营者购进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化肥5吨,已售出3.7吨,该批化肥养分含量指标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质监部门责令当事人赔偿受害农户损失,并对其进行了处罚。9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某局接到企业举报,依法对该地电业局售电计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电业局对企业二次发售电量中加计的线损、变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两个月的调查取证,该电业局一年内违法加计电量的金额达5万多元,依据规定进行了处罚。9月,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在道外区某装饰材料商店查处了有害物质超标的装修装饰材料。当事人销售的吉林省某木业制品厂生产的细木工板,经检验其游离甲醛释放量超过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指标的8倍多。同时其销售的辽宁某木材厂生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的耐水性能也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多。10月,呼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利民开发区查处一起销售假冒水泥案,现场收缴水泥9吨,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以此为线索市局所属各部门通力合作,一举查获10余起制售假冒水泥案。11月,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在辽河小区一民宅内查处一个假冒蓄电池制售窝点。已售出57台,现存3台,同时现场查获大量的假冒包装箱及合格证。五常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农资市场专项治理中,共查获假冒伪劣化肥2 543吨,案值总额达300多万元。检查农药生产和经销企业55家,查出伪造篡改生产日期农药4吨,案值4万多元;查获不合格农机整机100台,案值30万元。查处4家无标生产的农用钻机14台,案值60余万元。
    (李德顺)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